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3.11.2015  12:34


1 总论
1.1 前言
石家庄国际贸易城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京珠高速以东、石津总干渠以北、石黄高速以南、东杜庄村以西,规划占地面积8000多亩,建筑面积约1050万m2,主要由市场区、物流仓储区和配套设施区三个区块组成,目前该项目正在规划建设阶段。为配套石家庄国际贸易城的建设,改善区域交通运输条件,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决定投资8045.43万元在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兆通村东侧实施“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本项目西起天丰街(规划路),东至太行北大街,道路全长2.51km,全部新建,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网综合工程、交通组织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中道路工程采用城市次干道建设标准,红线宽度35m,设计时速40km/h,道路断面形式为三幅路,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4.5m+机非分隔带2m+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2m+非机动车道4.5m+人行道3.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目前,该项目建议书已经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石发改投资[2015]1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环保政策要求,该项目应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道路周围进行了详细的踏勘,收集相关工程资料,在此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和石家庄市长安区环境保护局的具体意见,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10月13日,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石家庄市组织召开了本项目专家评审会,与会人员在踏勘现场的基础上,经认真讨论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附后)。会后评价单位依据专家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完善,待石家庄市长安区环境保护局批复后作为工程建设的依据。
本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工作由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完成。
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石家庄市长安区环境保护局、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等诸多单位和人员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1.2 编制依据
1.2.1 环境保护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2月28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
1.2.2 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
(2)《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
(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
(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2015)第33号);
(9)《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号);
(1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11)《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
(12)《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14)《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
(16)《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
(17)《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
(18)《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8号);
(19)《关于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14]80号);
(20)《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环发[2004]314号);
(21)《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2005)第39号);
(22)《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2005)第44号);
(2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冀政[2009]89号);
(2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冀政[2012]24号);
(25)《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冀发[2013]23号);
(26)《关于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河北省冀建城[2001]248号);
(27)《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建安[2013]11号);
(28)《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的通知》(冀建安[2015]11号);
(29)《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冀建安[2013]26号);
(30)《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冀建法[2013]28号);
(31)《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冀环管[2005]238号);
(3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冀环办发[2007]65号);
(33)《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冀环办发[2007]163号);
(34)《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0]238号);
(35)《关于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冀环办发[2014]63号);
(3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管理的意见》(冀环办发[2014]165号);
(37)《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冀环评[2012]275号);
(38)《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冀环评[2013]232号);
(39)《石家庄城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1998年6月1日);
(40)《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05年1月10日);
(41)《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6年11月25日);
(42)《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理标准(试行)》(2013年9月25日);
(43)《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84号);
(44)《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85号);
(45)《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3-2017)》(石发[2013]17号);
(46)《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区大风天气扬尘治理应急预案>的通知》(石政办字[2013]5号);
(47)《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的通知》(石政发[2013]34号);
(48)《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石环发[2015]82号)。
1.2.3 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5);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 B03-2006);
(8)《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 B04-2010);
(9)《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10)《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11)《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1.2.4 相关文件及技术资料
(1)《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2)《石家庄市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年)》;
(3)《石家庄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
(4)《石家庄市城区噪声功能区划图》;
(5)《槐河路道路排水工程(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项目建议书》;
(6)《槐河路道路排水工程(天丰街-太行北大街)工程设计图》;
(7)《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8)《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槐河路道路排水工程(天丰街-太行北大街)的选址意见书》;
(9)《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槐河道(天丰街至太行北大街部分路段)道路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10)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11)环评委托书。
1.3 评价目的和评价原则
1.3.1 评价目的
(1)通过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掌握道路两侧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概况及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制约因素,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依据;
(2)针对建设项目的特点和环境影响特征,确定项目施工期、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预测其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程度;
(3)预测本项目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从而规定避免和减少污染的生态恢复和环境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4)分析本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及风险发生后可能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对本工程进行环境风险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5)结合公众参与,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6)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可行作出明确的结论;
(7)确保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设计工作提供优化防治措施建议,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3.2 评价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调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确保评价内容全面,突出评价重点,充分反映区域环境特点和工程环境影响特征;
(3)贯彻执行“环境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注重实效”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针;
(4)项目选址应符合石家庄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5)评价工作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并结合现场调查;
(6)评价内容主次分明,重点突出,数据可靠,结论明确。
1.4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1.4.1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结合现场调查情况,确定本项目建设和营运时期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情况见表1-1。
表1-1              环境影响和矩阵筛选一览表   
项目   

环境资源  施工前期  施工期  营运期
  征地拆迁  道路工程  桥梁工程  管网综合工程  物料运输  绿化工程 
社会
环境  就业劳务  —  +1D  +1D  +1D  +1D  +1D  —
  社会经济  —  +1D  +1D  +1D  —  —  +2C
  交通运输  —  -1D  —  -1D  -1D  —  +2C
生态
环境  城市景观  -1C  -1D  -1D  -1D  -1D  +1C  —
  植被  -1C  -2C  -1C  -1C  —  +1C  —
  土地利用  -1C  —  —  —  —  —  —
自然
环境  声环境  —  -1D  -1D  -1D  -2D  +1C  -2C
  环境空气  —  -1D  -1D  -2D  -1D  +1C  -1C
  地表水  —  —  -1D  —  —  —  —
备注:1、表中“+”表示正效益,“-”表示负效益;
2、表中数字表示影响的相对程度,“1”表示影响较小,“2”表示影响中等,“3”表示影响较大;
3、表中“D”表示短期影响,“C”表示长期影响。
4、“—”表示影响不明显或不确定。
从表1-1可以看出,项目施工前期主要表现为一定的负面影响,其中征地拆迁对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施工期道路工程的土方开挖及回填、筑路材料的运输等过程产生的扬尘等,对环境空气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行驶等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居民点、学校的声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道路施工会对原有地表植被造成永久破坏;施工期也会对城市景观造成短期不利影响;施工车辆还会增加各路段交通流量,造成交通不便;桥梁工程施工会对地表水造成短期影响。但施工期也会对社会环境产生短期的正面影响,主要表现为增加就业劳务,绿化工程对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表现为长期有利影响。
营运期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是长期存在的,具体表现为: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污染;随着道路的开通,行驶车流量将增加,机动车运行过程中的噪声将对周围敏感点声环境产生长期的负面影响。但营运期在社会环境方面主要表现为长期的正面影响,项目通车后有利于改善区域的交通出行条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1.4.2 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结果,结合本工程道路周围环境质量现状和污染物排放特征,确定本工程评价因子见表1-2。
表1-2              评 价 因 子 一 览 表
时间  评价要素  评价项目  评  价  因  子
施工期  声环境  现状监测与评价  Leq
  污染源分析  LA
  影响评价  Leq
  大气环境  现状分析  颗粒物(PM10)、颗粒物(PM2.5)、SO2、NO2、CO、O3
  污染源分析  颗粒物
  影响分析  颗粒物(TSP)
  生态影响  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植被和城市景观
  影响评价 
  地表水环境  污染源分析  SS
  影响分析 
  固体废物  污染源分析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影响分析 
营运期  声环境  污染源分析  LA
  影响评价  Leq
  大气环境  污染源分析  汽车尾气
  影响分析  NOx、CO
续表1-2            评 价 因 子 一 览 表
时间  评价要素  评价项目  评  价  因  子
营运期  生态影响  影响评价  植被、城市景观
  地表水环境  污染源分析  SS、石油类
  影响分析 
  社会环境影响  影响分析  交通出行条件、区域经济发展
  环境风险分析  影响分析  道路交通运输事故
1.5 评价等级、评价范围
1.5.1 评价等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附录B典型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B10线性工程类项目规定“线性工程应分析对其穿越的地下水环境敏感区水位或水质的影响,隧道、洞室等施工及后续排水引起的地下水位下降而产生的环境问题;站场、服务区等排放污水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本工程道路不设置服务设施,不穿越地下水敏感区,亦不涉及隧道和洞室工程施工,不会对区域地下水水位或水质产生影响。故本评价不再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进行判定,不再设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章。
其他环境影响要素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确定如下:
1.5.1.1 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本项目评价范围(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无对噪声有特别限制要求的保护区等敏感目标;根据《石家庄市城区噪声功能区划图》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本项目评价范围内道路边界线外45m以内的区域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功能区,评价范围内其它区域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功能区。经预测,项目实施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
综合以上分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级别划分原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1.5.1.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本项目为城市道路,项目实施后主要大气污染物为营运期汽车行驶过程中汽车尾气排放的NOx、CO等,属线源排放,类比相同等级道路运营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情况,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TJ2.2-2008)中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依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根据城市道路类项目的具体情况,仅对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简要分析。
1.5.1.3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本项目沿线以桥梁形式跨越石家庄东南环水系,石家庄东南环水系为景观河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本项目沿线不设服务设施,营运期主要废水污染源为雨天桥面、路面地表径流,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石油类,污染物简单,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最终排入石家庄东南环水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分级判据,仅对地表水环境影响情况进行简要分析。
1.5.1.4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1)工程占地范围
本项目道路全长2.51km,长度小于50km;项目新增占地面积8.785hm2,无临时占地,占地范围小于2km2。
(2)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占地类型现状为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规划为建设用地。区域生态系统以城市人居生态系统和农业生态系统为主,影响范围内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规定的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属于HJ19-2011中规定的一般区域。
(3)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见表1-3。
表1-3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影响区域

生态敏感性  工程占地范围
  面积≥20km2或
长度≥100km  面积2km2~20km2或
长度50km~100km  面积≤2km2或
长度≤50km
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
根据以上分析及表1-3,确定本项目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5.1.5 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作为石家庄国际贸易城的配套道路,是对内对外物流的主要运输通道之一,道路建成后可能会有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运输车辆通行,若这些运输车辆在此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发生石油、天然气的泄露、爆炸等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并对周边居民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故本评价对特殊情况下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进行简要分析。
1.5.2 评价范围
根据已确定的各环境影响因素的评价等级,按照相关导则要求,确定本项目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1-4。
表1-4              评 价 范 围 一 览 表     
序号  环境要素  评价等级  评  价  范  围
1  声环境  二级  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以内区域
2  大气环境  简要分析  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以内区域
3  生态影响  三级  道路中心线两侧各100m范围以内区域
4  地表水环境  简要分析  跨石家庄东南环水系桥址上游500m,下游1000m范围以内水域
1.6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1.6.1 评价内容
根据道路建设项目的污染特点、结合本项目周围环境特征及各环境要素确定的评价等级,将本项目评价工作主要内容列于表1-5。
表1-5              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一览表   
序号  环境要素  评  价  内  容
1  区域环境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生态现状调查、社会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城市总体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2  工程分析  工程概况、交通量预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叉工程、管网综合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组织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方案、工程污染源分析
3  声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营运期声环境影响评价
4  生态影响评价  土地利用、植被及城市景观等方面分析对生态影响评价
5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分析;营运期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6  地表水环境分析  施工期、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7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8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对交通运输、居民生活的影响分析
9  环境风险分析  环境风险因素识别、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分析、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10  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  施工期、营运期环保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11  公众参与分析  采取张贴信息公示、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征集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并进行统计分析
12  线路选择环境可行性及总量控制分析  通过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区域环境质量影响分析、公众参与调查结果、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总量控制分析等方面分析线路选择的环境可行性
13  经济损益分析  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两方面对本项目总体效益进行分析
14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提出项目环境管理和监测建议,并给出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1.6.2 评价重点
结合本项目的排污特点及道路周围环境特征,确定本项目的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
1.7 评价标准
根据本项目区域环境质量功能区划情况,并咨询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采用如下标准:
1.7.1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地表水:东南环水系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
声环境:道路边界线外45m内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功能区标准;评价范围内其它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功能区标准。
1.7.2 污染物排放标准
声环境: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限值。
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上述各标准相应标准值见表1-6至表1-7。
表1-6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环境要素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标准值  单位  标 准 来 源
大气环境  颗粒物(PM10)  24小时平均  150  μ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颗粒物(PM2.5)  24小时平均  75 
  SO2  24小时平均  150 
  1小时平均  500 
  NO2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60 
  1小时平均  200 
  CO  24小时平均  4  mg/m3 
  1小时平均  10 
声环境  Leq  昼间  1类  55  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类、4a类
    4a类  70 
  夜间  1类  45 
    4a类  55 
表1-7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昼间  夜间
70  55
同时,根据《关于颁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10]7号),在采取室外达标的技术手段不可行时,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采取被动防护措施(如中空玻璃窗等),对室内声环境质量进行合理保护,保证其室内噪声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T50118-2010)中室内允许噪声级要求。室内噪声允许噪声标准见表1-8。
表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室内允许噪声标准
建筑类别  房间名称  允许噪声级值(A声级dB )
  昼间  夜间
住宅建筑  卧室  ≤45  ≤37
学校建筑  语言教室、阅览室  ≤40
  普通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  ≤45
  音乐教室、琴房  ≤45
  舞蹈教室  ≤50
  学生、教师宿舍  等同于住宅建筑卧室
1.8 评价时段
声环境影响评价应按施工期和营运期分别进行。施工期评价应包括全部施工阶段;营运期取道路竣工投入营运后的第1年、第7年、第15年分别代表营运近期、中期、远期进行评价,同时结合项目建设进度和车流量的增长情况,确定评价时段为:
项目施工期:2015年12月~2016年12月。结合项目建设进度和车流量的增长情况,确定评价时段为:
(1)项目营运近期:2017年;
(2)项目营运中期:2023年;
(3)项目营运远期:2031年。
1.9 环境保护目标
1.9.1 声环境、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根据本次评价对道路周围现场踏勘和调研,确定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西兆通村、东兆通村、东杜庄村、第四十五中学4个环境敏感点作为声环境、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的为不改变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功能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
本工程道路周围声环境、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见表1-9。主要敏感点概貌见图1-1。
表1-9        周围声环境、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敏感点  与道路位置关系  与道路高差(m)  评价范围内户数(户)  敏感点概况
  与线位的位置关系  临街建筑距道路中心线/红线的距离(m)   
      1类声环境功能区 
1  西兆通村  起点西侧
垂向  65/65  0  160  评价范围内有160户2层居民住宅,约640人,窗户现状为普通玻璃窗。
2  第四十五
中学  路北面向  138/120.5  0  6  评价范围内有1座3层功能楼,共6间教室,影响学生最多360人,窗户现状为普通玻璃窗。
3  东兆通村  路北面向  120/102.5  0  30  评价范围内有30户2层居民住宅,约120人,窗户现状为普通玻璃窗。
4  东杜庄村  路南背向  132/114.5  0  20  评价范围内有20户2层居民住宅,约80人,窗户现状为普通玻璃窗。


图1-1    沿 线 敏 感 点 概 貌
1.9.2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跨越石家庄东南环水系,该地表水为景观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本评价确定将石家庄东南环水系作为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的为不对该地表水产生污染影响。石家庄东南环水系现状见图1-2。
1.10 评价方法
各项专题的具体评价方法见表1-10。
表1-10              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一览表
专  题  现状评价  预测评价
声环境影响评价  现状监测  公式计算、类比分析
生态影响评价  现状调查、资料收集  资料调查和分析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资料收集  类比分析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现状调查、资料收集  类比分析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资料收集  类比分析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调查分析、资料收集

 

