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粮食局党组关于 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18.09.2016  18:4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23日至12月28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省粮食局进行了巡视。2016年4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粮食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深化认识,凝聚共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要求上来。 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局党组会,对巡视反馈意见逐项逐条逐句进行梳理分解、理解体会,深入反省存在问题,并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用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把整改工作落实好。通过深入学习和研究,局党组进一步深化了对巡视反馈意见的认识,坚定了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的信心,决心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让省委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切实形成整改工作的强大合力。 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下午,局党组即成立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纪检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了各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各党组成员按照分工牵头落实,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和协调调度会议,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期间6次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整改工作事项,关注重点问题,扎实推进整改,5次召开专题调度会,根据巡视整改反馈意见指出来的问题以及自查出来的问题,逐项研究调度,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商定整改措施,促使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各分管局领导也多次召集所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研究整改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积极落实整改,形成了上下联动、全力抓整改的工作局面。

(三)问题导向,有序推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着手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在认真研究理解巡视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把问题进行了细化拆分,形成了具体的整改任务。成立了具体问题专项整改小组,并举一反三,认真查找相同或类似问题,把显性的和潜在的问题找准找全找实,明确了各项整改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确保巡视组提出的每项工作、每个问题,都有专人负责,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落实管党治党不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软,下属单位问题频发。

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不严,监管缺位,违纪违法案件频发问题。 (1)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元氏库用虚假购销合同套取国家储备油巨额专项资金的问题未彻查深究”,经查,这笔资金转入恒银期货是用于本单位买卖期货的保证金,已于2012年3月份转回元氏库账户,随后将该款归还了省农发行。针对存在问题,局党组认真反思,进一步强化责任,责成元氏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管理,严明执纪。同时,在全局特别是在直属企事业单位,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建章立制,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2)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地磅被人安装遥控及粮食重大亏库事故,案发整改期间再次发生6起粮食被盗案件,直到巡视期间,局党组才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问题,局党组安排专人,对该库的各项建设和管理进行了指导。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能分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等15项制度。在硬件建设上加大投入,投资14万元安装了安保监控和15万元的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特别是对地磅加装摄像头,进行多点位、全覆盖监控。同时,加装了防作弊系统,并在地磅四周垒砌围挡墙等安全措施。加强了门卫管理,所有出入库车辆、货物、人员都严格登记,对所有车辆的驾驶室进行检查,全面加强了安全管理。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目前正在按照组织程序申报批准。进一步加强该库的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错必究,防微杜渐,纪律严明,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2、关于“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未落实到位”问题。(1)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局领导廉政谈话、纪委约谈情况均没有记录,廉政报告、签字背书制度执行不严,资料不全”问题, 每名党组成员都建立了廉政谈话记录本,每年与分管处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 二是 机关纪委对每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内容包括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群众信访举报事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表、本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档案。 严格执行廉政报告、签字背书制度,党组书记以身作则,并不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档案进行查阅,加强督导。通过整改,为每名党组成员都建立了廉政谈话记录本,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设立专卷,明确了专人管理。对《党风廉政责任制》、《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制度》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由机关纪委督促严格执行,做到程序不少,手续完备。 (2)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岗双责履行落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虚化,责任状一签了之,日常不过问,年终不考核”问题, 一是 结合年终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局党组每年至少2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层层落实责任,由机关纪委严格按照签订责任状的要求,逐项落实,做好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 机关纪委对处室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考核写出评价意见,确定档次,提交党组会确认,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依据。 (3)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抽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有4人存在漏报、错报”问题, 一是 加强个人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宣传,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二是 全面实施拟提拔副处级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制度,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三是 严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纪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认定和处理,严格按照中组部《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试行)》,一律“顶格”处理。整改期间,对问题人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进行了处理。

3、关于“存在违反省级储备粮管理政策和规定”问题。(1)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变更省储粮储存地”问题,将通过轮换方式完成1万吨省储小麦储存库点的调整,纠正省储粮异地储存问题。 (2)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省储粮轮换利润未上缴”问题,我局已将此问题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内容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市场和储备粮承储企业,研究分析储备粮管理中的细节问题,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发展银行的协调沟通,探索更加符合我省储备粮管理实际的轮换办法。 (3)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专项资金把关不严,放纵省局直属粮库通过虚假申报手段,骗取国家危仓老库改造专项资金1570万元用于新建仓库”问题,巡视组在视察工程建设现场时,由于公司基建项目办人员没有向巡视组说明新建仓库资金来源是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巡视组可能误认为良禾公司将危仓老库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用于新仓建设。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 一是 加强对全省建设项目的督导检查,做好资金监管工作,严防此类问题发生。 二是 加强对在建和维修改造项目的检查督导,跟踪掌握项目进度,倒排工期,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争取早日完成建设任务。

