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安行政处罚裁决文书公开平台上线

21.10.2014  21:56

公安行政处罚裁决文书可在网上查询 系全国首例 

   本网讯  近日,由省公安厅研发的“河北公安行政处罚裁决文书公开平台”在河北公安网上线,即日起,群众可通过此平台查询公安行政处罚裁决文书,这在全国公安机关属首例。

  据了解,“河北公安行政处罚裁决文书公开平台”设在河北公安网“河北公安执法公开办事大厅”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http://110.249.218.78/laws/WebHB/XZCF_Index.aspx ),主要包括文书导航、文书检索、文书展示三个模块,将省、市、县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决文书(除涉密、涉及个人隐私、依法不应公布的以外)全部上网公开,案件当事人和广大群众均可登录进行查询。查询人进入网站后选择相应的地市,系统自动显示最近本地市发布的最新20条行政裁决文书,此外,还可以通过输入文书号、作出行政裁决决定的单位名称等其中任何一项或多项信息,就可以检索出所需查看的行政裁决文书。

  据介绍,为确保“平台”的规范、良好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省公安厅制定了《河北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决文书公开平台管理工作办法》,对各级公安机关职责分工、审批程序、公开要求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为“平台”运转顺畅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坚持“谁办案谁制作,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考核奖惩机制,省公安厅每季度对各办案单位“平台”的查询量、投诉量、满意度、重复投诉量进行考核、排名,结果纳入单位年终综合执法考评。对不按规定在“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导致无法查询以及录入错误信息造成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领导的相关责任。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省公安厅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和“真公开、敢公开、大公开”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公安行政处罚裁决文书向社会公开的方式渠道,在公安部法制局的指导下,创新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同案不同罚”这一执法突出问题作为深化执法公开工作的突破口,经认真调研论证,依托河北公安网成功研发了“河北公安行政处罚裁决文书公开平台”,将公安行政处罚裁决文书在互联网上予以公布,这在全国公安机关属第一家,实现了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裁决文书的“零突破”。 

  该责人还介绍,将行政处罚裁决文书进行公开,接受群众检验监督,这对民警业务素质和文书制作水平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平台试运行以来,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了对办案民警有针对性的实战培训,民警执法办案和文书制作水平得到了极大提升。

   背景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2. 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 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