2 区域环境概况
2.1 自然环境概况
2.1.1 地理位置
石家庄市位于河北省南部,地处太行山东麓,华北平原西缘,黄土高原和华北平原交接地带,地理位置位于北纬37°27′~38°45′、东经113°30′~115°29′之间,全市总面积15848km2,东与衡水市毗邻,西与山西省接壤,南临邢台市,北靠保定市。
石家庄市长安区位于市区东北部,东接藁城区,西邻新华区,南以裕华东路、中山东路中心线为界分别与裕华区、桥西区接壤,北至滹沱河,全区面积138.31km2。
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东部,为石家庄国际贸易城配套的道路建设工程,道路西起天丰街(规划路)(北纬38°4′2.6″,东经114°36′6.1″),东至太行北大街(北纬38°3′41.0″,东经114°37′44.7″),全长2.51km,全部新建。本工程地理位置见附图1,路线走向见附图2。
2.1.2 地形地貌
石家庄市地势西高东低,为山前冲积洪积平原地貌。山前地带主要为河流出山口的冲积洪积扇平原,地面坡度较大,被微切割,主要为黄土和黄土状土。冲积平原地区为古河道泛滥区,大部分地势平坦,多数为亚砂土、亚粘土堆积,其中洪积扇上部和决口扇上多为粉细砂堆积;左河道高地上多为亚砂土、亚粘土堆积;古河床低地多为亚砂土、亚粘土堆积。
本工程位于石家庄市区东北部,地处平原地区,地形较为平坦。
2.1.3 地表水系
石家庄市主要地表水体有黄壁庄水库、岗南水库、滹沱河、石津总干渠、绵河-冶河水系、洨河、民心河等。
石津总干渠西自河北省获鹿县黄壁水库引水,向东流经石家庄市、藁城、晋县、辛集市、深县,至武强县折向东北流入滏阳河。石津总干渠全长135km,引水量100m3/s。其下有干渠6条、分干渠27条,控制面积达27.2万hm2,灌溉面积15.2万hm2,一般年份可供灌区水量8亿m3。
石家庄环城水系工程主要包括西北部水利生态防洪工程(含太平河)、西北部南水北调段、滹沱河(太行大街至子龙大桥)和东南环水系四部分,全长约108km,形成水面8.2km2、绿地24.5km2。其中,东南环水系西起五支渠,贯穿主城区东南部,北与滹沱河相接,全长31km,由胜利公园、高迁公园、楼底公园、民俗公园、泊水公园、天山公园等六大主题湿地公园串起。
本工程与石津总干渠无交叉工程,南距石津总干渠最近距离1.1km。
本工程以桥梁形式跨越石家庄东南环水系,该水系宽约80m,为景观水体,根据该河道环境质量功能区划情况,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
2.1.4 气象
石家庄市属暖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半干旱气候,受季风影响,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干燥。该区域主要气象特征见表2-1。
表2-1              主要气象参数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统计结果  序号  项目  单位  统计结果
1  年平均气温  ℃  13.9  7  平均气压  hPa  1007.2
2  1月平均气温  ℃  -2.8  8  全年日照时数  h  2737.8
3  7月平均气温  ℃  26.6  9  年平均风速  m/s  1.49
4  年最多风向频率  %  9.21  10  年最多风向  --  SE
5  太阳总辐射量  MJ/m2  5368  11  年平均降水量  mm  538
6  年平均地面温度  ℃  15.1  12  年平均蒸发量  mm  1610.1
2.2 生态现状调查
2.2.1 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石家庄生态市建设规划(2006-2020年)》,本工程位于中心城区综合整治及生态城市建设区,所在区域生态系统类型以城市人居生态系统和农业生态系统为主,占地类型现状为建设用地和农用地。
2.2.2 植被现状分布情况
项目所在区域植被以温带植物区系为主,经现场勘查,植被类型包括农作物、乔木、杂草等,其中农作物主要为小麦、玉米,乔木种类主要为杨树、柳树、槐树、松树等,杂草以虎尾草、羊胡子草为主,无珍稀及濒危植物种类。
2.3 社会环境概况
石家庄市是河北省政治、经济、科技、金融、文化和信息中心,市区面积2206km2,全市人口总量1276.37万人。石家庄市现已发展成为以医药、纺织、化工、机械、钢铁、电子、电力等行业为主的新型工业城市。201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388个,实现工业增加值1800.2亿元,比上年增长13.5%。石家庄市是我国主要的交通枢纽之一,是京广、石德、石太铁路的交汇点,京广、京梁、石安、石太、石港高速公路通往四面八方,另有多条对外公路向四周辐射。
长安区位于石家庄市东北部,面积138.31km2,常住人口77.4万,全区辖4个镇和12个街道办事处,共有9个行政村,142个社区居委会。长安区属于石家庄市老城区向新城区发展的过渡带上,石德铁路、京广、石安、石太、石黄高速均从辖区通过,对外交通十分便利。
2.4 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工作由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完成。
2.4.1 声环境质量现状
2.4.1.1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1)监测点布置及其功能区划
根据工程性质和周围区域环境特点、噪声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结合“以点代线”的原则,重点考虑环境敏感目标,在工程周围评价范围内选取了2个具有代表性的环境敏感目标进行现状监测,共设置2个噪声监测点。监测点情况见表2-2。
表2-2              噪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一览表
监测点
编号  敏感点
名称  监测点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时间  主要噪声源
类别
N1  西兆通村  西兆通村东侧、南距第四十五中学150m,距墙体1m处,距地面1.2m以上  等效连续A声级  不少于1分钟  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
N2  东杜庄村  东杜庄村东北角临拟建道路一侧,距墙体1m处,距地面1.2m以上  不少于1分钟  社会生活噪声
(2)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与数据处理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有关规定进行。
(3)监测时间及要求
监测昼间及夜间等效声级(Leq),监测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每个监测点监测1天,分昼、夜监测,昼、夜各一次,昼间监测时间段为:06:00~22:00,夜间监测时间为:22:00~06:00。每个监测点监测时间不少于1min。同时记录监测点周围主要噪声源、环境特征等。
2.4.1.2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评价方法
采用等效声级与相应标准值比较的方法进行,西兆通村、东杜庄村2个监测点声环境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功能区标准。
(2)监测结果与评价
声环境现状监测评价结果见表2-3。
表2-3          声环境现状监测评价结果一览表
监测点
编号  敏感点名称  现状监测值(dB(A))  功能区类型  标准值(dB(A))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N1  西兆通村  55.0  42.9  1类  55  45
N2  东杜庄村  50.8  42.3   
由表2-3分析可知,监测结果表明,东杜庄村、西兆通村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0.8~55.0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2.3~42.9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但受国际贸易城施工噪声的影响,西兆通村监测点昼间监测值已处于临近超标状态。
2.4.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评价期间河北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及发布系统石家庄市高新区监测点(距离本项目约5km)发布的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区域颗粒物(PM10)、颗粒物(PM2.5)、SO2、NO2、CO和O3浓度统计结果见表2-4。
表2-4              监测浓度统计结果一览表
监测内容  浓度范围  单位  标准值  单位  标准指数  最大超标率
24小时平均浓度  颗粒物(PM10)  125~309  μg/m3  150  μg/m3  0.83~2.06  206%
  颗粒物(PM2.5)  57~170  75  0.76~2.27  227%
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  O3  38~158  160  0.24~0.99  —
1小时平均浓度  SO2  9~73  500  0.02~0.15  —
  NO2  8~87  200  0.04~0.44  —
  O3  54~242  200  0.27~1.21  121%
  CO  0.147~1.47  mg/m3  10  mg/m3  0.02~0.15  —
由表2-4可知,评价期间项目所在区域颗粒物(PM10)和颗粒物(PM2.5)24小时平均浓度标准指数分别为0.83~2.06和0.76~2.27,臭氧1小时评均浓度标准指数为0.27~1.21,在某些时间段内出现超标现象,其中颗粒物(PM10)超标率达206%、颗粒物(PM2.5)超标率达227%、臭氧超标率达121%,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超标主要原因为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造成污染物的积累;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1小时平均浓度标准指数分别为0.02~0.15、0.04~0.44、0.02~0.15,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标准指数为0.24~0.99,标准指数均小于1,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5 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
根据《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图(2010-2020年)》,本工程道路占地类型为规划的建设用地,符合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根据《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交通规划图(2010-2020年)》,本工程属规划的城市次干路,符合石家庄市中心城区交通规划,且项目道路两侧规划以商业金融、仓储物流用地为主。同时,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已出具关于本工程道路建设的规划意见,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也出具了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项目的建设符合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图见附图3。
2.6 国际贸易城路网及排水规划
石家庄国际贸易城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京珠高速以东、石津干渠以北、石黄高速以南、东杜庄村以西,占地面积8000多亩。区内规划建设天山大街、昆仑大街南北主干道及五龙大街、珠峰大街、杜庄街、天桂中街、秦岭中街南北次干道,建设洨河大道、兆通南路东西主干道及天河路、绵河路、槐河路、济河道东西次干道。区域雨水排水总体流向为自西向东,分别在绵河路、洨河大道、兆通南路与东南环水系交叉处设雨水排水口,区内雨水通过各道路雨水管道收集后汇集至绵河路、洨河大道、兆通南路雨水管道,排入东南环水系。区域污水排水总体流向为自北向南,分别在珠峰北大街、天山大街、昆仑大街和秦岭中街建设污水排水主管道,区内污水通过各道路污水管道收集后汇集至珠峰北大街、天山大街、昆仑大街和秦岭中街污水管道,然后通过兆通南路污水主管道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国际贸易城排水规划图见附图4。
2.7 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石家庄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划分方案》,道路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功能区;根据《石家庄市城区噪声功能区划图》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本项目评价范围内道路边界线外45m以内的区域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功能区,评价范围内其它区域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功能区。石家庄市城区噪声功能区划图见附图5。

 

3 工程分析
3.1工程概况
本项目基本情况见表3-1,道路各特征年交通量预测见表3-2。
表3-1                项目基本概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
2  建设单位  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  建设性质  新建
4  项目投资  工程总投资8045.43万元
5  建设周期  2015年12月~2016年12月
6  路线走向  本工程路线西起天丰街(规划路)(北纬38°4′2.6″,东经114°36′6.1″),东至太行北大街(北纬38°3′41.0″,东经114°37′44.7″),总长2.51km
7  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网综合工程、交通组织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中道路工程采用城市次干道建设标准,红线宽度35m,设计时速40km/h,道路断面形式为三幅路,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4.5m+机非分隔带2m+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2m+非机动车道4.5m+人行道3.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表3-2            特征年交通量预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辆/小时
年份  昼间(高峰期)  昼    间  夜    间
  小型车  中型车  大型车  小型车  中型车  大型车  小型车  中型车  大型车
2017  92  27  16  64  19  11  16  5  3
2023  333  98  59  231  69  41  58  17  10
2031  608  179  107  422  126  76  106  32  19
3.2 道路工程
3.2.1 路基工程
本项目道路建设标准见表3-3,路基标准横断面见图3-1。
表3-3              道路建设标准一览表
道路
等级  荷载等级  设计
车速
(km/h)  横断
面形式  红线
宽度
(m)  标准横断面(m)  路面横坡
      机动
车道  两侧
分隔带  非机动车道  人行道
(绿化带)  行车道路
面横坡  人形道
路面横坡
城市次干道  BZZ-100型标准车  40  三幅路  35  4×3.75  2×2.0  2×4.5  2×3.5  1.5%直线
双坡型路拱  2%直线型路拱


注:N-电力管道,S-给水管道,M-燃气管道,W-污水管道,Z-中水管道,Y-雨水管道,R-热力管道,T-通信管道
图3-1    路基标准横断面图
3.2.2 路面结构
本工程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方案见表3-4。
表3-4              路面结构方案一览表
道路类型  部位  路面结构  厚度(cm)
机动车道路面结构  面层  细粒式密级配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  4
  中粒式密级配沥青混凝土AC-20C  6
  粗粒式密级配沥青混凝土AC-25C  8
  下封层  1
  基层  水泥稳定碎石  18
  石灰粉煤灰碎石  18
  石灰粉煤灰土  16
  总厚  71
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  面层  细粒式密级配沥青混凝土AC-13C  4
  中粒式密级配沥青混凝土AC-20C  6
  下封层  1
  基层  石灰粉煤灰碎石  18
  石灰粉煤灰土  15
  总厚  44
续表3-4              路面结构方案一览表
道路类型  部位  路面结构  厚度(cm)
人行便道结构  彩色混凝土砖  6
  粗砂  3
  级配碎石  20
  总厚  29
3.2.3 无障碍设施
本工程无障碍设计主要考虑缘石坡道的设计和盲道设计。
在平面交叉口人行横道两端,缘石坡道采用三面坡型,其宽度可小于人行横道宽度或与之等宽,位置相互对正。在十字路口需设4对共8座,丁字路口需设3对共6座缘石坡道。在小型路口或两侧单位出入口采用单面坡型缘石坡道。缘石坡道坡度为1/10~1/12,正面坡的宽度不小于1.20m,坡面要做到平整而不光滑,正面坡中缘石外露高度不大于20mm,以方便轮椅通行。人行道上的盲道可与缘石坡道衔接,但彼此应相距20~30cm。
盲道宽度随人行道的宽度而定,但不得小于0.40m。在人行道中,盲道一般设在距绿化带或树池边缘25~50cm处。
3.3 桥梁工程
本工程设跨越石家庄东南环水系桥梁一座,桥面总宽度35m,主桥计算跨径111.8m。采用5跨25m先简支后连续预制小箱梁,梁高1.4m,桥间缝10cm,桥墩采用桩柱接盖梁形式,桥台采用桩基接盖梁形式,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
3.4 交叉工程
本项目西起天丰街,东至太行北大街,以跨河桥梁的形式与太行北大街相接,路线自西向东依次与规划的国际贸易城配套道路——天山大街、祁连大街、杜庄街、昆仑大街、天桂中街、秦岭中街相交,全部为平面交叉。
3.5 管网综合工程
本项目管网综合工程包括雨水、污水、给水、燃气、电信、热力、电力、中水八种管道,管道的布置情况见图3-1。
3.5.1 雨水管道
新建一道雨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南侧5.5m处,管径DN1000mm~1200mm,收水范围为道路及两侧相应范围。其中,天丰街至秦岭中街段雨水流向为自西向东,分别排入与本项目相交的天山大街、杜庄街、昆仑大街、天桂中街、秦岭中街设计雨水管道,秦岭中街至太行北大街段雨水流向为自东向西排入秦岭中街设计雨水管道,雨水最终排水石家庄东南环水系。
3.5.2 污水管道
新建一道污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北侧6m处,管径为DN500mm和DN1000mm,其中,天丰街至秦岭中街段自西向东排入秦岭中街DN1000mm主干管,秦岭中街至太行北大街段自东向西排入秦岭中街DN1000mm主干管,污水最终排入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5.3 给水管道
建设一道给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北侧12.5m处,管径为DN300mm。
3.5.4 燃气管道
燃气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北侧10.5m处,管径为DN300mm。
3.5.5 电力管道
电力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北侧16.75m处,为B×H=1500mm×1800mm电力方沟。
3.5.6 热力管道
热力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南侧11.5m处,管径为DN800mm。
3.5.7 通信管道
通信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南侧17m处,排管外断面尺寸为600mm×600mm。
3.5.8 中水管道
新建一道中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北侧4m处,天丰街至天山大街管径为DN200mm,天山大街至秦岭中街管径为DN300mm,秦岭中街至太行北大街管径为DN200mm。
3.6 照明工程
在道路两侧分隔带中央交错安装9m高双臂热镀锌喷塑钢杆LED路灯,机动车道侧光源选用150W大功率LED灯具,非机动车道光源选用90W大功率LED灯具,路灯交错间距20m左右。与较大路口相交处安装12m高热镀锌喷塑钢杆LED路灯,光源选用2个或3个180W大功率LED投光灯具,以加强道路交汇区照度。
3.7 交通组织工程
根据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本工程在驾驶员和行人容易看到的位置设置警告、指示、禁令等标志,路面漆划车道分界线、车道边缘线、人行横道线、导向箭头、导流线、停止线等标线,设置信号灯、监控设备、地磁监测设施等交通管理和附属设施。
3.8 绿化工程
本工程在人行道外种植绿篱、草皮和花卉,人行道上种植行道树,尽可能多设置绿化,提高绿化面积,道路绿化要重视遮荫效果。
3.9 施工方案
3.9.1 施工工艺
本工程施工前期先进行道路定线,根据道路红线范围办理征地拆迁手续。施工过程先进行地表清理及土方开挖,再进行地下综合管网工程建设,然后进行路基、路面的铺设,最后实施照明、交通组织、绿化等工程。施工活动均控制在道路红线范围内进行。具体施工工艺流程如下:
(1)定位放线
首先确定道路中心线,并对其进行详细放样,对重要坐标点进行标识和增加控制点,复核现场红线标桩、基准高程标桩的坐标控制点位和水准点位。
(2)清表
采用推土机、挖掘机清除道路红线范围内的表土,如有回填土、腐殖土则全部清除,保证基底土的密实。为减少项目弃土量,挖出的表土集中堆存于施工场地内,并进行必要的苫盖及挡护措施,待道路建成后一部分用作工程的绿化用土,多余表土运至石家庄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作为城市绿化用土。
(3)地下管网综合工程
准确确定污水、雨水等管线位置、标高,采用人工配合机械进行管沟开挖,先使用挖掘机开挖土方,直到距设计开挖深度0.2m左右改为人工开挖,设计开槽槽底为管径向两侧各延伸0.4~0.5m,开槽坡度为1:0.33,开槽完成后平整底部,在底部铺垫0.1~0.15m厚的中粗砂作为砂基,并将沙基压实,沙基层铺设完毕后开始管道安装,首先将管道吊装至砂基层,铺至设计位置后与上段管道连接。管道安装完成后实施回填,首先回填1/4~1/3管径的中粗砂,随后用石粉回填,直到回填至管道顶部以上0.5m为止。石粉回填采用分段回填、分段压实的方式,每次回填厚度为0.3m。石粉回填完成后上方分层覆盖土方并压实,直到回填至设计高度。
(4)路基填筑
路基填筑前,先将需要的筑路材料运送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路基拌合料购于石家庄市市政建筑总公司物料拌合站。路基场地平整后按照施工要求分层填筑及碾压,碾压自路基边缘向中央进行,每层均以人工挂线仔细找平,保证密实度满足规范要求。
(5)桥梁施工
根据桩基坐标,确定桩基位置,并对桩位进行复核。桩基施工平台采用筑岛施工,先在水面上构筑施工平台,场地平整后在桩基位置处开挖,按照护筒埋设→钻井成孔→一次清孔→吊放预制钢筋笼→导管安装→二次清孔→沉渣测量→灌注混凝土的施工工序进行桩基的施工。桩基施工完成后,分别进行承台、墩柱的浇筑,最后采用架桥机进行箱梁的按装,采用先简支后连续预制小箱梁,桥梁预制件不在现场浇筑,由预制件建造公司购入。
(6)路面施工
按照路面结构设计,分层进行路面摊铺,路面摊铺采用摊铺机,摊铺过程中用压路机压实,按照初压、复压、重压三道工序进行,方向由路边向路中碾压,保证压实度符合要求。
(7)附属工程
路面施工完毕后,进行道路附属设施施工,根据施工设计图,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照明设备的安装及绿化工程的建设。
具体施工工艺流程图如下:

