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中院公布5起惩治“老赖”典型案例
■同时公布3起暴力抗法、妨害诉讼秩序典型案例
■全市开展打击“老赖”专项行动以来,已司法拘留319人次
昨日,石家庄市中院召开打击“拒执”(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暴力抗法、妨害诉讼秩序等行为新闻发布会,通报了5起“拒执罪”典型案例,3起暴力抗法、妨害诉讼秩序的典型案例。“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严厉惩处,不仅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据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 冯月静
从去年12月25日到今年7月,市中院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共139案141人,以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移送公安机关9案10人,检察机关决定批捕19人,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7案7人,其他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全市两级法院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查控65案66人,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自行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共计310案319人次。通过集中打击行动,遏制了逃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进一步净化了石市的执行环境,直接推动了“执行难”问题的缓解。
典型案例·惩治“老赖”
高翔贷款买车拒不还贷 被判拘役2个月
2011年8月19日,高翔以按揭方式购买运营车辆一部,石市恒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贸易公司”)提供担保,因高翔不能按期归还,汽车贸易公司替高翔偿还了贷款。后汽车贸易公司提起诉讼,2014年2月13日平山县法院作出判决,判令高翔给付汽车贸易公司垫付贷款119317元。判决生效后高翔未自动履行。
2014年6月11日,平山县法院向高翔发出限期履行义务的执行通知,高翔仍不履行。2014年8月6日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查封高翔所有的帕萨特轿车一辆。由于高翔一直逃避在外,且对法院裁定查封的汽车及其他财产进行隐匿,致使案件不能执行。2015年3月1日,高翔被山西省警方抓获后,移交平山县公安局。在提起公诉前高翔家属主动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2015年4月14日平山县法院作出判决,以高翔犯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