(二)关于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四个突出”和  “三个不力”。

“四个突出”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1)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巧立名目乱发津贴补贴”问题, 一是 深刻剖析,汲取教训。各级领导班子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充分认识存在问题的严重性,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问题单位领导班子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 二是 强化学习,增强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项规章制度,筑牢思想防线,强化红线意识,增强自觉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 建章立制,扎牢制度的笼子。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明确责任分工,补齐制度短板,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检查。 四是 认真整改,严格纪律规矩。认真开展自查,对清查出违规发放的各项津贴补贴一律列出清单,违规项目予以清退,不规范的用制度加以规范。 五是 谈话提醒。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对问题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通过整改,及时清退了违规发放的各项津贴补贴。 (2)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行为涉嫌利益交换”问题, 一是 将格瑞大厦负一层,由免费使用改为租用。租金标准参照同地段、同性质的房租标准,签订租赁合同后执行。 二是 采取购买服务、竞标管理等方式,独立运行和管理机关食堂。 三是 机关接待严格按规定执行,费用全部由机关经费列支。不向企(事)业单位摊派,不做利益交换。 四是 整改中发现的其它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待后期整改中一并解决。通过整改,厘清国有资产、机关食堂和对外接待的性质,划清三者的界限,严格按相关规定和制度分别运作和管理,在利益上不相交叉、互抵和关联,确保国有资产出租收入不流失,不形成职工隐形福利,不形成变相摊派。

2、关于“粮食流通领域监管不严,收购、存储环节违规问题突出”。(1)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售粮款公款私存,有的单位会计个人银行卡支付收粮款”问题, 一是 坚决纠正。存在问题的三个单位全部将个人银行进行了卡销户,卡上资金余额及利息全部转到单位账户。 二是 采取新的资金兑付保障措施。安装了政策性粮食“一卡通”收购系统,避免了现金兑付。 三是 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仓储管理、安全生产等其他方面的管理漏洞,认真加以整改,加强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2)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粮食收购支出管理混乱,有的储备库存在购销粮食无出入库单,质检单和购销发票等”问题,对合作经营业务,要求各直属企业完善合同条款和运作措施,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和发生。 一是 入库业务开始前,派人前往代收代储点驻点。在收购过程中,现场出具质检单,并按业务先后顺序保存好入库凭证。 二是 对于无票销售问题。积极同税务部门联系,在不违反税务政策的前提下,如再有客户不需要销售发票的情况,该库可向税务局申请代开普通发票,从而保证每笔购销业务都有发票做为记账依据。 三是 要求代收代储方提供出库凭证,据以记账,彻底解决部分业务无出库单问题。 (3)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市级粮企违规行为监管不力,有的粮贸公司不具备承储资格,储备粮质量等级不符合要求、账实不符”问题,分别采取了打电话督办和专门派人督促的方式,对相关市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已对有关责任人做出了处理,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重新注册新的国有粮食企业承储县级储备粮,保证储备粮储存在符合承储资格条件、同一库区的完好仓房内。 (4)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粮贸公司擅自并仓,小麦混存等案件频发”问题,2013年初,已作出了相应处理,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为强化市、县政府管好本级储备粮的责任,我局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农发行印发了《关于下达市级和县级粮食储备计划的通知》,将市、县级粮食储备纳入国家下达我省地方粮食储备数量的总规模。要求各市和存有粮食储备的县政府, 一是 高度重视粮食储备工作。增强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是 切实落实各项保证措施。确保落实市级、县级粮食储备所需资金,保管费用和利息补贴。 三是 优化市级、县级粮食储备品种结构,确保在需要时能及时投放,切实提高保障能力。 四是 加强市级、县级储备粮管理。制定和完善市级、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和企业责任。 五是 加强督查和考核。将市级、县级粮食储备作为粮食安全责任制的重要指标予以考核。在今后的粮食库存检查中,我们将重点检查市、县级粮食储备等政策性粮食,同时加强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加强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统计、保管、账务业务培训,实现全省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账务统一规范,提高市、县两级储备粮的管理水平。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1)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财务作假,违规设置两套账”问题, 一是 注销了机关服务中心所属良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二是对所有房租收入纳入机关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 三是 按相关财税制度完成对相关账目的调整规范工作。 (2)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应上缴财政的未上缴”问题, 一是 规范、完善格瑞大厦出租行为。 二是 将出租收入用于弥补建设资金缺口情况向财政部门沟通确认。 三是 加强对应缴未缴资金监管,确保不出现问题;关于服务中心应缴未缴财政房租收入问题, 一是 注销良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是 对所有房租收入纳入机关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 三是 注销良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后的结余资金全额上交省财政。自2017年起,房租收入足额上交省财政,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与此同时,责成服务中心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人员及管理人员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落实财经政策和中心财务制度;规范房屋租赁管理,确保合同规定金额足额收缴;严格财务支出和账目管理。 (3)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滥列成本、支出费用问题,个别公司仅有数名员工,却列支数目较大的管理、销售费用”,局党组责成该公司加强教育管理,严格各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切实降低各项费用。 一是 加强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学习,转变思想观念。要求其切实加强对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 二是 修订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科目设置。安排专人指导该公司修订完善了7项管理制度。对不规范列支的经费进行了调帐处理,严格按照财务、税务管理规定进行费用列支,规范财务相关科目的设置。 三是 厉行勤俭节约,压缩费用开支。明确要求该公司严格遵照法规和纪律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坚持重大支出项目集体研究决定,完善相关审批程序。同时严格费用支出管理,压缩费用支出,对于能够减免的支出一律减免,坚决杜绝一切不符合规定的开支,把费用率降到最低。 

