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提速

23.07.2019  15:42

  日前,河南省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流程的通知》,为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提速。

  《通知》明确,对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准入的跨部门审批,先由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工商登记,再由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准入管理相关规定,对医疗机构进行设置审批(备案管理),对医疗机构进行执业登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先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再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通知》提出,凡是符合已经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各地可不再对区域内100张床位或地方自行确定床位数以下的具体医疗机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水影响、地震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审查,并取消其他重叠的执业登记证明材料,以简化社会办医的行政审批手续;进一步放宽社会办医疗机构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和精简医疗机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等限制,如规定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投资建设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等,以减轻社会办医疗机构制度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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