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今日举办

15.03.2016  21:42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王巍)今天上午,省金融办、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河北证监局、河北保监局与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在河北外国语学校联合组织开展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省金融办和一行三局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其中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组织“金融知识进校园”集中宣传。

据介绍,此次省金融办和一行三局联合省内金融机构开展2016年“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目的是为了落实《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更好地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及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教育金融消费者增强风险意识和决策责任承担意识,让金融消费者明白在“自享收益”的同时,也要“自担风险”,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投资。参加此次活动的金融机构有农行河北省分行、交行河北省分行、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东亚银行石家庄分行、河北银行、财达证券、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平安人寿河北分公司、燕赵财险等。

在此次集中宣传中,各金融机构将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内容,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期间直至3月末,各金融机构在配合开展好集中宣传的基础上,分别展开自主宣传,重点将做好投诉咨询、网点宣传、公益宣传等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的平台作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消费者维权知识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维权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维权能力,营造良好金融消费环境。在营业网点通过电子显示屏或宣传横幅等形式展示活动口号和宣传标语,精心制作包括金融消费者主要权利、风险责任、维权渠道、金融机构主要义务等内容的宣传资料,在营业网点显著位置统一摆放,向消费者发放或供其取阅。此外,各金融机构将组织骨干力量,完善金融消费者投诉受理、处理机制,畅通投诉受理、处理渠道,及时、高效地受理、处理“3·15”期间金融消费者的投诉与咨询。

近年来,我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一直在逐步深化、加强。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深入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去年组织全省人行系统现场检查了省内6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及其分支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情况,针对金融机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银行卡等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整改意见196条。河北银监局扎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完善投诉公开机制,确保投诉渠道畅通,会同省银行业协会建立完善客户投诉媒体公开机制,及时处理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确保投诉渠道的畅通。2015年,河北银监局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969件。河北证监局落实一站式投诉纠纷解决机制,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投资者信访、投诉、举报、咨询等诉求进行接收、登记,分类处理,及时回复。河北保监局去年共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留言25316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