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市县乡三级河湖警长制

06.08.2018  17:41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河道水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打击危害河湖水域及周边污染环境和危害,阻碍行政执法的违法犯罪活动,唐山市水务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唐山市河湖警长制实施方案》,成为全省首个实行市县乡三级河湖警长制的设区市。

方案》明确了河湖警长制工作目标、实施范围、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确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建立三级河湖警长制,市级警长由公安局副局长担任;县级警长由县(市)区公安局(公安分局)安排在职科级干部担任,每位县级河长安排一名县级警长;乡镇级河湖警长由派出所(公安分局)安排在职正式干警担任,每位乡镇河长安排一名乡镇级警长。在组织体系上,各河道警长在各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和公安机关统一领导下集中开展工作。

方案》指出,建立河湖警长制是深入推进水环境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公安机关主动融入河长制工作的重要体现,各级公安机关要将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强化部门联动、协助配合,整合协调各种警种资源,组织、协调和监督责任河段内涉水违法犯罪方案的查处工作,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河长制工作顺利实施。同时,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的相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建立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互通、线索互查、资源共享、联合执法等密切协作机制,着力创新河湖管理保护多元共治,提升治理水平。



来源:厅河长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