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职务犯罪罪犯等6类减刑假释案一律调查核实

26.08.2014  19:10

  中新网8月26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张本才今日指出,检察机关将对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等六类减刑、假释案件一律进行调查核实。

  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有关情况。

  张本才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减刑、假释法律监督工作,确保刑罚变更执行合法、公正,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近日制定下发了《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责予以明确和规范,同时针对人民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的新变化,对检察监督工作相应作出调整和明确。

  张本才介绍,《规定》共二十五条,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案件逐案进行审查,实行统一案件管理和办案责任制。审查范围包括减刑、假释案件法律文书和有关案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