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管局启动大气污染橙色(Ⅱ级)应急响应

11.10.2014  11:12

本报讯 (记者 陈 芳) 记者从河北省交管局获悉,为应对我省部分地区出现的重污染天气,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省公安厅交管局10日发出紧急通知,在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立即启动大气污染橙色(Ⅱ级)应急响应,并于当日派出5个督导工作组奔赴各地督导检查,强力应对重污染天气。

通知要求,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主城区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至24时区域限行;公务车停驶30%,并对停驶公务车车牌号进行备案。

省交管局提示广大群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机动车原地怠速运行。目前,我省保定、邯郸、廊坊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政策,请群众出行注意。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