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学生助学贷款额度提至8000元

20.08.2014  22:12

    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每生每年分别可领10000元、6000元助学金

    河北新闻网8月20日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王敬照)记者今天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存在额度偏低等现象,为了建立健全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河北省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调整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及研究生奖学金相关政策。

    大学生和研究生助学贷款额度均上调

    自2006年始,河北省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区)都开通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项目。2011-2013年已累计发放贷款5.87亿元,累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5万人。

    省教育厅厅长刘教民表示,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河北省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原来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原来不超过8000元,调整为不超过12000元。

    据介绍,凡入学前户籍在河北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入学后向就读大学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和风险金,全部由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