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开发区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监管 确保安全稳定

13.02.2015  10:04
  为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稳定,衡水市开发区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点50米内不得重复设点,100米内无建筑物,远离集市、远离人员密集场所的要求,重新为14个烟花爆竹零售点划选了零售区域,杜绝了扎堆、连片经营的现象。
  衡水市开发区安监分局要求,各零售点必须在2月13日以后才可营业,不得提前经营,储存不得超过20箱,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同时,该局还对烟花爆竹经营人员进行了严格培训,为避免经营人员培训顶替现象,该局为每名经营人员制作了上岗证,要求每名经营人员必须佩戴上岗,实行统一管理,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