图3-3  道路施工工艺流程图
3.9.2 征地拆迁
本项目全部为新建路段,新增占地面积8.785hm2,全部为规划的建设用地。
本项目拆迁内容不涉及居民住宅,主要拆迁国际贸易城C区东侧的3座厂房,均为砖墙结构,拆迁面积约10500m2,本项目拆迁全部为工程拆迁,不涉及环保拆迁,涉及拆迁的工作有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不属于本工程内容。
3.9.3 主要筑路材料来源及运输条件
本工程主要筑路材料、来源及其运输条件见表3-5。
表3-5              主要筑路材料及其来源一览表
筑路材料名称  来源  平均运距(km)  运输方式
中粗砂  石家庄周边县  9  苫布密闭、汽运
生石灰  石家庄周边县  12  密闭罐车
粉煤灰  石家庄热电厂  10  密闭罐车
钢材  石家庄钢材市场  5  汽运
商品沥青混凝土  石家庄市市政建筑总公司
混凝土加工厂  10  自卸罐车
水泥混凝土    水泥泵车
3.9.4 临时工程
本工程不设置拌合站,成品沥青混凝土机拌合料均从石家庄市政建筑总公司混凝土加工厂购入,平均运距10km以内。本工程施工现场不设集中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由施工单位解决。
3.9.5 土石方工程
根据施工图设计,全线挖方量约13.39万m3,为路基及管道施工过程开挖的土方,临时堆存于道路两侧并进行苫盖;弃方量约8.60万m3,包括拆迁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1.05万m3和土方回填过程中剩余的弃土7.55万m3,全部运至石家庄市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填方量约9.22万m3,包括回填的土方4.79万m3和筑路材料4.43万m3,筑路材料作为本工程的借方量,全部外购。本工程不设取土场及弃渣场。
3.10 工程污染源分析
道路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施工前期主要办理征地拆迁手续,然后进行地表清理,该阶段主要会对周边居民的出行造成不便。
施工阶段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现有道路清除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噪声、交通堵塞、建筑垃圾,路基路面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和噪声,施工材料运输产生的扬尘、噪声及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
营运期主要是道路通车后,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以及路面排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
(1)噪声污染源分析
①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以机械施工为主,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摊铺机、起重机、架桥机、振捣器及运输汽车等施工机械,产噪声级可达81~90dB(A)(距声源5m处),具体噪声源源强见表4-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会对周围学校、居民点等敏感点的声环境将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②营运期
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其主要来源如下: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噪声源为非稳态源,车辆的发动机、冷却系统、传动系统等部件均会产生噪声,同时,行驶中引起的气体湍动、排气系统、轮胎与路面的磨擦等也会产生噪声,以及道路路面平整度等原因而使行驶的汽车产生噪声。
(2)废气污染源分析
①施工期
本工程物料拌和采用站拌,成品沥青混凝土外购,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扬尘主要来源于建筑材料的运输和堆放、土石方的开挖和回填等作业过程。本项目拟采取控制施工作业过程物料运输的方式,运输车辆采用封闭运输,配备抑尘措施、定期洒水,不利气象条件下限制作业等措施,防治施工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②营运期
营运期主要空气污染源是各种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主要空气污染物是CO、NOx等。
(3)生态环境污染源分析
①施工期
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主要为新增永久占地造成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道路建设过程中对占地区域土地扰动及对景观的破坏,同时桥梁施工过程也会对河水生态系统造成一定的扰动。
②营运期
营运期通过绿化恢复措施,加强了对道路绿化的比重和合理配置,绿化体系不断完善后,可降低交通扬尘与交通噪声等综合环境效益。
(4)废水污染源分析
①施工期
本工程不设集中施工营地,施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为桥梁基础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钻渣,主要污染因子为SS。
②营运期
本项目道路两侧现状无排水设施,雨水通过漫流的方式排泄。在道路建成投入运营后,道路两侧降雨后地表径流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石家庄东南环水系,由于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会泄露的油类物质,轮胎与路面摩擦会产生的橡胶微粒,车辆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质,运输货物中飞扬的微粒物质等,均能在路面上形成不同程度的积聚,而这些物质会随路面径流进入雨水管网,故在降雨后形成的地表径流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此部分废水污染物简单,不会对东南环水系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污染源分析
①施工期
其中,对建筑废料中的钢材、完整砖瓦进行回收后,不能利用的建筑废料约1.05万m3,送至石家庄市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桥梁桩基施工过程产生的少量泥浆、钻渣干化后,作为路基低层填料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另外本项目会产生7.55万m3的弃土,运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存。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②本工程营运期道路自身不产生固体废物。
 

4 声环境影响评价
4.1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以机械施工为主,施工时间主要安排在昼间,其中桥梁工程的桩基浇筑过程需要连续施工;部分施工机械的噪声值较高,对周围学校、居民点的声环境将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4.1.1 施工期噪声源强
本工程对声环境影响较大的施工机械包括道路施工过程中推土机、挖掘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桥梁施工过程中桥梁桩基钻孔、浇筑桩基过程中混凝土输送泵等产生的噪声,以及运送土石方的汽车行驶产生的噪声。
以上施工设备作业时最大声级见表4-1。
表4-1          主要施工机械噪声值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测点与声源距离(m)  最大声级dB(A)
1  路基工程  轮式装载机  5  90
2  平地机  5  90
3  推土机  5  86
4  轮胎式液压挖掘机  5  84
5  起重机  5  84
6  路面工程  轮式装载机  5  90
7  振动式压路机  5  86
8  双轮双振压路机  5  81
9  三轮压路机  5  81
10  摊铺机  5  82
11  桥梁工程  液压式旋钻挖机  1  87
12  混凝土输送泵车  5  90
13  振捣器  5  90
14  架桥机  5  88
15  其他  自卸卡车  5  80
4.1.2 施工噪声影响范围
鉴于施工过程产噪声源的复杂性,以及施工噪声影响的区域性和阶段性,本评价针对不同施工阶段计算出不同施工设备的噪声污染范围,以便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由于各施工机械中心与预测点的距离超过声源最大几何尺寸的2倍,因此各声源可近似视为点声源处理,根据点声源噪声衰减模式,估算出离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预测模式如下:
LA=Lo-20lg(rA/ro)
式中:LA——距声源为rA处的声级,dB(A);
Lo——距声源为ro处的声级,dB(A)。
通过以上噪声衰减公式,并根据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求,计算施工机械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范围,预测值未考虑障碍物、反射等引起的衰减。本工程夜间不安排施工,故仅对昼间施工过程噪声影响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见表4-2。
表4-2          主要施工机械噪声影响范围        单位:dB(A)
阶段  指标

      声级
设备  测点声源距离(m)  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达标距离(m)  施工场界达标距离(m)
  20  60  100  200  300  600  900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路基
施工  轮式装载机  78.0  68.4  64.0  58.0  54.4  48.4  44.9  290  890  60  290
  平地机  78.0  68.4  64.0  58.0  54.4  48.4  44.9   
  推土机  74.0  64.4  60.0  54.0  50.4  44.4  40.9   
  轮胎式液压
挖掘机  72.0  62.4  58.0  52.0  48.4  42.4  38.9   
  起重机  72.0  62.4  58.0  52.0  48.4  42.4  38.9   
路面
施工  轮式装载机  78.0  68.4  64.0  58.0  54.4  48.4  44.9   
  振动式压路机  74.0  64.4  60.0  54.0  50.4  44.4  40.9   
  双轮双振压路机  69.0  59.4  55.0  49.0  45.4  39.4  35.9   
  三轮压路机  69.0  59.4  55.0  49.0  45.4  39.4  35.9   
  摊铺机  70.0  60.4  56.0  50.0  46.4  40.4  36.9   
续表4-2          主要施工机械噪声影响范围        单位:dB(A)
阶段  指标

      声级
设备  测点声源距离(m)  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达标距离(m)  施工场界达标距离(m)
  20  60  100  200  300  600  900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桥梁工程  液压式旋钻挖机  61.0  51.4  47.0  41.0  37.4  31.4  27.9  290  890  60  290
  混凝土输送泵车  78.0  68.4  64.0  58.0  54.4  48.4  44.9   
  振捣器  78.0  68.4  64.0  58.0  54.4  48.4  44.9   
  架桥机  75.0  65.4  61.0  55.0  51.4  45.4  41.9   
其他  自卸卡车  68.0  58.4  54.0  48.0  44.4  38.4  34.9   
备注:声环境质量标准达标距离的预测结果未考虑叠加噪声背景。
从表4-2可以看出,施工机械噪声声级随距离的增加而衰减,在不考虑障碍物、反射等引起的衰减以及叠加噪声背景值的情况下,如果使用单台设备,经距离衰减,施工机械噪声在距离声源290m时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昼间标准值,距离890m时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夜间标准值;在距离声源60m时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厂界标准值,距离290m时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夜间厂界标准值。
经现场勘查,本工程道路周围有西兆通村、东兆通村、东杜庄村和第四十五中学等4个声环境敏感点,这些敏感点距离道路较近,若不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将会对周围敏感点声环境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4.1.3 施工期噪声治理措施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工程施工机械作业过程如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施工机械噪声将对道路周围一定范围内敏感点声环境造成影响。此外,由于道路工程建设施工作业量大,而且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多台机械同时在一处作业,此时施工噪声影响范围会更大。
为避免施工机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本评价要求项目施工期间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现场
结合表4-2昼间施工机械达标距离,合理科学地布局施工现场,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时间主要安排在昼间,夜间禁止高噪声值的机械施工,高噪声值机械因生产工艺和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需在施工前三日内,向长安区环境保护局申请批准并向附近居民公告后实施。
(3)控制交通运输噪声
施工现场设置施工标志,并将施工计划报交通管理部门,以便做好车辆的疏通工作,保证交通的安全、畅通;施工运输车辆在经过周围学校、居民点时控制车速、禁鸣,同时加强车辆维护,减轻交通运输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选用低噪声设备
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带有消声、隔音的附属设备,建设招标单位应将投标方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技术做为中标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5)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有效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学校、居民点的声环境影响,且施工噪声影响具有局部路段特性,噪声影响将随着各施工路段的结束而消除。
4.2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评价
4.2.1 预测方法
由于道路结构及两侧建筑物分布的差异,道路两侧的声场分布也将有所不同,道路上实际行驶的机动车辆将包括匀速、加速、刹车、转弯、爬坡等不同的行驶工况,对每一种状况分别进行计算将使评价变得复杂和困难。本评价根据路段情况,对路面坡度、路面材料作出修正,车辆工况以车辆匀速行驶为主。对于其它行驶工况,则根据路段实际情况作出必要的修正。
4.2.2 评价量
采用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等效连续A声级作为评价量。
4.2.3 评价范围及保护目标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经达标预测计算,本工程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范围,主要保护目标包括西兆通村、东兆通村、东杜庄村和第四十五中学等4个声环境敏感点。
4.2.4 预测时段
本评价选取营运近期(2017年)、营运中期(2023年)、营运后期(2031年)作为预测时段。
4.2.5 交通噪声预测模式
(1)基本模式
①预测模式
本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中推荐的道路(交通)运输噪声预测模式进行营运期交通噪声预测。
道路交通预测时,各类车型单车行车速度和在该速度下的单车行驶辐射声级是比较重要的两个参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中没有给出,本评价在参数选取计算时,各类车型单车行驶速度及在该速度下的单车行驶辐射声级参考《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03-2006)中推荐的计算公式。预测时分别按大型车(包括大客、大货、拖挂)、中型车(包括中货、中客、拖拉机)和小型车(包括小客、小货)分别预测某一类车辆的等效声级,然后对三类车辆的等效声级进行叠加,得到总声级值,车型分类方法见表4-3。
表4-3          大(L)、中(M)、小(S)型车划分情况   
序号  车型  汽车总质量
1  小型车(S)  3.5t以下,M1,M2,N1
2  中型车(M)  3.5t~12t,M2,M3,N2
3  大型车(L)  12t以上,N3
注:M1,M2,N1,M2,M3,N2,N3和GB1495划定方法相一致。具体分类也可参照《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T15089-2001),摩托车、拖拉机等应另外归类
(a)第i类车等效声级的预测模式:
 
