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的电动车——超标电动车引纠纷 无手续上路行驶存隐患

07.04.2016  09:25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案引起了极大关注,而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其中牵涉到了电动自行车的定性。事故发生在北京通州,孙女士骑一辆两轮电动车与一辆货车相撞导致死亡。后经鉴定,孙女士的两轮电动车为摩托车,也就是机动车。因为孙女士不具备驾驶资格等,交管部门最终认定她和货车司机承担同等的责任。由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时有着严格的区别,这才导致之后孙女士的家人对电动车的生产厂家提起的一系列的诉讼。那么,当初孙女士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就变成了摩托车了呢?在日常生活中,这样的超标电动车到底还存在多少呢?来看记者的调查。

事实上,对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比如说重量不能超过40公斤,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等,许多销售商都是心知肚明的。但是为了迎合消费者,好卖出产品,故意隐瞒了相关的标准。电动车生产厂家更是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更是在生产电动车的时候就做了埋伏,继续来看记者的调查。

中国自行车行业协会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已经达到两亿辆,这其中由于大量超标电动车的存在,速度过快,驾驶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等,导致交通事故的数量逐年飙升,根据交通部交管局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年报显示,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从2004年的589人飙升到2013年的5752人,增加了近10倍。那对于这些超标的电动车,国家相关部门为什么不能管起来,要么不让生产,要么强制纳入机动车管理?

这些问题在我市同样存在,希望相关部门能尽早出台相关规定,尽力减少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