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情况通报 市中院:打击"老赖"成果斐然

29.07.2015  11:47

近年来,妨害诉讼、扰乱法庭审判、办公秩序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行为不仅严重妨害了法院审判、办公秩序,而且加剧了当事人之间的对抗,促使矛盾升级。为此,全市法院开展了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今天市中院就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这项整治活动的成果。

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部署,我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从2014年12月25日到今年7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专项行动。

今天上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的典型案例

一,2014年平山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高某给付某汽车公司垫付贷款119317元。判决生效后高某未自动履行。2015年平山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高某犯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二个月。

二,2012年晋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冷库纠纷一案,由杨志永赔偿杨中田、杨卫东两人经济损失共计5万元。杨志永拒不履行,2015年杨志永被晋州市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

三,2008年,栾城县人民法院对原告刘新立等十三人与被告王新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做出民事判决,判令王新平给付原告款项共计50余万元。王新平拒不执行,2009年王新平外逃。2015栾城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判处王新平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

四,2003年赵县人民法院对孟凡志与孟凡会、杨户信用社储蓄存款合同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孟凡会返还给原告孟凡志本金24200元。利息71.06元。孟凡会拒不执行判决,赵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作出判决,以孟凡会犯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五,2008年默欣如在马永坡的工厂工作时被机器损伤,伤情鉴定等级为六级。2009年新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决马永坡一次性付给默欣如赔偿金119952元。默欣如向新乐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马永坡有能力履行而采取隐藏、转移、变卖、赠送自己财产而导致判决无法执行。2015年马永坡因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逮捕。

关于暴力抗法、妨害诉讼秩序等典型事件

一,2015年赵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令贾中伟、马英彩在判决生效生日内交回临时承包赵县停住头社区村民委会的3.1亩土地。2015年6月18日,赵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现场进行强制执行,遭到村民暴力抗法。赵县公安局以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罪对贾中伟、马英彩等5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

二,2015年桥西区人民法院审判区发生一起当事人侮辱、殴打法官事件。该院于当日对妨害诉讼秩序的当事人高领群依法采取了民事诉讼强制措施。

三,2015年,行唐县人民法院发生一起当事人在法院哄闹、滞留、侮辱法官事件。该院依法对妨害诉讼秩序的王小三作出司法拘留10天、罚款5000元的处罚。

截止目前,全市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共139案141人,以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移送公安机关9案10人,检察机关决定批捕19人,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7案7人,其他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