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简化生育证件办理程序

26.06.2014  17:14
      近日,石家庄《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生育证件办理程序的规定(试行)》正式实施,有效期两年。《规定》对石家庄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病残儿和成人伤残照顾再生育等相关证件办理程序、时限做出了明确规定。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户籍在石家庄行政区域的,可以采取方便、就近的原则,到全市任一乡(镇、街道)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办理登记手续,免费领取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也可以通过石家庄市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网上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凭证》,此凭证与便民服务大厅签发的《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户籍都不在石家庄行政区域的流动人口,要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办理登记手续,免费领取《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

      在便民服务大厅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实行即时办结。申领《光荣证》证件证材齐全的即时办结,需要补充材料或者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书面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名称和不符合的原因。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或者《光荣证》的,受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提出承办意见。需要补充材料或者不符合生育登记、申领《光荣证》条件的,承办人员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材料的名称和不符合的原因(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领取的《网上办理一胎生育登记凭证》或者《网上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可以在全市任何一个便民服务大厅免费换取《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或者《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