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河北省出台管理办法 保障21万部电梯安全运行

15.02.2017  01:37

日前,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开始施行。办法对省内2万多家电梯使用单位和500家维保单位进行了规范,以确保全省21万部电梯安全平稳运行。

近年来,河北省电梯数量及使用单位数量都在快速增加,新增电梯正快速地从生产领域向生活领域转移,目前,住宅及公共场所电梯数量已占到电梯总量的60%以上。

电梯数量的增长、使用的普及,群众对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这次新实施的《办法》,明确和强化了使用管理单位要对电梯日常使用安全负责。

维护保养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关键。《办法》明确要求不得将维护保养业务分包、转包。电梯维护保养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单位执业。而为了保证维保质量,每名维护保养人员负责的电梯不能超过30部,维护保养时,每台电梯的维保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针对近年来多次出现的电梯困人等事故,《办法》还对维保单位的应急反应时间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接到乘客被困报警后,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目前,我市已经有部分电梯达到了使用年限,但之前的电梯修理、改造、更新,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支取程序十分烦琐。此次新《办法》规定出现特殊情况时可以快速支取。比如对“电梯存在故障危及人身财产安全需要重大修理、改造、更新的,可以不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直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而大家比较关注的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以及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加装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