式中:Leq(h)i—第i类车的小时等效声级,dB(A);
Vi—第i类车的平均车速,km/h;
      (    )i—第i类车在参照点处,车速为Vi时水平距离为7.5m处的能量平均A声级,dB(A);
          Ni—昼间,夜间通过某个预测点的第i类车平均小时车流量,辆/h;
r—从车道中心线到预测点的距离,m;本公式适用于r>7.5m预测点的噪声预测。
T—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1h;
Ψ1、Ψ2——预测点到有限长路段两端的张角,弧度,见图4-1所示。

图4-1    有限路段的修正函数,A—B为路段,P为预测点
ΔL—由其他因素引起的修正量,dB(A),可按下式计算:
ΔL=ΔL1-ΔL2+ΔL3
ΔL1=ΔL坡度+ΔL路面
ΔL2=Aatm+Agr+Abar+Amisc
式中:ΔL1—线路因素引起的修正量,dB(A);
ΔL坡度—公路纵坡修正量,dB(A);
ΔL路面—公路路面材料引起的修正量,dB(A);
ΔL2—声波传播途径中引起的衰减量,dB(A);
ΔL3—由反射等引起的修正量,dB(A)。
(b)总车流等效声级为:
 
②预测模式的适用范围
预测点在距噪声等行车线7.5m以外,预测精度为2.5dB。
(2)线路因素引起的修正量(ΔL1)
①纵坡修正量(ΔL坡度)
大型车:ΔL坡度=98×β(dB)
中型车:ΔL坡度=73×β(dB)
小型车:ΔL坡度=50×β(dB)
式中:β——公路纵坡坡度,%;
②路面修正量(ΔL路面)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路面噪声修正量见表4-4。
表4-4              路面噪声修正量一览表
路面类型  不同行驶速度修正量km/h
  30  40  ≥50
沥青混凝土  0  0  0
水泥混凝土  1.0  1.5  2.0
本工程道路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修正值取0。
(3)声波传播途径中引起的衰减量(ΔL2)
①地面效应衰减量(Agr)
地面类型可分为:
(a)坚实地面,包括铺筑过的路面、水面、冰面以及夯实地面。
(b)疏松地面,包括被草或其他植物覆盖的地面,以及农田等适合于植物生长的地面。
(c)混合地面,由坚实地面和疏松地面组成。
声波越过疏松地面传播时,或大部分为疏松地面的混合地面,在预测点仅计算A声级前提下,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可用如下公式计算。
Agr=4.8-
式中:
r—声源到预测点的距离,m;
hm—传播路径的平均离地高度,m;可按图4-2进行计算,hm=F/r;F:面积,m2;
若Agr计算出负值,则Agr可用“0”代替。其他情况可参照《声学 户外声传播的衰减 第2部分:一般计算方法》(GB/T17247.2-1998)进行计算。


图4-2      估计平均高度hm的方法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为路面、建筑物水泥地面和植物覆盖的地面相混合的地面,因此本评价预测时预测点与噪声源之间地面按混合地面考虑。
②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Aatm)
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按以下公式计算:
 
式中:a为温度、湿度和声波频率的函数,预测计算中一般根据建设项目所处区域常年平均气温和湿度选择相应的空气吸收系数(见表4-5)。
表4-5        倍频带噪声的大气吸收衰减系数α   
温度℃  相对湿度%  大气吸收衰减系数α,dB/km
  倍频带中心频率Hz
  63  125  250  500  1000  2000  4000  8000
10  70  0.1  0.4  1.0  1.9  3.7  9.7  32.8  117.0
20  70  0.1  0.3  1.1  2.8  5.0  9.0  22.9  76.6
30  70  0.1  0.3  1.0  3.1  7.4  12.7  23.1  59.3
15  20  0.3  0.6  1.2  2.7  8.2  28.2  28.8  202.0
15  50  0.1  0.5  1.2  2.2  4.2  10.8  36.2  129.0
15  80  0.1  0.3  1.1  2.4  4.1  8.3  23.7  82.8
③其他多方面原因引起的衰减量(Amisc)
在声环境影响评价中,一般情况下,不考虑自然条件(如风、温度梯度、雾)变化引起的附加修正。
4.2.6 模式参数的确定
(1)车型比例
本工程道路沿线两侧规划为居民点和商业区,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结合本工程道路建设标准和对区域相邻路段车流量调情况,确定本工程道路车型比及昼夜比见表4-6。
表4-6            营运期车型比和昼夜比一览表        单位:%
车型比(%)  昼夜比
小型车  中型车  大型车 
68  20  12  80:20
(2)交通量
本工程预测年度交通量见表4-7。
表4-7        营运期预测年度交通量一览表    单位:辆/h(绝对车流量)
年份  昼间(高峰期)  昼    间  夜    间
  小型车  中型车  大型车  小型车  中型车  大型车  小型车  中型车  大型车
2017  92  27  16  64  19  11  16  5  3
2023  333  98  59  231  69  41  58  17  10
2031  608  179  107  422  126  76  106  32  19
(3)车速
车速计算参考公式如下:
Vi=k1Ui+k2+
Ui=VOL[ni+mi(1-ni)]。
式中:Vi—第i型车辆的平均行驶速度,km/h;当设计车速小于120km/h时,该型车预测车速按比例降低;
Ui——该车型的当量车数;
ni——该车型的车型比;
VOL——单车道车流量,辆/h;
mi——其他两种车型的加权系数。
k1、k2、k3、k4、mi取值见表4-8。
营运期预测特征年车速计算结果见表4-9。
表4-8                车速计算公式系数
车型  k1  k2  k3  k4  mi
小型车  -0.061748  149.65  -0.000023696  -0.02099  1.2102
中型车  -0.057537  149.38  -0.000016390  -0.01245  0.8044
大型车  -0.051900  149.39  -0.000014202  -0.01254  0.70957
表4-9    营运期预测特征年车速计算结果一览表    单位:km/h
年份  昼间(高峰期)  昼  间  夜  间
  小型车  中型车  大型车  小型车  中型车  大型车  小型车  中型车  大型车
2017  33.98  23.13  23.29  33.98  23.10  23.27  34.00  23.05  23.23
2023  33.89  23.41  23.49  33.93  23.29  23.41  33.98  23.10  23.27
2031  33.78  23.68  23.69  33.86  23.50  23.56  33.97  23.15  23.31
(4)各类型车平均能量声级(  )i
各类型车的平均能量声级按下式计算:
小型车:(  )L=12.6+34.73lgVL
中型车:(  )M=8.8+40.48lgVM
大型车:(  )H=22.0+36.32lgVH
式中:L、M、H——表示小型车(L)、中型车(M)、大型车(H);
      Vi——各型车辆平均行驶速度,km/h。
表4-10      营运期预测年度交通噪声源强计算结果表    单位:dB(A)
年份  昼间(高峰期)  昼    间  夜    间
  小型车  中型车  大型车  小型车  中型车  大型车  小型车  中型车  大型车
2017  65.8  64.0  71.7  65.8  64.0  71.6  65.8  64.0  71.6
2023  65.7  64.2  71.8  65.8  64.1  71.7  65.8  64.0  71.6
2031  65.7  64.4  71.9  65.7  64.3  71.8  65.8  64.0  71.7
4.2.7 道路交通噪声贡献值分析
根据上述预测模式和选择的有关参数,由于不同区域内环境特征的不确定性,贡献值的预测结果未考虑障碍物、植被等引起的噪声衰减以及叠加噪声背景值。本工程道路营运期三个评价时段交通噪声贡献值见表4-11。
表4-11      不考虑降噪措施营运期交通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预测特征年份  时段  距道路边界线(m)
  0m  20m  40m  60m  80m  100m  120m  140m  160m  180m
2017  高峰  47.5  40.8  37.3  35.0  33.2  31.7  30.4  29.2  28.2  27.2
  昼间  46.0  39.4  35.9  33.6  31.8  30.2  28.9  27.8  26.7  25.8
  夜间  40.5  33.8  30.4  28.1  26.2  24.7  23.4  22.3  21.2  20.3
2023  高峰  53.2  46.5  43.0  40.7  38.9  37.4  36.1  34.9  33.9  32.9
  昼间  51.5  44.8  41.3  39.0  37.2  35.7  34.4  33.2  32.2  31.2
  夜间  45.8  39.1  35.7  33.4  31.5  30.0  28.7  27.6  26.5  25.6
2031  高峰  55.8  49.1  45.7  43.3  41.5  40.0  38.7  37.5  36.5  35.6
  昼间  54.2  47.6  44.1  41.8  40.0  38.4  37.1  36.0  34.9  34.0
  夜间  48.3  41.6  38.1  35.8  34.0  32.5  31.2  30.0  29.0  28.0
由表4-11可知,在不考虑障碍物、反射等引起的衰减的情况下,营运近期(2017年)道路两侧4a类功能区高峰时段、昼间及夜间噪声最大贡献值分别为47.5dB(A)、46.0dB(A)、40.5dB(A),1类功能区高峰时段、昼间及夜间噪声贡献值分别为36.4dB(A)、34.9dB(A)、29.4dB(A);营运中期(2023年)道路两侧4a类功能区高峰时段、昼间及夜间噪声最大贡献值分别为53.2dB(A)、51.5dB(A)、45.8dB(A),1类功能区高峰时段、昼间及夜间噪声最大贡献值分别为42.1dB(A)、40.4dB(A)、34.7dB(A);营运远期(2031年)道路两侧4a类功能区高峰时段、昼间及夜间噪声最大贡献值分别为55.8dB(A)、54.2dB(A)、48.3dB(A),1类功能区高峰时段、昼间及夜间噪声最大贡献值分别为44.7dB(A)、43.2dB(A)、37.2dB(A)。
道路交通噪声贡献值等声级线图(考虑建筑物等阻挡)见图4-3至图4-5。
 

图4-3    2017年噪声贡献值等声级线图

图4-4    2023年噪声贡献值等声级线图

图4-5    2031年噪声贡献值等声级线图
4.2.8 敏感点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分析与评价
(1)评价标准
敏感点评价标准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
(2)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采用预测值与标准值直接比较法。
(3)预测值
①计算方法
预测过程将本工程实施后噪声贡献值与环境背景值进行叠加。即:
 
Leqg—预测点昼间或夜间的交通噪声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噪声背景值,dB(A)。
超标量=预测值-标准值
②背景值
本评价各敏感点背景值见表4-12。
表4-12            敏感点噪声背景值一览表
序号  敏感点  背景值(dB(A))  代表敏感点
  昼间  夜间 
1  西兆通村  55.0  42.9  西兆通村、东兆通村、第四十五中学
2  东杜庄村  50.8  42.3  东杜庄村
③参数选取
本项目分别采用营运近期(2017)、营运中期(2023)和营运远期(2031)根据车流量预测得出的道路交通噪声贡献值作为贡献值;西兆通村、东兆通村、第四十五中学均位于国际贸易城周边,因此采用西兆通村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点的监测值作为背景值,东杜庄村采用东杜庄村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点的监测值作为背景值。
(4)预测结果
经预测计算,各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见表4-13。
表4-13        营运期各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号  敏感
点名称  背景值dB(A)  评价区域  评价年限  贡献值  预测值  评价
标准值
dB(A)  超标
情况
      高峰  昼间  夜间  高峰  昼间  夜间 
1  西兆
通村  昼:55.0
夜:42.9  1类
功能
区  1
层  2017  32.3  29.5  25.6  55.0  55.0  43.0  昼:55
夜:45  昼间超标0.1~0.2dB(A),夜间达标
      2023  37.0  35.2  30.7  55.1  55.1  43.2 
      2031  39.7  37.9  33.5  55.1  55.1  43.4 
    2
层  2017  33.0  30.2  26.3  55.0  55.0  43.0 
      2023  37.7  35.9  31.4  55.1  55.1  43.2 
      2031  40.4  38.6  34.2  55.2  55.1  43.5 
2  第四十五中学  昼:55.0
夜:42.9  1类
功能
区  1层  2017  13.2  10.4  6.5  55.0  55.0  42.9  昼:55
夜:45  昼间、夜间均达标
      2023  17.9  16.1  11.6  55.0  55.0  42.9 
      2031  20.6  18.1  14.4  55.0  55.0  42.9 
    2层  2017  15.1  12.3  8.3  55.0  55.0  42.9 
      2023  19.8  18.0  13.5  55.0  55.0  42.9 
      2031  22.5  20.7  16.3  55.0  55.0  42.9 
    3层  2017  18.1  15.3  11.4  55.0  55.0  42.9 
      2023  22.9  21.0  16.6  55.0  55.0  42.9 
      2031  25.6  23.7  19.3  55.0  55.0  42.9 
3  东兆
通村  昼:55.0
夜:42.9  1类
功能
区  1
层  2017  34.6  31.8  27.9  55.0  55.0  43.0  昼:55
夜:45  昼间超标0.1~0.2dB(A),夜间达标
      2023  39.4  37.5  33.1  55.1  55.1  43.3 
      2031  42.1  40.2  35.8  55.2  55.1  43.7 
    2
层  2017  35.1  32.3  28.4  55.0  55.0  43.1 
      2023  39.9  38.0  33.6  55.1  55.1  43.4 
      2031  42.5  40.7  36.3  55.2  55.2  43.8 
4  东杜
庄村  昼:50.8
夜:42.3  1类
功能
区  1层  2017  35.2  32.4  28.5  50.9  50.9  42.5  昼:55
夜:45  昼间、夜间均达标
      2023  40.0  38.1  33.7  51.1  51.0  42.9 
      2031  42.7  40.8  36.4  51.4  51.2  43.3 
    2层  2017  35.6  35.8  28.9  50.9  50.9  42.5 
      2023  40.4  38.6  34.1  51.2  51.1  42.9 
      2031  43.1  41.3  36.8  51.5  51.3  43.4 
(5)敏感点噪声评价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功能区标准。
①运近期(2017年)噪声评价
评价范围内敏感点昼间噪声预测值为50.9~55.0dB(A),噪声级增量达0.1dB(A);夜间噪声预测值为42.5~43.1dB(A),噪声级增量达0.3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②运中期(2023年)噪声评价
评价范围内敏感点昼间噪声预测值为51.0~55.1dB(A),噪声级增量达0.2dB(A),其中西兆通村与拟建道路相邻第一列和东兆通村面向道路第一排超标0.1dB;夜间噪声预测值为42.9~43.4dB(A),噪声级增量达0.6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③营运远期(2031年)噪声评价
评价范围内敏感点昼间噪声预测值为51.2~55.2dB(A),噪声级增量达0.5dB(A),其中西兆通村与拟建道路相邻第一列和东兆通村面向道路第一排超标0.2dB;夜间噪声预测值为42.9~43.8dB(A),噪声级增量达1.1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根据以上噪声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西兆通村与拟建道路相邻第一列和东兆通村面向道路第一排在营运中期、营运远期的昼间噪声预测值均出现轻度超标现象,超标户数共36户,主要原因是敏感点临近国际贸易城,目前国际贸易城正处于施工阶段,使西兆通村监测点的噪声背景值处于临近超标状态。
为减少道路通车后对周围敏感点声环境产生影响,根据敏感点超标情况,综合考虑各种降噪措施的降噪效果及道路建设条件,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西兆通村与拟建道路相邻第一列和东兆通村面向道路第一排的36户住宅采取加装双层中空玻璃的降噪措施,降噪效果可达25dB(A)以上,使超标敏感点室内昼间、夜间噪声值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T50118-2010)中室内允许噪声级的要求(住宅卧室、学校宿舍昼间45dB(A)、夜间37dB(A))。
根据《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本项目道路两侧规划以商业金融、仓储物流为主,同时有少量居住用地。根据《关于分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10]7号)中的第二条,在4a类声功能区划宜进行绿化或作为交通服务设施、仓储物流等非噪声敏感性应用。因此本评价建议不在道路两侧4a类功能区范围内(距道路边界线两侧各45m范围内)建设学校、医院及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对在4a类功能区范围外建设居住用地的,需对环境噪声进行监测,若噪声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则要求相关建设单位对居民住宅安装双层中空玻璃降噪,使超标住宅室内昼间、夜间噪声值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T50118-2010)中室内允许噪声级的要求。
4.3 小结
(1)本工程道路沿线两侧敏感点有居民区和学校,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石家庄市城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降低施工机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2)由于部分敏感点声环境现状已接近标准值,工程实施后,敏感点室外声环境会出现超标情况,通过安装双层中空玻璃隔声降噪后,可使敏感点室内声环境达标。


