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鹿泉区、井陉县新增多处电子抓拍设备

05.05.2018  21:15

石家庄市鹿泉区新增电子警察设备已经安装调试完毕,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白鹿泉支线与环抱路交叉路口电子警察,方向包括: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抓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2、观景大街与环抱南路交叉路口电子警察,方向包括: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抓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3、232省道山前村交叉路口电子警察,方向包括: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抓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4、南二环西延与京赞线交叉路口电子警察,方向包括: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抓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5、南二环西延龙泉湖湿地公园路段安装超速抓拍设备,限速60km/h,;

6、北斗路二十一厂路段安装超速抓拍设备,,限速60km/h。

井陉县部分路段安装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抓拍设备。

2、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抓拍设备。

3、机动车在停车位未按箭头指示方向停车的抓拍设备。

以上抓拍设备已经安装并调试完毕,自公告之日起7日后启用上述抓拍设备进行执法,此外:

1、陉山大道(中间)双向抓拍: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2、井陉县城所有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在停车位未按箭头指示方向停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