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安行政处罚裁决文书实现网上查询 系全国首家

22.10.2014  12:22

河北公安行政处罚裁决文书公开平台截图。

河北新闻网10月21日讯(记者张娜)近日,由河北省公安厅研发的“河北公安行政处罚裁决文书公开平台”在河北公安网上线,群众可通过此平台查询公安行政处罚裁决文书。据了解,这在全国公安机关尚属首家。

河北公安行政处罚裁决文书公开平台”设在河北公安网“河北公安执法公开办事大厅”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下,主要包括文书导航、文书检索、文书展示三个模块,将省、市、县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决文书(除涉密、涉及个人隐私、依法不应公布的以外)全部上网公开,案件当事人和广大群众均可登录进行查询。查询人进入网站后选择相应的城市,系统自动显示最近本设区市发布的最新20条行政裁决文书。此外,还可以通过输入文书号、作出行政裁决决定的单位名称等其中任何一项或多项信息,检索所需查看的行政裁决文书。

据河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省公安厅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同案不同罚”这一执法突出问题作为深化执法公开工作的突破口,依托河北公安网成功研发了“河北公安行政处罚裁决文书公开平台”,将公安行政处罚裁决文书在互联网上予以公布,这在全国公安机关还是第一家,实现了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裁决文书的“零突破”。

将行政处罚裁决文书进行公开,接受群众检验监督,对民警业务素质和文书制作水平是一个严峻的挑战。河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平台试运行以来,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对办案民警有针对性的实战培训,民警执法办案和文书制作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同时,坚持“谁办案谁制作,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河北省公安厅每季度对各办案单位“平台”的查询量、投诉量、满意度、重复投诉量进行考核、排名,结果纳入单位年终综合执法考评。对不按规定在“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导致无法查询以及录入错误信息造成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领导的相关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包括以下7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