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在冀台湾同胞充分享受政策实惠

09.12.2018  01:10

   让在冀台湾同胞充分享受政策实惠

  ——《关于进一步深化冀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解读

  12月7日,省台办和省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冀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进行解读。若干措施包括冀台经贸合作、来冀就业创业、冀台文化交流合作、在冀生活宜居等四方面53条具体内容。

  省台办副主任付辉东介绍,这53条措施,是为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河北发展机遇,逐步为其在冀投资、创业、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与河北企业、居民同等待遇,进一步促进和深化冀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的。

  若干措施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需求方向,着重吸引台湾集成电路、精密机械、生物技术、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核心优势企业和人才来冀创业就业,推动冀台经济社会文化融合发展,促进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

  冀台经贸合作方面,共22条措施。鼓励台湾同胞积极分享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一带一路”倡议以及2022年北京冬奥会筹办等重大历史机遇。重点突出了鼓励台湾同胞参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参与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参与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扶贫公路建设等基础设施PPP项目合作,并与本省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等内容。鼓励台湾同胞参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重点在高端高新产业、金融、物流以及科技研发领域开展合作。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冀台资企业,依法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来冀就业创业方面,共12条措施。重点突出了鼓励台湾同胞来我省创业就业,各级政府出台的创业项目扶持、融资支持、科技创新、市场开拓、生产经营场所和住房租金补贴等优惠政策,对台湾同胞同等适用。允许台湾同胞报名应聘我省事业单位。在台湾地区的学术成果可以纳入工作评价体系,专业人才可申请参与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并同等享受我省出台的人才服务保障方面的政策。

  冀台文化交流合作方面,共11条措施。主要细化了允许台湾同胞参加省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允许参与国家设立的中华慈善奖、梅花奖、金鹰奖等各类评奖项目。在冀长期居住且有突出贡献的台湾同胞,可按规定列席、旁听省市政协会议。鼓励两岸高等院校共同在我省设立两岸合作研究机构。

  在冀生活宜居方面,共8条措施。结合台湾同胞诉求,主要在住宿、就医、出行、子女入学、证件申换、游览、购房、公积金、法律服务等领域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和便利服务。在我省工作的台湾同胞共同居住的子女,可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就近就学,享有同等待遇,其学籍根据自愿可设置为大陆统一学籍。在我省各高校就读的台湾籍大学生在助学金、奖学金等方面,与其他学生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在我省设立台胞服务中心,聘请法律顾问,为台湾同胞来我省投资、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政策咨询、辅导服务和紧急救助服务。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同等享有向我省有关部门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

  “这53条措施着眼促进冀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聚焦与台湾同胞分享河北重大发展机遇,突出让台湾同胞享受同等待遇,充分体现了尊重台湾同胞诉求、凸显河北特色、注重务实管用的特点。”付辉东说,我省将切实抓好政策落实,确保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真正让在冀台湾同胞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让台湾同胞在河北投资有安全感,发展有荣誉感,生活有幸福感。(记者宋平)

三部门要求进一步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