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昨日施行 有个案件立案最快用时仅6分钟
■昨日,在桥西区法院立案大厅,来申请立案的当事人明显感觉立案快了。
从进法院立案大厅,到完成立案,总共就用了六分钟。“没想到会这么快!并且还被告知了办案法官的姓名和电话。”昨日,是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制施行的首个工作日,律师杜江感慨道,“施行立案登记制后,快多了,便捷多了!”据统计,昨日,全省法院共登记立案3281件,其中,当场立案2976件,当场立案率达到90.7%。
现场
一起案件立案仅用6分钟 原来往往需要一个星期
昨日上午9时30分许,记者来到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立案大厅内的5个立案窗口,全都开放着,并且在门口有叫号机。此时显示,0009号正在办理案件。“从上午8点30分上班开始,已经有5个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进行了立案受理。”桥西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齐燕表示,其中1起商事案件,4起民事案件(1起离婚案件,2起民间借款案件,1起继承案件。)1个小时内已经立案5起,这在以前是不可能达到的立案标准。甚至第一起案件立案时间仅仅用了6分钟。而去年的这天全天,桥西区法院总共才立案4起。
杜江就是仅用6分钟就完成立案的案件代理律师,这是一起借款纠纷案件。这起案件也是昨日桥西区法院首个进行立案的案件。“作为一名有着20年从业经历的律师,经常和法院打交道,感受很深。今天立案明显快了,我从进入立案大厅,到最后案件立案仅仅用了6分钟,这在以前是不敢想的。”杜江说,“以前,法院施行的是立案审查制,法院要对申请立案案件进行实质审查,审查内容比较多,作为当事人往往一次材料准备不全,需要跑两趟,甚至三趟,案件才能立案,这样一个案件立案往往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今天施行立案登记制后,只对立案申请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材料核实后就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更让杜江感到方便的是,在他拿到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上,立案大厅的法官还将办案法官的姓名和电话登记在了上方。“这样就更方便了解案件的信息了!”
施行立案登记制后,为什么案件受理的速度快了这么多呢?桥西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齐燕告诉记者,立案登记制要求对当事人向一审法院提起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和执行申请、国家赔偿申请等初始案件,符合诉讼法规定的,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这样不再像以前立案审查制时,要对案件进行严格的审查,而只进行形式的审查,只要原告住址在辖区范围,有被告,有诉求,他们就会进行立案。这样,立案明显就快了。
影响
老百姓打官司立案的门槛降低了
同杜江一样,李先生的借款纠纷案件也在10分钟内进行了立案。而李先生更大的感受是:“以前,有好多案件都立不了案。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都要进行立案,老百姓打官司立案的门槛等于降低了。并且这么短的时间,案件就立案了。对于老百姓来说,是一件利好的事情。”杜江也表示,以前立案门槛高,涉群众诉讼案件中,有50%的案件因审查不过无法立案,现在不同了,凡是符合立案标准的都要当场立案。
以前有的老百姓感觉“立案难”,老百姓去法院打官司,有的案件根本立不了案,有的拖延立案。而施行立案登记制后,这种情况将得到极大的改善。桥西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齐燕表示,“现在,对于老百姓而言,就是有诉状+有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就要立案。也就是对依法应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并且,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依法立案、既不立案又不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立案的门槛低了,这样会有效解决立案难的问题。”
分析
材料不全 法官须一次性告知
以前,为了案件立案,有些当事人往往要跑断腿,今天这个接待法官说缺这个材料,好不容易补齐了,那个接待法官又说缺那个材料。“我最大的感受是,施行立案登记制后,老百姓打官司立案不用多跑腿了!”虽然市民张先生的案件没有立案,但他一点儿都不沮丧,法官已经把应该带什么材料,应该怎么写诉状,都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这样我回去准备齐全了,法官说下次就能立案了,不用再跑好几趟了。”
如果当事人准备的材料不全,怎么办?省高院立案一庭庭长贾建平表示:“我们将及时解释说明,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避免当事人多跑腿。这都必须一次性告知。在告知书中,法官还要注明应补正材料的名称、要求补正的理由、并注明该补正告知为一次性告知,并且当事人再不必反复跑腿打听立案没有。可以立案的法院必须当场立案。以前出现的反复退回补充材料的情况,再也不能出现了。”
“更省心,老百姓不会写诉状的法院提供样本,不会写字的,可以口头立案。还更省钱了,不知道法院在哪儿,或者跑法院一趟路途遥远,没关系,法院提供网上立案、巡回立案等诉讼服务。”贾建平告诉记者。
行政诉讼案件
不会被卡在立案这一关
众所周知,民告官难,胜诉的几率也很低。那么施行立案登记制后,民告官还难吗?省高院立案一庭庭长贾建平表示,从全省法院接收的行政案件来讲,总体数量比较少。身在地方,考虑到自己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关系,一般收到民告官案件之后,不是立案,而是交给地方政府协商解决。之后进入一个不断协调、接访的循环期。立案登记制施行后,任何行政部门不能阻挠立案,法院不能以任何借口将行政案件关在门外,法院更不能采取“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等违反程序规范的办法。“因此,我们预测今后民告官案件会增多。”
“当然立案登记制并不是鼓励打官司,打官司并不是最好的出路,而是最后的手段。毕竟司法资源有限,案多人少。除了诉讼,还有仲裁、行政复议、调解等办法。”贾建平表示。
应对
案件增加 法院忙得过来吗
“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法院各类案件数量预计会出现不同程度增长,其中行政案件(即民告官案件)、涉众型民事案件增加量会最大。”贾建平表示,这对法院来讲将是一个重大的考验,案多人少,如何应对?
对此,贾建平表示,河北省各级法院一直在积极探索,目前对民商事案件实行了繁简分流,对轻刑案件,实行轻刑快审,总之就是简单的案件简办,快办。同时各级法院完善先行调解机制,探索庭前准备程序,就是在案件起诉前进行调解。同时,法院在发挥审判功能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调解力度,通过调解将矛盾纠纷妥善解决,省去审判环节等。
延伸
所有案件都可以登记立案吗
施行立案登记制后,所有的案件都能登记立案吗?答案是否定的。省高院立案一庭庭长贾建平表示,必须是初始案件,也就是法院之前没有受理过的,该案是第一次到法院处理,包括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起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请求立案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民事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申请和国家赔偿申请的受理条件作出的明确规定。对上诉、申请再审、申诉等,法律另有规定,不适用登记立案的规定。
□文/图 本报记者 冯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