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取消、停征和免征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28.02.2015  09:13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从1月1日起,承德市取消、停征和免征合计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全面清理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重复设置、收费养人以及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不合理收费。

    据了解,承德市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征地管理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货物原产地证书费共计5项。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石油(天然气)勘察、开采登记费、矿产资源勘察登记费、采矿登记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共计7项。同时,免征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住房交易手续费、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费等费用,共计42项。

    按照《通知》要求,取消、停征和免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其中,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所有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实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