 

5 生态影响评价
5.1 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占地范围现状为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规划为建设用地,工程的实施将永久改变新增占地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类型,将农用地改变为建设用地。
5.2 对植被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占用耕地面积为4.2427hm2,主要种植的农作物为小麦和玉米。道路的施工将不同程度的扰动原地貌和破坏植被,降低沿线区域植被覆盖率。经查阅相关资料后,本项目占地造成的生物量损失计算结果见表5-1。
表5-1      本项目新增永久占地生物量损失统计一览表
群落类型  占地面积(hm2)  植被类型  生物量(t/hm2?a)  总生物量(t/a)  合计(t/a)
小麦与玉米轮
作区  4.2427  小麦  21.69  92.02  111.66
  玉米  4.63  19.64 
由表5-1分析可知,本工程建设将导致区域生物量永久损失111.66t。项目建成后,通过对道路两侧绿化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生物量的损失,重建人工生态系统,如在道路机非车道分隔带种植绿篱、草皮和花卉,在人行道种植树木等。在生态恢复措施实施后,道路建设对沿线植被生态环境的影响大大减轻,可在一定程度上补偿工程造成的生物量损失。
5.3 对城市景观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评价区为城市规划区,道路西段两侧及东段南侧正在进行国际贸易城的建设,对城市景观造成一定的破坏,道路东段北侧为农田,用于农作物的种植。施工期的影响主要在于景观基质破碎机地表形态改变,道路施工时土层裸露、分割,施工材料的临时堆积,以及施工设施等均与现有景观发生冲突,破坏原有景观的协调性。道路建成后,道路两侧的绿化工程构成城市自然景观的一部分,构成街道景观,美化城市。
5.4 小结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城市人居生态系统和农业生态系统,地表植被主要为小麦和玉米等农作物。项目的建设会改变占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对地表植被及城市景观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项目建成后,道路两侧的绿化工程会在一定程度上补偿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植被破坏,同时形成新的城市街道景观,美化城市。


 

6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6.1 施工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分析
本工程沥青混凝土从石家庄市市政建筑总公司混凝土加工厂购入,路基拌合料也购买自该公司拌合站。施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有扬尘,主要来源于土方开挖及回填、物料运输等过程。
6.1.1 施工期扬尘影响分析
本工程道路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扬尘。施工扬尘污染主要来自于土方开挖及回填、物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其中,土方开挖及回填通过洒水抑尘,可以减轻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物料运输过程中若不遮挡,扬尘污染也比较严重。
(1)土方开挖及回填扬尘污染分析
土方的开挖和回填作业产生的扬尘与气候有关,晴天大风时对下风向的污染严重,根据西安至临潼高速公路施工期间洒水抑尘的实验结果(见表6-1),一般情况下在距施工现场200m以外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颗粒物(TSP)二级标准要求。
表6-1            施工洒水抑尘实验结果一览表
距路边距离(m)  0  20  50  100  200
颗粒物TSP
(24小时均值μg/m3)  不洒水  11030  2890  1150  860  560
  洒水  2110  1400  680  600  290
降尘率(%)  81  52  41  30  48
(2)物料运输扬尘污染分析
道路施工过程中,物料的装卸和场地运输过程将产生大量扬尘,导致空气中颗粒物(TSP)浓度升高,对道路两侧和施工场地周边的环境空气造成污染。根据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对京津唐高速公路施工期运输车辆扬尘的监测结果(见表6-2),在不采取苫盖封闭运输情况下,影响范围可达周围150m以外。
表6-2  京津唐高速公路施工期车辆运输扬尘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地点  扬尘污染源  采样点距离(m)  监测结果(24小时平均值μg/m3)
施工路边  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基层时运输车辆扬尘  50m  11652
  100m  10694
  150m  5093
6.1.2 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分布有4个大气环境敏感点,如果在道路施工、物料运输等过程中不采取抑尘措施,产生的扬尘将对两侧居民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和污染,特别是基层完工而面层未铺设阶段。为有效控制施工期间的扬尘影响,本评价要求道路建设及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冀发[2013]23号)、《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建安[2013]11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的通知要求》(冀建安[2015]11号)、《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理标准(试行)》(2013年9月25日)、《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2013第185号)、《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3-2017)》(石发[2013]17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的通知》(石政发[2014]34号)、《石家庄市环保局关于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石环发[2015]82号)等文件要求,同时结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及同类施工场地采取的抑尘措施,对道路施工提出以下扬尘控制要求:
(1)围挡措施
施工道路两侧设连续,围挡材质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PVC板材,且高度不低于1.8m,保证围档安全、稳固、整洁、美观,严禁围档不严或不设围挡施工。围挡上安装标志、警示亮化,同时在道路平交道口设置限速慢性牌、当心车辆等标识。施工结束后围挡予以拆除,清理施工现场。
(2)材料堆放、土方覆盖、绿化
分类码放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并设置标牌,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覆盖,使用过程中要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临时堆存的土方应用防尘网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物料转运过程要有降尘措施,余料要及时回收。
(3)施工场地垃圾清运
施工场地内的建筑垃圾要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清运前要适量洒水;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收集,日产日清。
(4)现场保洁及洒水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保洁、降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安排专人负责,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在重污染天气,要相应增加洒水的频次。
(5)施工所需混凝土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6)大风天气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遇四级以上大风时,禁止进行土方开挖、土方运输、土方回填;遇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Ⅳ级(蓝色)预警时,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遇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Ⅲ级(黄色)预警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4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6次,全天保持裸露地面湿润,不能因刮风、上料、运输等原因产生扬尘污染,停止所有在建施工工地的土方、拆迁作业;Ⅱ级(橙色)预警,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3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8次,施工工地一律停止施工;Ⅰ级(红色)预警,在落实Ⅱ、Ⅲ、Ⅳ级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2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12次。
(7)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长安区环保局进行排污申报,并提交证明材料和各种数据,为核定排污费提供依据。
考虑到道路施工过程为阶段性作业,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扬尘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位置距离石家庄市二十二中和高新区大气监测点较远,不会对该监测点的监测数据产生影响。
6.2 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工程营运过程中主要空气污染源是各种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主要空气污染物是CO、NOx、碳氢化合物、颗粒物等。
类比近几年已建成城市道路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综合结果,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比较有限,环境空气中污染物浓度受车辆尾气的影响较小;同时随着我国执行单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本工程营运期道路汽车尾气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
道路地面起尘与路面结构、路面清洁度有关,营运期在道路路面及时做好清洁和管理维护工作的前提下,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交通运输造成的大气污染。
6.3 小结
(1)施工期本工程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扬尘对道路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通过加强管理,采取有效防尘、抑尘措施降低此类影响。
(2)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空气污染源是各种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通过类比分析可知,本工程营运期车辆尾气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机动车尾气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的影响。

 

7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7.1 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以桥梁的形式跨越石家庄东南环水系,该水系宽80m,深约2m。桥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染物主要为SS,短期内会对水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影响。
7.1.1 桥梁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以桥梁桩基施工前需要在水面筑岛,分别在河两岸各筑一岛,在筑岛上进行钻孔。筑岛及拆岛过程会对河水造成扰动,钻孔过程会产生泥浆、废渣等,均会造成水中SS增大,从而影响水质。采用围堰钻孔灌注桩的施工工艺可以有效地防止施工引起的水质污染,根据类比资料分析,采用围堰施工,施工处下游100m范围外SS增量不超过50mg/L,对下游100m范围外水质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的结束,该类污染不复存在。
7.1.2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以上分析,同时结合同类施工场地采取的措施,对施工过程提出以下保护措施:
(1)桩基钻孔前预先挖好沉淀池,用于收集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水,经沉淀分离后,废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剩余的泥浆、钻渣干化后,作为路基低层填料利用。
(2)对施工人员严格管理,严禁胡乱抛弃废物,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送指定地点。
(3)施工物料禁止在距河边150m范围内堆存,并严密遮盖,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河道。
(4)筑岛周围用双层彩条布包裹,防止填料污染水体,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拆除筑岛,疏通河道。
7.2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道路两侧现状无排水设施,雨水通过漫流的方式排泄。在道路建成投入运营后,道路两侧降雨后地表径流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石家庄东南环水系,由于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会泄露的油类物质,轮胎与路面摩擦会产生的橡胶微粒,车辆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质,运输货物中飞扬的微粒物质等,均能在路面上形成不同程度的积聚,而这些物质会随路面径流进入雨水管网,故在降雨后形成的地表径流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此部分废水污染物简单,不会对东南环水系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7.3 小结
(1)本工程桥梁桩基施工采用筑岛围堰钻孔灌注桩工艺,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沉淀废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剩余泥浆、钻渣干化后,作为路基低层填料利用;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禁止乱抛废物;禁止在距河边堆放施工物料;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拆除筑岛,疏通河道。
施工期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石家庄东南环水系水环境产生的影响。
(2)营运期路面、桥面径流的污染物简单,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最终排入石家庄东南环水系,不会对石家庄东南环水系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8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8.1 施工期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拆迁产生的建筑废料、土方回填产生的弃土、桥梁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钻渣等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对建筑废料中的钢材、完整砖瓦进行回收后,不能利用的建筑废料送至石家庄市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桥梁桩基施工过程产生的少量泥浆、钻渣干化后,作为路基低层填料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另外本项目会产生7.55万m3的弃土,运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存。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8.2 营运期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间没有固体废物产生。
8.3 小结
综上所述,本工程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营运期间没有固体废物产生。

 

9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道路建设不仅会对环境产生污染,还会造成一定的生态破坏。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车辆会造成周边道路交通量增加,将给周边居民的出行、工作带来影响和不便。
9.1 对交通运输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道路在施工期间,需动用大量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增加周边区域的交通压力。但本工程道路投入运营后,有利于改善区域内路网结构,改善区域交通运输条件。
9.2 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范围主要位于国际贸易城和农田,当施工至与东杜庄村西侧道路相交时会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其余施工过程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较小。
9.3 小结
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过程会对区域交通及居民出行产生影响,但施工期的影响均为暂时性影响,随着工程的结束,这些影响也会消失。
本工程运营后,将改善区域交通运输条件,对于促进国际贸易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10 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作为石家庄国际贸易城的配套道路,是对内对外物流的主要运输通道之一,道路建成后可能会有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运输车辆通行,若这些运输车辆在此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发生石油、天然气的泄露、爆炸等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并对周边居民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本评价就此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10.1 环境风险分析
道路建成后,运输石油、天然气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引起泄露、爆炸等突发性事故时,会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如果发生突发性事故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如下污染:
(1)当车辆发生事故爆炸燃烧,会给事故现场周围的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亦可能对周围居民人身安全造成危害。
(2)当车辆发生翻车或泄漏时,将对事故周围环境空气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若泄露地点发生在桥上时,污染物会进入水体,对东南环水系造成污染。
10.2 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鉴于石油、天然气等危险品运输的风险由突发交通事故引起,可通过一定的管理手段加以预防。为防止事故发生及控制事故发生后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及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和《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危险品准运证,运输危险品车辆应有明显标志。
(2)运输危险品车辆上路应加强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则立即通知公安、环保部门,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污染的扩散。
(3)在过桥路段设置减速及警示标志,防止发生危险品运输车辆风险事故。
(4)车辆在桥上发生危险品泄露时,先采取措施封堵桥上排水口,防治污染物进入水体,然后采取导流、吸附等措施收集污染物。
(5)一旦发生事故危险品进入进入水体,除向当地公安、环保部门及时汇报外,应同时派监测人员到现场进行监测,并视情况采取必要的化学处理措施。
(6)依托城市管理部门,备有重大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处置人员和设备。
10.3 应急救援方案
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发生风险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的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包括:科学性、实用性和权威性。风险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开展科学分析和论证,制定严密、统一、完整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符合项目的客观情况,具有实用、简单、易掌握等特性,便于实施;对事故处置过程中职责、权限、任务、工作标准、奖励与处罚等做出明确规定,使之成为一项制度,确保其权威性。相关部门必须按照实际的运营情况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目前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已制定有《石家庄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风险事故预案应包括组织体系与职责、预警与措施、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宣传、培训与演习。本工程为石家庄市城市道路,应根据《石家庄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进行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
 

