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通报47起违法建设案件 最高罚款近1700万

14.01.2015  12:16

  近日,省住建厅通报了秦皇岛北部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等47起典型违法案件,并记入河北省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记录系统。其中,秦皇岛北部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被罚1672.92万元,罚款数额最高。

  被通报项目中,秦皇岛北部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秦皇岛市“和美社区”项目二期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备案手续,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多项违法行为。省住建厅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672.9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违法建设项目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处以相应罚款。

  保定景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保定市“鑫达城”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多项违法行为,省住建厅对其作出罚款678.42万元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