4、关于“基建工程招投标违规问题突出”。(1 省委巡视组指出“有的单位办公楼建设、装修,未规划,未立项,未招投标”问题; (2) 省委巡视组指出“还有的存在虚假招标、以签署补充协议规避招标等问题”。两个工程建设问题,反映了我们工作不细致、不认真,对直属事业单位重要建设调查研究不深入,项目管理不到位,政策法规掌握不准、理解不透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 一是 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加强对事业单位教育管理,对重要建设项目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前期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工作。 二是 切实把事业单位建设发展高度重视起来,提上议事日程,加强检查督导和工作协调力度。 三是 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增强法制观念。组织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从工程立项、招投标、施工、决算、审计等各个环节,通过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做好工程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完成工程建设工作任务的能力。 四是 加强项目建设检查,实行重大项目工程“终身负责制”,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要严肃追究失职人员的责任。以这次整改为契机,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个不力”

1、关于“党组职能弱化,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力”问题。(1 省委巡视组指出“2013年“危仓改造”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未经局党组研究”问题; (2) 省委巡视组指出“财安粮食储备库工程建设,未见党组会研究记录”问题; (3) 省委巡视组指出“格瑞大厦建设及对外出租,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和有关部门批准”问题。针对以上三个问题, 一是 充分认识问题存在的严重性,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 规范、完善格瑞大厦出租行为,将格瑞大厦出租收入用于弥补建设资金缺口情况向财政部门沟通确认。 三是 租赁合同到期后的续租或重新招租,局党组必须集体研究决定。局党组将重点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科学决策机制方面下功夫: 一是 把党的建设紧紧抓在手上。切实落实管党责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和成员的职责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 建立和完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重新修订了《河北省粮食局工作规则》,进一步梳理规范流程。细化并明确了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和议事范围,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认真学习,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的民主科学决策意识。 三是 全面规范落实运行决策程序。做到重大问题必须经局班子成员上会充分酝酿和讨论。严格规范用权行为,对涉及全省、全局发展的重大问题都坚持集体研究、集体把关。 四是 坚持调研和专家咨询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在研究制定宏观发展规划、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主动到相关地方或部门进行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减少决策的盲目性,提高科学性。 (4)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进人未经班子研究仅凭局长签字调入”问题,经自查,本届领导班子在2013年4月到2015年期间,局机关没有进人。直属单位共进2人,其中:直属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复员士兵1人;按照省人社厅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公开招聘质检专业技术人员1人。针对存在问题, 一是 局党组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充分认识存在问题的严重性,从思想和行动上引起高度重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 严格执行《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严格按照《调配办法》确定的调配原则、调配条件、调配程序和纪律要求调配干部。 三是 制定《河北省粮食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制度》,建立健全干部调配工作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