11 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
11.1 噪声污染减缓措施
11.1.1 施工期噪声污染减缓措施
根据沿途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和受影响的程度,建设单位应针对具体情况,采取以下防护措施来减轻噪声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现场
结合表4-2昼间施工机械达标距离,合理科学地布局施工现场,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时间主要安排在昼间,夜间禁止高噪声值的机械施工,高噪声值机械因生产工艺和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需在施工前三日内,向长安区环境保护局申请批准并向附近居民公告后实施。
(3)控制交通运输噪声
施工现场设置施工标志,并将施工计划报交通管理部门,以便做好车辆的疏通工作,保证交通的安全、畅通;施工运输车辆在经过周围学校、居民点时控制车速、禁鸣,同时加强车辆维护,减轻交通运输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选用低噪声设备
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带有消声、隔音的附属设备,建设招标单位应将投标方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技术做为中标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5)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有效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学校、居民点的声环境影响,且施工噪声影响具有局部路段特性,噪声影响将随着各施工路段的结束而消除,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11.1.2 营运期噪声防治措施
11.1.2.1 管理措施
(1)交通管理部门宜利用交通管理手段,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含禁鸣)、限行(含禁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车流量、车速、车型等),降低交通噪声。
(2)路政部门宜对道路进行经常性维护,提高路面平整度,降低道路交通噪声。
11.1.2.2 工程措施
根据本项目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中期、营运远期西兆通村与拟建道路相邻第一列和东兆通村面向道路第一排的36户住宅昼间噪声预测值出现轻度超标现象,主要原因是敏感点位于国际贸易城周边,目前国际贸易城正处于施工阶段,使西兆通村监测点的噪声背景值处于临近超标状态。
根据环保部文件《关于分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10]7号),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考虑对噪声源和传声途径采取工程控制技术措施,实施噪声主动控制,在采取室外达标的技术手段不可行时,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采取被动防护措施(如双层中空玻璃),对室内声环境质量进行合理保护,保证其室内噪声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T50118-2010))中住宅室内允许噪声级要求。
因此,本项目建议对西兆通村与拟建道路相邻第一列和东兆通村面向道路第一排的36户住宅采取加装双层中空玻璃的降噪措施,降噪效果可达25dB(A)以上,可使超标敏感点室内昼间、夜间噪声值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T50118-2010)要求。对道路两侧规划的居住用地,建设过程中需对环境噪声进行监测,若噪声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则要求相关建设单位对居民住宅安装双层中空玻璃降噪。
11.2 生态环境、城市景观影响保护措施
11.2.1 施工期生态环境、城市景观影响保护措施
施工时对现有生态环境影响明显,施工中需有步骤分段分片进行,妥善保护好周围的生态环境。施工应注意如下几点:
(1)施工活动控制在道路红线范围进行,堆土、堆料不得侵入附近的田地,以利维护农业生态环境。
(2)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土方堆放点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污染水体、堵塞雨水管道。
(3)在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量节省占用土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11.2.2 营运期生态环境、城市景观影响保护措施
本工程营运期应对道路两侧绿化工程加强维护,保证绿化面积及花草树木的成活率。
11.3 环境空气影响的缓解措施
11.3.1 施工期
(1)围挡措施
施工道路两侧设连续,围挡材质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PVC板材,且高度不低于1.8m,保证围档安全、稳固、整洁、美观,严禁围档不严或不设围挡施工。围挡上安装标志、警示亮化,同时在道路平交道口设置限速慢性牌、当心车辆等标识。施工结束后围挡予以拆除,清理施工现场。
(2)材料堆放、土方覆盖、绿化
分类码放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并设置标牌,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覆盖,使用过程中要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临时堆存的土方应用防尘网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物料转运过程要有降尘措施,余料要及时回收。
(3)施工场地垃圾清运
施工场地内的建筑垃圾要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清运前要适量洒水;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收集,日产日清。
(4)现场保洁及洒水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保洁、降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安排专人负责,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在重污染天气,要相应增加洒水的频次。
(5)施工所需混凝土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6)大风天气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遇四级以上大风时,禁止进行土方开挖、土方运输、土方回填;遇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Ⅳ级(蓝色)预警时,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遇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Ⅲ级(黄色)预警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4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6次,全天保持裸露地面湿润,不能因刮风、上料、运输等原因产生扬尘污染,停止所有在建施工工地的土方、拆迁作业;Ⅱ级(橙色)预警,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3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8次,施工工地一律停止施工;Ⅰ级(红色)预警,在落实Ⅱ、Ⅲ、Ⅳ级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2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12次。
(7)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长安区环保局进行排污申报,并提交证明材料和各种数据,为核定排污费提供依据。
以上污染治理措施技术成熟,均被普遍采用,类比同类道路,污染治理效果良好,措施实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项目位置距离石家庄市二十二中和高新区大气监测点较远,不会对该监测点的监测数据产生影响,污染治理措施可行。
11.3.2 营运期
(1)加强对道路的养护,使道路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可以减少交通堵塞情况发生,从而有效减轻由机动车尾气排放造成的大气污染。
(2)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建设及维护,一定程度上减少道路交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11.4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1.4.1 施工期
(1)桩基钻孔前预先挖好沉淀池,用于收集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水,泥浆沉淀后循环使用,沉淀废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最后剩余的泥浆、钻渣干化后,作为路基低层填料利用。
(2)对施工人员严格管理,严禁胡乱抛弃废物,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送指定地点。
(3)施工物料禁止在距河边150m范围内堆存,并严密遮盖,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河道。
(4)筑岛周围用双层彩条布包裹,防止填料污染水体,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拆除筑岛,疏通河道。
11.4.2 营运期
营运期路面、桥面径流污染物简单,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最终排入石家庄东南环水系,不会对石家庄东南环水系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11.5 固体废物污染防范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拆迁产生的建筑废料、土方回填产生的弃土、桥梁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钻渣等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对建筑废料中的钢材、完整砖瓦进行回收后,不能利用的建筑废料送至石家庄市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桥梁桩基施工过程产生的少量泥浆、钻渣干化后,作为路基低层填料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另外本项目会产生7.55万m3的弃土,运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存。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11.6 社会环境影响防范措施
11.5.1 基础设施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不可避免地将影响到周围现有基础设施,为减缓其不利影响,应采取相应措施如下:
(1)施工时较多地利用现有各级道路运输,建设单位应与当地交通、公安部门充分协商,保证现有交通的畅通。
(2)施工中对地方道路造成严重损坏应立即修复,或将赔款交给当地道路管理部门修复。
11.5.2 其它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1)对施工机械和施工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也要进行统一安排,颁布有关限制规定,以确保交通畅通和正常运行,并应提前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发布安民告示。
(2)在施工现场安置告示牌,说明工程主要内容、施工时间,敬请公众谅解由于施工带来的不便,并在告示牌上注明联系人、投诉电话等,以方便公众监督和投诉。
(3)在学校、居民点附近施工时,应设置围挡并预留便道供居民行走。施工照明灯的悬挂高度和方向要考虑不影响居民夜间休息。道路运营后,在学校、居民点路段设置限速标志、预告标志、道口标志、减速带,确保行人的过往安全。
11.7 小结
本工程施工期、营运期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措施均为成熟技术,并被普遍采用,经类比分析,污染治理效果良好,治理后均不会对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环保措施可行。

 

12 公众参与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它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同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为此,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建设单位参照以上规定,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0]238号)及《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8号),对道路周围居民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工作。
12.1 公众参与目的
公众参与是建设单位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规章,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达到以下目的:
(1)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2)全面了解项目所在地环境背景信息,及时发现潜在环境问题,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3)通过公众参与,提出或完善经济有效并切实可行的减缓不利社会环境影响的措施。
(4)充分考虑道路工程所涉及的各方面利益、化解不良环境影响可能带来的社会矛盾。
(5)提高各级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同时,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实施公众参与可提高评价的有效性,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12.2 公众参与原则
(1)知情原则
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后,建设单位须7日内向公众公告项目及环评工作等信息,以便保证公众对项目的充分知情。
(2)真实原则
公众参与调查中建设单位应真实地向公众披露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
(3)平等原则
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应尽最大努力与当地公众及项目涉及方建立相互信任,不回避矛盾和冲突,坦诚交换意见,并充分理解各种不同的意见,避免主观和片面。
(4)广泛原则
在选择公众参与调查对象时,应综合考虑地域、职业、专业知识背景、表达能力、受项目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尤其不能忽略弱势群体以及持反对意见的公众。
(5)主动原则
建设项目承办单位以及接受委托实施公众参与的机构应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以及所涉及区域公众的特点,选择恰当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方式,并鼓励和推动公众积极参与,力争达到较好的公众参与效果。
12.3 公众参与对象
依据《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0]238号),公众参与调查对象应当包括评价范围内所有涉及的村庄、单位、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代表,以保证调查的全面性和公正性。根据本工程道路周围学校、居民点分布情况,本次调查对象主要为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环境敏感点,包括西兆通村、东兆通村、东杜庄村、第四十五中学4个环境敏感点。
12.4 公众参与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工作程序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0]238号)的有关规定进行。
12.4.1 环评信息公示
(1)一次信息公示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进行了两次信息公开,第一次为建设单位确定“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后,在评价范围内学校、居民点通过张贴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至4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介绍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事项等,第一次信息公示内容见表12-1。信息公示现场见图12-1。
表12-1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内容

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
建设单位: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
路线走向:路线西起天丰街,东至太行北大街,道路全长2.51km。
建设内容及规模:采用城市次干路建设标准,道路横断面形式为三幅路,红线宽度35m,标准段道路断面为: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4.5m+机非分隔带2m+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2m+非机动车道4.5m+人行道3.5m,设计时速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58号
联系人:曹雅琳        联系电话:0311-85275362        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跃进路167路    邮编:050031
联系人:伍海峰                          联系电话:0311-85612578   
传真:0311-85616978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四、项目审批单位:石家庄市长安区环境保护局

续上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确定环评单位后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评单位根据工程技术资料同步进行环评报告的编制,编制过程中通过工程分析,确定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并对已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进行可行性论证分析,对不完善的内容进行补充,同时预测分析在采取补充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最后得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结论;报告编制完成后提交石家庄市长安区环境保护局组织专家审查、审批。其中公众参与过程首先通过发布公示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报告完成后报审前发布第二次公示信息,同时通过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道路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主要包括:选址选线、工程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已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等公众关心的问题,通过公示可充分了解当地公众对拟建道路的意见和建议,为第二次信息公开及完善环评补充内容做准备。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15年4月10日~2015年4月24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2)二次信息公示
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在评价范围内学校、居民点张贴了二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示项目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项目采取环保措施,公示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至6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见表12-2,信息公示现场见图12-2。
表12-2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内容一览表
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
建设单位: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
路线走向:路线西起天丰街,东至太行北大街,道路全长2.51km。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交通组织工程、管网综合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中水工程。其中道路工程采用城市次干道建设标准,红线宽度35m,设计时速40km/h,道路断面形式为三幅路,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4.5m+机非分隔带2m+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2m+非机动车道4.5m+人行道3.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续上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①生态:永久占地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道路建设过程中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和对土地的扰动。②废气:土石方的开挖和回填、建筑材料的运输等过程产生的扬尘,沥青材料的摊铺产生的沥青烟。③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施工和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④固废:施工过程产生的渣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2)营运期
①生态:植被恢复不好,将造成一定量水土流失,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②废气:各种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③噪声:机动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①生态环境:通过采取道路两侧绿化,将使道路建设过程中造成的不利生态影响在较大程度上得到补偿。②环境空气:通过采取施工现场定期洒水、堆放物料采取遮盖措施,物料运输车辆采取苫盖措施等控制施工期扬尘产生量。③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学校附近时控制车速、禁鸣以及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④固体废物:渣土送石家庄市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2)营运期
①生态:加强绿化措施,减少水土流失。②环境空气:加强对道路的养护,使道路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减少交通堵塞情况发生;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以减少道路交通大气污染的范围。③声环境:道路两侧种植绿化带,控制交通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道路选线合理,只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严格履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道路建设期间及通车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
项目情况概述;项目所在区域自然、社会环境及环境质量现状情况介绍;工程分析、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源、采取的治理措施及治理效果;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预测结果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项目产业政策的符合性、路线选择合理性分析等。
六、公众索取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评信息,期限为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拟建项目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包括:对项目选址是否认可;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应进一步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公众所关心的问题等。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写信、传真等方式以书面形式发表意见和看法,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续上表
八、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58号
联系人:曹雅琳          电话:0311-85275362          邮箱: [email protected]
九、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167号
邮编:050031          联系人:伍海峰      电话:0311-85612578
传真:0311-85616978      邮箱: [email protected]
 


 


本工程两次信息公示及环评编制期间,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12.4.2 公众意见调查表
本项目公众意见调查表分为个体公众意见调查表和团体公众意见调查表。
12.4.2.1 调查方式
(1) 个体公众意见调查
建设单位于环评信息二次公示期间(2015年6月11日至6月26日)对道路周围评价范围内(按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考虑,道路中心线外两侧200m以内)的3个居民点进行了个体公众意见调查,主要调查了解周围居民对当地环境问题关心程度、对项目了解程度、对项目选址和建设所持态度等,本次调查共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32份,收回32份,回收率100%。
个体公众意见调查表发放情况见表12-3,个体公众意见调查表具体内容见表12-4。
表12-3      公众意见调查表发放统计结果一览表
序号  敏感点名称  发放份数  收回份数  有效份数
1  西兆通村  11  11  11
2  东兆通村  10  10  10
3  东杜庄村  11  11  11
合计  32  32  32
表12-4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被调
查人
基本
情况  姓    名:
年    龄:□18~35岁
职    业:□领导干部
文化程度:□大学及以上
单位或住址:  性别:□男
□36~50岁
□企业职工
□高中
  □女
□50岁以上
□教师       
□初中
联系电话: 

□农民            □其他
□小学及以下

况  项目名称  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
  建设单位  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长安区
  路线走向  路线西起天丰街,东至太行北大街,道路全长2.51km。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交通组织工程、管网综合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中水工程。其中道路工程采用城市次干道建设标准,红线宽度35m,设计时速40km/h,道路断面形式为三幅路,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4.5m+机非分隔带2m+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2m+非机动车道4.5m+人行道3.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续上表
主要污染源  施

期  ①生态:永久占地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及对地表植被和土地扰动;
②废气:施工扬尘、沥青烟;
③噪声:施工机械施工和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
④固废:施工过程产生的渣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防


施  施

期  ①生态环境:通过采取道路两侧绿化,将使道路建设过程中造成的不利生态影响在较大程度上得到补偿;②通过采取施工现场定期洒水、堆放物料采取遮盖措施,物料运输车辆采取苫盖措施等控制施工期扬尘产生量;③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学校附近时控制车速、禁鸣以及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④固体废物:渣土送石家庄市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营

期  ①生态:植被恢复不好,将造成一定量水土流失,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②废气:各种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
③噪声:机动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  营

期  ①生态:加强绿化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②环境空气:加强对道路的养护,使道路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减少交通堵塞情况发生;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以减少道路交通大气污染的范围;
③声环境:道路两侧种植绿化带,控制交通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容  1  目前道路条件是否能满足您的出行或运输便捷要求  □能  □一般  □不能 
  2  您是通过何种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信息公示  □他人  □其它 
  3  施工期对您造成的主要影响是  □噪声  □扬尘  □占地  □阻碍出行  □破坏生态和景观
  4  营运期给您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噪声  □扬尘  □其它  □无影响
  5  您认为应采取何种措施来减轻营运期噪声影响  □绿化  □隔声窗  □声屏障  □搬迁
  6  您认为该项目对本地区经济发展作用  □明显  □一般  □不明显 
  7  您认为该项目的选线是否合理  □合理  □不关心  □不合理 
  8  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情况下,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赞同  □不关心  □反对 
  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何具体建议 


  如果您对7、8条持反对意见请说明理由 


为保护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公众意见征询。请将您同意的项目在□处画√,并希望您提出更宝贵的看法和意见,谢谢您的参与。若对7、8条持反对意见,请认真填写原因,否则填写无效。
(2)团体公众意见调查
建设单位于环评信息二次公示期间,2015年6月11日至6月26日对道路周围评价范围内第四十五中学进行了团体公众意见调查。
团体公众意见调查表具体内容见表12-5。
表12-5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单位人数 
填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况  项目名称  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
  建设单位  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长安区
  路线走向  路线西起天丰街,东至太行北大街,道路全长2.51km。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交通组织工程、管网综合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中水工程。其中道路工程采用城市次干道建设标准,红线宽度35m,设计时速40km/h,道路断面形式为三幅路,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4.5m+机非分隔带2m+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2m+非机动车道4.5m+人行道3.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主要污染源  施

期  ①生态:永久占地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及对地表植被和土地扰动;
②废气:施工扬尘、沥青烟;
③噪声:施工机械施工和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
④固废:施工过程产生的渣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防


施  施

期  ①生态环境:通过采取公路两侧绿化,将使公路建设过程中造成的不利生态影响在较大程度上得到补偿;②环境空气:通过采取施工路面定期洒水、堆放物料采取遮盖措施,物料运输车辆采取苫布覆盖措施等控制施工期扬尘产生量;③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控制车速、禁鸣以及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④固体废物:渣土送石家庄市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营

