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鹿泉区、井陉县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05.05.2018  08:17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刘涛)日前,记者从石家庄市交管局了解到,鹿泉区、井陉县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具体如下:

鹿泉区新增电子抓拍

1.白鹿泉支线与环抱路交叉路口电子警察,方向包括: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抓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2.观景大街与环抱南路交叉路口电子警察,方向包括: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抓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3.232省道山前村交叉路口电子警察,方向包括: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抓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4.南二环西延与京赞线交叉路口电子警察,方向包括: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抓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5.南二环西延龙泉湖湿地公园路段安装超速抓拍设备,限速60km/h;

6.北斗路二十一厂路段安装超速抓拍设备,限速60km/h。

井陉县新增电子抓拍

1.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抓拍设备;

2.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抓拍设备;

3.机动车在停车位未按箭头指示方向停车的抓拍设备。以上抓拍设备已经安装并调试完毕,自公告之日起7日后启用上述抓拍设备进行执法。

责任编辑:高小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