2、关于“主动作为不够,“粮安工程”推进落实不力”问题。(1)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危仓老库改造工作进度缓慢”问题, 一是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巡视工作结束后,我局分两次进行了专项督导。对项目实施进度慢且存在问题较多的县(市),5月下旬召开了专题调度会,采取约谈方式,对项目总体进度较慢的设区市进行督导,并提出完成时限,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二是 加强信息沟通。督促各市每半月向省维修办报送维修改造进度,并及时与省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沟通情况,建立横向、纵向信息沟通协调机制。 三是 加强督导检查。责成相关设区市粮食局加强项目督导,跟踪掌握项目进度,建立项目建设进度台账,逐一制定建设进度控制方案。采取专项督导,定期抽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四是 强化惩戒措施。对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的,与省财政厅协商收回省以上补助资金,并在5年内不再安排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争取夏粮收购中完成国家核定我省维修改造任务。 (2)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局领导和中层干部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对元氏库与临城粮站购销纠纷问题,局党组既未召开专门会议研究,也未与相关单位有效协调,致使问题长期存在”问题, 一是 深刻汲取教训。局党组在直属企业经营管理上重视不够,工作指导不到位。元盛公司对业务合作方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了解不够。将该案件作为反面典型,已发至其他直属单位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引以为戒。 二是 规范直属企业的民主决策机制。凡重大业务事项,必须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在业务操作可行性上深入调研、详细考察,客观研判、斟酌决策,细究条款、防控风险。 三是 严肃追责。原库主任以及分管业务的副主任已受到相应处理。 四是 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要求,结合各直属企业的自身实际,修订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 五是 在省局直属企业中开展了对外经营活动大检查。实行风险评估,对风险大、不规范的及时调整,避免造成损失。六是继续做好案件的后续工作。积极和法院、律师及临城方面沟通协调,想方设法争取早点结案,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3、关于“现代粮食流通产业体系建设推进不力”问题。(1)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全省粮食系统多头管理、归口不一”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关注和掌握各级粮食部门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汇报,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建议。 (2)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全省粮食行业管理、监督检查不够”问题, 一是 强化粮食收购检查。严肃查处打“白条”、“转圈粮”、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等违法行为,督促粮食企业不折不扣的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自觉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切实把国家粮食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 强化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严肃查处掺杂使假、拖延阻挠出库、索要不合理费用等违规行为。保证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落到实处,政策性粮食销售及时出库,投放市场,形成有效供给,保持粮食市场稳定。 三是 强化粮食库存检查。认真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题整改,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促管理,不断提高粮食库存管理水平,为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 四是 强化全社会粮食流通检查。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检查、粮食质量检查等,确保全省粮食市场稳定有序。 五是 强化地方储备粮管理。切实履行省级储备粮监管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河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指导市、县管好本级储备粮,保证全省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六是 严肃查处涉粮违法案件。注重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涉粮违规行为,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侵害种粮农民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等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全省粮食流通市场秩序良好。 七是 形成监管合力。将粮食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列入对各市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促使市、县两级政府及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健全机构、充实人员,主动履行法定职责,形成省、市、县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八是 提高监管效率。在例行检查的同时,更加突出随机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建立毗邻地区粮食部门执法联动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健全粮食经营者档案,探索建立粮食经营者诚信体系,逐步实现对粮食经营者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三、构建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巡视成果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把党建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切实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巡视成效。

(一)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通过巡视整改工作,局党组进一步深化了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认识,坚定了从严治党决心。局党组将切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切实把党建工作放在至上的位置,坚持不懈地强化宗旨意识,坚持不懈地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不懈地开展作风整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任何时候任何方面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绝不能有丝毫的偏差与变通。

(二)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把党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局党组将严格执行重新修订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增强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提高能力素质。既要抓好发展第一要务,更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经常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始终以严的要求和严的标准抓班子、带队伍、作示范,努力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局面。

(三)持续整改,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效。 局党组将把后续整改与粮食流通工作改革发展一并抓紧抓好。把整改工作摆在重要议程,坚持机构不撤、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留下任何遗留问题。同时,举一反三,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拓展自查和监督,强化全面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强化检查监督,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和边改边犯,巩固已有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推动的整改任务分解落实,明确责任,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局党组将以巡视整改落实为动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好、抓紧、抓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全面推进“粮安工程”建设和粮食流通领域改革,为守住管好“天下粮仓”、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11月17日)。联系电话:0311—8587806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27号河北省粮食局直属机关纪委;邮政编码:05002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河北省粮食局党组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