期  ①生态:植被恢复不好,将造成一定量水土流失,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②废气:各种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
③噪声:机动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  营

期  ①生态:加强绿化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②环境空气:加强对道路的养护,使道路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减少交通堵塞情况发生;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以减少道路交通大气污染的范围;
③声环境:道路两侧种植绿化带,控制交通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容  1  目前道路条件是否能满足您的出行或运输便捷要求  □能  □一般  □不能 
  2  您是通过何种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信息公示  □他人  □其它 
  3  施工期对您造成的主要影响是  □噪声  □扬尘  □占地  □阻碍出行  □破坏生态和景观
  4  营运期给您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噪声  □扬尘  □其它  □无影响
  5  您认为应采取何种措施来减轻营运期噪声影响  □绿化  □隔声窗  □声屏障  □搬迁
  6  您认为该项目对本地区经济发展作用  □明显  □一般  □不明显 
  7  您认为该项目的选线是否合理  □合理  □不关心  □不合理 
  8  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情况下,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赞同  □不关心  □反对 
  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何具体建议 
  如果您对7、8条持反对意见请说明理由 
为保护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公众意见征询。请将您同意的项目在□处画√,并希望您提出更宝贵的看法和意见,谢谢您的参与。若对7、8条持反对意见,请认真填写原因,否则填写无效。
12.4.2.2 公众参与结果分析
(1) 个体公众意见调查
本次个体公众意见调查对象概况见表12-6。个体公众意见调查表统计结果见表12-7。
表12-6        公众意见调查对象概况统计一览表
被调
查者  性 别  年龄  职  业  文化程度
  男  女  18~
35岁  36~
50岁  50岁
以上  领导干部  企业
职工  教师  农民  其他  大学
及以上  高中  初中  小学
及以下
人数(人)  19  13  4  8  20  0  4  1  23  4  1  8  18  5
比例(%)  59.4%  40.6%  12.5%  25.0%  62.5%  0.0%  12.5%  3.1%  71.9%  12.5%  3.1%  25.0%  56.3%  15.6%
表12-7            公众意见调查统计结果一览表
调查项目  统计结果
1、目前道路条件是否能满足您的出行或运输便捷要求  选项  能  一般  不能
  人数  11  15  6
  %  34.4  46.8  18.8
2、您是通过何种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选项  信息公示  他人  其它
  人数  11  13  8
  %  34.4  40.6  25.0
3、施工期对您造成的主要影响是  选项  噪声  扬尘  占地  阻碍出行  破坏生态和景观
  人数  23  27  7  13  3
  %  71.9  84.4  21.9  40.6  9.4
4、营运期给您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选项  噪声  扬尘  其它  无影响
  人数  21  26  5  3
  %  65.6  81.3  15.6  9.4
5、您认为应采取何种措施来减轻营运期噪声影响  选项  绿化  隔声窗  声屏障  搬迁
  人数  31  13  8  0
  %  96.9  40.6  25.0  0
6、您认为该项目对本地区经济发展作用  选项  明显  一般  不明显
  人数  17  15  0
  %  53.1  46.9  0
续表12-7          公众意见调查统计结果一览表
调查项目  统计结果
7、您认为该项目的选线是否合理  选项  合理  不关心  不合理
  人数  30  2  0
  %  93.7  6.3  0
8、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情况下,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选项  赞同  不关心  反对
  人数  30  2  0
  %  93.7  6.3  0
由表12-7分析可知:
①目前道路条件是否能满足您的出行或运输便捷要求
调查结果显示,34.4%的被调查者认为目前道路能够满足自身出行及运输便捷要求,46.8%的被调查者认为一般,18.8%的被调查者认为不能满足要求。
②通过何种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公众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决定对建设项目所持态度的客观性。由公众意见调查结果可知,34.4%的被调查者通过信息公示了解本项目,40.6%的被调查者通过他人了解到本项目,25.0%的被调查者通过其它方式了解本项目。
③施工期主要影响
调查结果显示,71.9%的被调查者认为主要影响为噪声,84.4%的被调查者认为主要影响为扬尘,21.9%的被调查者关心占地问题,40.6%的被调查者认为主要影响为阻碍出行,9.4%的被调查者认为破坏景观生态。可见施工期公众最关心噪声和扬尘的影响,为此,施工过程中应重点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施工噪声和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④营运期主要环境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65.6%的被调查者认为营运期主要环境问题为噪声,81.3%的被调查者认为营运期主要环境问题为扬尘,15.6%的被调查者认为营运期有其他环境问题,9.4%的被调查者认为营运期无影响。可见营运期公众最关心交通噪声和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应加以重视,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
⑤采取何种措施来减轻营运期噪声影响
调查结果显示,96.9%的被调查者希望采用绿化环保措施,40.6%的被调查者希望采用隔声窗降噪措施,25.0%的被调查者希望采用声屏障降噪措施,没有被调查者认为采用搬迁降噪措施。
⑥项目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
项目的建设会带动经济的发展,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在调查中,53.1%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有明显促进作用,46.9%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一般。
⑦选线的合理性
调查结果显示,93.7%的被调查者认为选线合理,6.3%的被调查者对项目的选线不关心,无反对意见,该项统计结果表明项目实施方案得到了周围公众的肯定。
⑧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由调查统计结果可知,在对建设项目所持态度上,93.7%的人表示赞同,6.3%的人表示不关心,没有被调查者持反对意见。
⑨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具体建议
根据公众参与调查表汇总统计结果,个别公众对项目建设提出了尽量少占耕地和防止噪声、扬尘污染的建议。
(2) 团体公众意见调查
通过对第四十五中学的调查,该学校认为本项目道路选线合理,赞同本项目的建设,并建议尽快施工。
12.5 公众参与结论
本次公众参与两次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本次公众参与共发放公众参意见调查表33份,其中个体意见调查表32份,团体意见调查表1份,收回33份。个体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在对本项目选线的合理性上,93.7%的被调查者认为选线合理,无反对意见;在对本项目所持态度上,93.7%的被调查者表示赞同,无反对意见;团体意见调查的第四十五中学也支持本项目建设。因此,本工程的建设得到了周围群众的支持,对于工程施工期及营运期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周围群众持理解态度,认为本工程的建设可改善区域的通行条件。
 

13 线路选择环境可行性分析及总量控制分析
13.1 线路选择环境可行性分析
13.1.1 与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协调性分析
根据《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本项目占地类型为规划的建设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出具了关于本工程道路建设的规划意见,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同时,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关于本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项目用地符合石家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13.1.2 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分析
由工程分析和影响分析章节可知,本工程施工会对周围声环境、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和生态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是施工期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也将消除。同时通过道路两侧绿化工程的建设,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工程建设造成的生物量损失。营运期通过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及生态恢复措施等,道路也不会对周围居民声环境、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13.1.3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
本次公众参与两次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个体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93.7%的被调查者认为选线合理,无反对意见,93.7%的被调查者赞同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团体意见调查的第四十五中学也支持本项目建设。因此,本工程的建设得到了周围群众的支持
13.1.4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工程为规划的城市次干路,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第二十二款”城市基础设施“4、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和“9、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相关规定,本工程为城市道路建设,同时建设雨水、污水管线等工程,属于鼓励类项目。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限制类——十七、其他1、用地红线宽度(包括绿化带)不得超过下列标准:小城市和建制镇40m,中等城市55m,大城市70m”规定,本工程道路为城市次干路且红线宽度为35m,不在上述规定的限制范围内。
另外,本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由石家庄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投资[2015]127号批复(见附件),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13.2 总量控制分析
13.2.1 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纲要并结合本工程道路周围的环境质量状况和外排污染物特征,确定工程总量控制目标为:
大气污染物:SO2、NOx
废水污染物:COD、氨氮
13.2.2 污染物排放量分析
本工程不设服务设施,不排放SO2、NOx大气污染物和COD、氨氮废水污染物。
13.2.3 总量控制目标值确定
本工程不设服务设施,不存在污染物排放量,因此,本项目总量控制目标值为:SO2为0t/a、NOx为0t/a、COD为0t/a、氨氮为0t/a。
13.3 小结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工程的建设得到了周围公众的认可,无反对意见。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评价认为工程选线可行。

 

14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环节之一,它的主要任务是衡量建设项目需要投入的环保投资所能收入的环保效果及其建设项目对外界产生的环境影响、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
14.1 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会暂时影响当地交通秩序,增加其他道路的交通运输负担,给居民的出行、工作、生活带来不利影响,但这种影响是轻微的、暂时的,道路投入营运后可改善城市的交通环境和交通秩序,提高区域通行能力,使石家庄市道路网更加完善和畅通,交通运输路线更加快捷合理,将缩短周围居民的出行时间和距离,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可见,本项目的实施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14.2 环境效益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可以大大改善城区交通及环境质量,改善城区环境。同时道路实施过程中采取了合理的噪声治理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以避免和减轻道路营运过程中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14.2.1 环保投资分析
本项目总投资8045.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3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57%。
14.2.2 环保投资效益分析
本工程采取了多项污染治理及生态恢复措施,防护措施产生的生态效益虽然暂时难以定量换算为货币价值,但其效益显著,具体见表14-1。
表14-1        环保投资环境经济损益分析一览表   
环保措施方案  效    益    分    析
施工期环保措施  1、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2、防止环境空气污染
  3、防治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  4、减少地表水环境污染
  5、保护植被和生态环境  6、保护公众安全、出行方便
路基防护工程  路基稳定
续表14-1      环保投资环境经济损益分析一览表   
环保措施方案  效    益    分    析
道路两侧绿化  1、美化路容景观  2、改善周围地区生态环境
  3、营运初期对生态功能损失补偿 
营运期防噪措施  1、减少交通噪声对周围地区声环境的影响
  2、保护周围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风险防范措施  1、保护道路周围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防治道路交通运输风险
环境监测措施  1、监督落实环保措施,保护周围居民区的环境质量
  2、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可见,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所采取的环保工程措施在取得较好的环境效益的同时,社会效益也是显著的。

 

15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为保护本工程周围环境质量,确保工程的各种不良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必须对本工程实施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科学的环境管理与监控。
15.1 环境管理的总体目标
通过制订系统、科学的环境管理计划,使改扩建道路按照工程设计及本次环评文件规定的防治或减缓措施,在项目的设计、施工、营运中逐步得到落实,实现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使工程的建设和营运对周围生态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等负面影响降低到相应法律法规与标准要求的限值之内,实现工程的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15.2 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15.2.1 机构设置
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日常环保管理工作。
15.2.2 职责
(1)负责本工程的环境管理工作;
(2)督促和落实环保工程设计与实施;
(3)在承包合同中落实环保条款,配合环保部门的管理和监测,提供施工中环保执行信息;
(4)根据国家有关的施工管理条例和操作规范,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施工计划和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管理计划和实施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和实施工程承包商等人员的环境知识及环境监测培训;
(5)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对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及时制止和纠正不符合管理办法的施工行为;
(6)根据项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协调、推荐进一步的解决办法;
(7)受理周围居民及单位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管理计划执行的意见,并协调解决;
(8)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环境管理阶段报告。
15.3 环境监测计划
15.3.1 制定目的、原则
通过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结果,为及时掌握项目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可能出现的新问题,需要及时实施环境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为环保措施的实施时间和实施方案提供依据。
15.3.2 监测项目
施工期、营运期主要监测项目为环境噪声Leq。
15.3.3 环境监测方案
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间应进行跟踪监测,制定环境监测方案,根据监测结果,及时了解项目在施工与营运期的各种工程行为对环境保护目标所产生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以便于对产生环境影响的工程行为采取进一步的减缓和防治措施。
本道路在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测计划见表15-1,监测工作可委托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完成。
表15-1        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时段  监测重点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时间与频率
施工期  声环境质量  Leq  西兆通村、东杜庄村  施工期间监测1天,昼、夜各1次
营运期  声环境质量  Leq  西兆通村、东杜庄村  1次/年
15.4 环境监理方案
为了全面控制和减缓道路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确保“三同时”制度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相关环保措施的落实,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在实施工程监理的同时开展环境监理。
15.4.1 监理实施机构
根据交通部《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环发[2004]314号)文件要求,工程环境监理纳入工程监理体系中,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工程监理资质并经过环境保护业务培训的单位承担工程环境监理工作。
15.4.2 监理要点
环境监理的开展分为3个阶段进行,即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
(1)施工准备阶段
这一阶段的监理任务主要是编制环境监理细则,审核施工合同中的环保条款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保措施,核实临时工程占地位置和准备工作,审核施工物料的堆放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2)施工阶段
施工过程的环境监理应结合公路施工的过程来开展,最主要的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部分的环境监理要点。施工期主要环境监理内容见表15-2。
表15-2            施工期主要环境监理内容
环境
要素  监理对象  主要监理内容  主要监理方式  出现超标或违规现象处置方案
环境
空气  筑路材料运输、堆放  运输车辆对物料和弃渣弃土苫盖封闭运输,物料装卸场地作业配备抑尘措施,定期洒水。  施工期环境空气监测、巡视各物料路拌等施工现场和施工临时场地  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补救措施
声环境  ①施工运输道路
②施工场地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②采用硬质围挡;
③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  施工期声环境监测、巡视各物料路拌等施工现场和施工临时场地 
地表水
环境  施工场地  ①建设泥浆水沉淀池;
②不得向石家庄东南环水系水体排放施工废水、建筑垃圾等;
③石家庄东南环水系两侧150m范围内不得堆放建筑材料;
④筑岛周围用双层彩条布包裹,防止填料污染水体,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拆除筑岛,疏通河道。  施工期水环境质量监测,巡视各桥梁施工现场、施工临时占地 
固体
废物  ①建筑垃圾
②工程弃渣
③地表土  集中堆放并遮盖,定期清理。  施工前明确临时堆存地点,对执行情况进行巡检 
生态
环境  ①占用耕地路段
②临时占地恢复  ①严格在施工范围内施工;
②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
③绿地;
④土地平整、土方回填、表土剥离。  施工前明确各标段施工临时占地位置、施工期巡视,施工结束检查所有取土场和施工临时占地的恢复情况 
(3)试运行阶段
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的汇总、环保工程的施工等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针对各施工场地恢复植被的监理。
15.4.3 监理制度
环境监理的有关制度可参照工程监理的制度进行。
15.4.4 环境监理费用
环境监理的费用包括三部分,即相关单位编制环境监理方案的费用、相关培训费用以及环境监理人员的费用。这些费用由具体编制环境监理方案的单位确定。
15.5 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
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验收见表15-3。
表15-3        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序号  污染类型  环保措施及规模  环保投资(万元)  验收标准
1  生态环境保护  道路机非分隔带进行绿化,种植绿篱、草皮、花卉等,绿化面积约5000m2  149.62  绿化达标
2  道路两侧人行道种植行道树,种植间距为6m,共种植树木约832棵  41.56 
3  声环境保护  评价范围内西兆通村、东兆通村噪声超标住户安装双层中空玻璃窗,共36户,合计175m2  4.2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T50118-2010)
合    计  --  195.38  —
 

