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新规杜绝电梯“吃”人:报警后维保人员30分钟内到场

14.02.2017  09:33

  中新网石家庄2月13日电 (李茜 郝烨)随着各地电梯“”人事件频发,电梯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记者13日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获悉,《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赵彦军介绍,《办法》围绕电梯使用环节,重点规范了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活动,以及与使用相关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检验检测、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共8章41条。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责任,对电梯日常使用安全负责。”赵彦军介绍,《办法》对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和强化,并明确指出未确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

  针对当前社会频发的电梯“”人事件,赵彦军说,《办法》对维保单位的应急反应提出了更高要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保证电梯应急救援电话24小时有效应答。接到乘客被困报警后,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应当在30分钟内抵达现场实施救援。“对违反上述要求的电梯维保单位,设置了最高5万元的处罚措施。

  据了解,“用而不养”往往是导致电梯使用寿命压缩、电梯安全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赵彦军称,《办法》强化了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责任落实,要求电梯维护保养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单位执业,每名维护保养人员负责维护保养的电梯不得超过30部。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时,每台电梯的维护保养人员不得少于2人。

  据赵彦军介绍,目前,河北省在册电梯数量已超过21万部,近四年年平均增长26.9%。在运行质量上,由于不同单位之间安全管理和维保作业水平的差距,电梯故障数量呈逐年增加趋势。《办法》的出台,将对该省电梯的安全运行、对社会公众的平安出行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