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通报47起违法建设案件 最高罚款1600多万元

13.01.2015  17:30

  燕赵都市报讯(记者刘岚)近日,河北省住建厅通报了秦皇岛北部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等47起典型违法案件,并记入河北省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记录系统。其中,秦皇岛北部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被罚1672.92万元,罚款数额最高。

  被通报项目中,秦皇岛北部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秦皇岛市“和美社区”项目二期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备案手续,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多项违法行为。省住建厅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672.9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违法建设项目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处以相应罚款。

  保定景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保定市“鑫达城”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多项违法行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项目最北侧1栋商业楼东北角占压道路防护绿地4.8米;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备案手续,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535套,收取预付款6800万元等,省住建厅对其作出限60日内拆除此项目占压道路防护绿地的建筑物,罚款678.42万元行政处罚。同时,给予公司直接负责该项目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芦珊罚款共计6.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