16 结论
16.1 建设项目情况
16.1.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周期:2015年12月~2016年12月。
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8045.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3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57%。
16.1.2 项目选址及路线走向
本工程路线西起天丰街(规划路)(北纬38°4′2.6″,东经114°36′6.1″),东至太行北大街(北纬38°3′41.0″,东经114°37′44.7″),总长2.51km。
16.1.3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网综合工程、交通组织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中道路工程采用城市次干道建设标准,红线宽度35m,设计时速40km/h,道路断面形式为三幅路,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4.5m+机非分隔带2m+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2m+非机动车道4.5m+人行道3.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16.1.4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工程为规划的城市道路建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第二十二款”城市基础设施“4、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和“9、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相关规定,本工程为城市道路建设,同时建设雨水、污水管线等工程,属于鼓励类项目。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限制类——十七、其他1、用地红线宽度(包括绿化带)不得超过下列标准:小城市和建制镇40m,中等城市55m,大城市70m”规定,本工程道路为城市次干路且红线宽度为35m,不在上述规定的限制范围内。
另外,本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由石家庄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投资[2015]127号批复(见附件),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16.2 环境现状和区域主要环境问题
16.2.1 环境保护目标
经现场踏勘和调研,本工程道路评价范围内主要为学校和居民点,没有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资源等环境敏感目标,本评价仅将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西兆通村、东兆通村、东杜庄村、第四十五中学4个环境敏感点作为声环境、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道路中心线两侧100m内区域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工程桥梁跨石家庄东南环水系段上游500m、下游1000m作为地表水保护目标。
16.2.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声环境:监测结果表明,东杜庄村、西兆通村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0.8~55.0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2.3~42.9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环境空气:评价期间石家庄市区颗粒物(PM10)和颗粒物(PM2.5)24小时平均浓度标准指数分别为0.83~2.06和0.76~2.27,臭氧1小时评价浓度标准指数为0.27~1.21,在某些时间段内出现超标现象,其中颗粒物(PM10)超标率达206%、颗粒物(PM2.5)超标率达227%、臭氧超标率达121%,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超标主要原因为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造成污染物的积累;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1小时平均浓度标准指数分别为0.02~0.15、0.04~0.44、0.02~0.15,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标准指数为0.24~0.99,标准指数均小于1,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16.3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
16.3.1 声环境
为避免施工机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本评价要求项目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现场
结合表4-2昼间施工机械达标距离,合理科学地布局施工现场,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时间主要安排在昼间,夜间禁止高噪声值的机械施工,高噪声值机械因生产工艺和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需在施工前三日内,向长安区环境保护局申请批准并向附近居民公告后实施。
(3)控制交通运输噪声
施工现场设置施工标志,并将施工计划报交通管理部门,以便做好车辆的疏通工作,保证交通的安全、畅通;施工运输车辆在经过周围学校、居民点时控制车速、禁鸣,同时加强车辆维护,减轻交通运输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选用低噪声设备
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带有消声、隔音的附属设备,建设招标单位应将投标方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技术做为中标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5)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有效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学校、居民点的声环境影响,且施工噪声影响具有局部路段特性,噪声影响将随着各施工路段的结束而消除,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16.3.2 生态环境
工程施工对现有生态环境影响明显,本评价建议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施工活动控制在道路红线范围进行,堆土、堆料不得侵入附近的田地,以利维护农业生态环境。
(2)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土方堆放点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污染水体、堵塞雨水管道。
(3)在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量节省占用土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16.3.3 环境空气
本工程施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有颗粒物,主要来源于土石方的开挖、回填和物料运输产生的扬尘。本评价建议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围挡措施
施工道路两侧设连续,围挡材质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PVC板材,且高度不低于1.8m,保证围档安全、稳固、整洁、美观,严禁围档不严或不设围挡施工。围挡上安装标志、警示亮化,同时在道路平交道口设置限速慢性牌、当心车辆等标识。施工结束后围挡予以拆除,清理施工现场。
(2)材料堆放、土方覆盖、绿化
分类码放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并设置标牌,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覆盖,使用过程中要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临时堆存的土方应用防尘网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物料转运过程要有降尘措施,余料要及时回收。
(3)施工场地垃圾清运
施工场地内的建筑垃圾要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清运前要适量洒水;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收集,日产日清。
(4)现场保洁及洒水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保洁、降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安排专人负责,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在重污染天气,要相应增加洒水的频次。
(5)施工所需混凝土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6)大风天气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遇四级以上大风时,禁止进行土方开挖、土方运输、土方回填;遇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Ⅳ级(蓝色)预警时,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遇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Ⅲ级(黄色)预警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4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6次,全天保持裸露地面湿润,不能因刮风、上料、运输等原因产生扬尘污染,停止所有在建施工工地的土方、拆迁作业;Ⅱ级(橙色)预警,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3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8次,施工工地一律停止施工;Ⅰ级(红色)预警,在落实Ⅱ、Ⅲ、Ⅳ级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2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12次。
(7)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长安区环保局进行排污申报,并提交证明材料和各种数据,为核定排污费提供依据。
以上污染治理措施技术成熟,均被普遍采用,类比同类道路,污染治理效果良好,措施实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项目位置距离石家庄市二十二中和高新区大气监测点较远,不会对该监测点的监测数据产生影响,污染治理措施可行。
16.3.4 地表水
本工程桥梁施工过程会对石家庄东南环水系产生一定的影响。本评价建议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桩基钻孔前预先挖好沉淀池,用于收集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水,泥浆沉淀后循环使用,沉淀废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最后剩余的泥浆、钻渣干化后,作为路基低层填料利用。
(2)对施工人员严格管理,严禁胡乱抛弃废物,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送指定地点。
(3)施工物料禁止在距河边150m范围内堆存,并严密遮盖,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河道。
(4)筑岛周围用双层彩条布包裹,防止填料污染水体,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拆除筑岛,疏通河道。
16.3.5 固体废物
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拆迁产生的建筑废料、土方回填产生的弃土、桥梁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钻渣等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对建筑废料中的钢材、完整砖瓦进行回收后,不能利用的建筑废料送至石家庄市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桥梁桩基施工过程产生的少量泥浆、钻渣干化后,作为路基低层填料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另外本项目会产生7.55万m3的弃土,运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存。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16.3.6 社会环境
本工程施工期间会对城市交通及居民出行产生影响,但施工期的影响为暂时性影响,通过采取以下措施可以预防和缓解施工期的影响:
(1)对施工机械和施工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也要进行统一安排,颁布有关限制规定,以确保交通畅通和正常运行,并应提前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发布安民告示。
(2)在施工现场安置告示牌,说明工程主要内容、施工时间,敬请公众谅解由于施工带来的不便,并在告示牌上注明联系人、投诉电话等,以方便公众监督和投诉。
(3)在学校、居民点附近施工时,应设置围挡并预留便道供居民行走。施工照明灯的悬挂高度和方向要考虑不影响居民夜间休息。道路运营后,在学校、居民点路段设置限速标志、预告标志、道口标志、减速带,确保行人的过往安全。
本工程施工期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措施均为成熟技术,并被普遍采用,经类比分析,污染治理效果良好,环保措施可行。
16.4 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6.4.1 声环境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中期、营运远期西兆通村与拟建道路相邻第一列和东兆通村面向道路第一排的36户住宅昼间噪声预测值出现超标现象。为防止公路通车后对周围敏感点声环境产生影响,根据敏感点超标情况,综合考虑各种降噪措施的降噪效果,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超标敏感点采取加装双层中空玻璃的降噪措施,降噪效果可达25dB(A)以上,可使超标敏感点室内昼间、夜间噪声值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T50118-2010)中室内允许噪声级的要求。对道路两侧规划的居住用地,建设过程中需对环境噪声进行监测,若噪声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则要求相关建设单位对居民住宅安装双层中空玻璃降噪。
16.4.2 环境空气
(1)加强对道路的养护,及时做好路面清洁和管理维护工作,使道路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从而有效减轻交通运输造成的大气污染。
(2)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及维护,一定程度上减少交通运输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16.5 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16.5.1 声环境质量变化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工程实施后,各敏感点的噪声预测值比现状监测值有所增加,使西兆通村与拟建道路相邻第一列和东兆通村面向道路第一排昼间噪声预测值出现超标现象,其他区域及敏感点夜间噪声预测值达标。
16.5.2 生态影响评价
本工程通过道路机非分隔带及人行道实施绿化措施,工程的实施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16.5.3 大气环境质量变化
通过类比分析可知,本工程营运期排放污染物为车辆尾气,属于线源排放,类比相同等级道路运营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情况,本工程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16.5.4 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工程营运期路面和桥面径流污染物简单,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最终排入石家庄东南环水系,不会对石家庄东南环水系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16.5.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工程营运期不产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16.6 公众参与结果
本次公众参与两次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本次公众参与共发放公众参意见调查表33份,其中个体意见调查表32份,团体意见调查表1份,收回33份。个体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在对本项目选线的合理性上,93.7%的被调查者认为选线合理,无反对意见;在对本项目所持态度上,93.7%的被调查者表示赞同,无反对意见;团体意见调查的第四十五中学也支持本项目建设。因此,本工程的建设得到了周围群众的支持,对于工程施工期及营运期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周围群众持理解态度,认为本工程的建设可改善区域的通行条件。
16.7 工程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通过采取有效的抑尘、降噪措施和生态恢复等措施,均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道路通车后,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周围调查公众普遍支持该工程的建设,且项目的建设符合《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本评价从环保的角度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6.8 建议
为最大限度减轻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评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1)做好施工期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制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做到文明施工,避免施工扬尘、噪声、固废等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2)严格落实生态恢复措施。
 

 

目    录
1 总论……………………………………………………………………… 1
1.1 前言…………………………………………………………………… 1
1.2 编制依据……………………………………………………………… 2
1.3 评价目的和评价原则………………………………………………… 6
1.4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7
1.5 评价等级、评价范围………………………………………………… 9
1.6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11
1.7 评价标准………………………………………………………………12
1.8 评价时段………………………………………………………………14
1.9 环境保护目标…………………………………………………………14
1.10 评价方法 ……………………………………………………………16
2 区域环境概况……………………………………………………………18
2.1 自然环境概况…………………………………………………………18
2.2 生态现状调查…………………………………………………………19
2.3 社会环境概况…………………………………………………………20
2.4 环境质量现状…………………………………………………………20
2.5 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2
2.6 国际贸易城路网及排水规划…………………………………………22
2.7 环境功能区划…………………………………………………………23
3 工程分析…………………………………………………………………24
3.1 工程概况………………………………………………………………24
3.2 道路工程………………………………………………………………24
3.3 桥梁工程………………………………………………………………26
3.4 交叉工程………………………………………………………………26
3.5 管网综合工程…………………………………………………………26
3.6 照明工程………………………………………………………………28
3.7 交通组织工程…………………………………………………………28
3.8 绿化工程………………………………………………………………28
3.9 施工方案………………………………………………………………28
3.10 工程污染源分析…………………………………………………… 31
4 声环境影响评价…………………………………………………………34
4.1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34
4.2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37
4.3 小结……………………………………………………………………51
5 生态影响评价……………………………………………………………52
5.1 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分析………………………………………………52
5.2 对植被的影响分析……………………………………………………52

5.3 对城市景观的影响分析………………………………………………52
5.4 小结……………………………………………………………………52
6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54
6.1 施工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分析………………………………………54
6.2 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56
6.3 小结……………………………………………………………………57
7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58
7.1 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58
7.2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58
7.3 小结……………………………………………………………………59
8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60
8.1 施工期固体废物………………………………………………………60
8.2 营运期固体废物………………………………………………………60
8.3 小结……………………………………………………………………60
9 社会环影响分析…………………………………………………………61
9.1 对交通运输环境的影响分析…………………………………………61
9.2 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分析………………………………………………61
9.3 小结……………………………………………………………………61
10 环境风险分析………………………………………………………… 62
10.1 环境风险分析……………………………………………………… 62
10.2 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62
10.3 应急救援方案……………………………………………………… 63
11 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 64
11.1 噪声污染减缓措施………………………………………………… 64
11.2 生态环境、城市景观影响保护措施……………………………… 65
11.3 环境空气影响的缓解措施………………………………………… 66
11.4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67
11.5 固体废物污染防范措施…………………………………………… 68
11.6 社会环境影响防范措施…………………………………………… 68
11.7 小结………………………………………………………………… 69
12 公众参与分析………………………………………………………… 70
12.1 公众参与目的……………………………………………………… 70
12.2 公众参与原则……………………………………………………… 70
12.3 公众参与对象……………………………………………………… 71
12.4 公众参与方式……………………………………………………… 71
12.5 公众参与结论……………………………………………………… 82
13 线路选择环境可行性分析及总量控制分析………………………… 83
13.1 线路选择环境可行性分析………………………………………… 83

13.2 总量控制分析……………………………………………………… 84
13.3 小结………………………………………………………………… 84
14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85
14.1 社会效益分析……………………………………………………… 85
14.2 环境效益分析……………………………………………………… 85
15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87
15.1 环境管理的总体目标……………………………………………… 87
15.2 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87
15.3 环境监测计划……………………………………………………… 88
15.4 环境监理方案……………………………………………………… 88
15.5 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 90
16 结论…………………………………………………………………… 91
16.1 建设项目情况……………………………………………………… 91
16.2 环境现状和区域主要问题………………………………………… 92
16.3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 92
16.4 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96
16.5 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97
16.6 公众参与结果……………………………………………………… 97
16.7 工程可行性分析…………………………………………………… 98
16.8 建议………………………………………………………………… 98
附图部分:
附图1    地理位置图
附图2    周边关系及监测布点图
附图3    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图
附图4    国际贸易城排水规划图
附图5    石家庄市城区噪声功能区划图
附件部分:
附件1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附件2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槐河路道路排水工程(天丰街-太行北大街)的选址意见书
附件3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槐河道(天丰街至太行北大街部分路段)道路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附件4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5    《环评委托书
附件6    《槐河路(天丰街—太行北大街)道路排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专
家评审意见》及专家组名单
附件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湖地下水回补试点补水工作正式开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水水利厅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到河北省调研水资源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要求,水利厅
河北水利厅召开深度贫困地区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调度会议
为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水利设施改造提升专项推进方水利厅
“河北省水资源税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实现多来源数据接入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水资源统筹水利厅
抢抓机遇 整合资源 我省大力推进黑龙港地区农村饮水安全
“十三五”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市、县三级水利部门,抓住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成通水的机遇,统筹贫困县与非贫困县、城市与农村、饮水工程与地下水超采治理,有计划地整体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逐步从根本上解决黑龙港地区农村群众饮用苦咸水、高氟水问题。截至目前,已筹措资金22.水利厅
我省启动第二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国家节水行动,水利厅
我省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省气象部门预报,8月14日下午到15日上午,承水利厅
承德:推进河长制落实 河湖面貌初步改观
按照全省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河湖清理行动行动要求,水利厅
河北省防指召开全省防汛工作紧急调度会
8月6日晚,河北省防汛工作紧急调度会在石家庄召开,水利厅
唐山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市县乡三级河湖警长制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利厅
《河北省城镇自备井关停工作方案》印发实施
近日,为遏制城镇地下水超采,改善水生态环境,水利厅
省水利厅长位铁强慰问省防办全体工作人员
7月25日,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位铁强,水利厅
河北省首家县级水文机构—涉县水文局揭牌成立
7月20日,河北省首家县级水文机构——涉县水文局成水利厅
河北省水利厅财务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河北省水利厅将财务制度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水利厅
河北省紧急召开防汛工作调度会
据气象部门预测,受台风“安比”减弱低压影响,水利厅
河北省紧急召开防汛工作调度会
 据气象部门预测,受台风“安比”减弱低压影响,水利厅
河北省召开“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工作调度会
7月19日,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防汛视频调度会,水利厅
河南省水利厅到河北省调研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
7月17日,河南省水利厅水资源处焦建林处长带队,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