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民生棋局:民政厅兜住底线 发改委简政放权
河北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场新闻发布会在省会石家庄召开。长城网 吕晓红 摄
长城网6月3日讯(记者 吕晓红)6月3日,河北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场新闻发布会在省会石家庄召开。河北省民政厅、省发改委分别结合职能特点,就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发展、简政放权、提高效能、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等情况进行发布。
省民政厅:保障基本民生,兜住民生底线
据了解,目前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87.6万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71.4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16.2万人,城镇月人均补差235元,农村月人均补差115元。五保对象23.9万人,集中供养8.6万人,分散供养15.3万人。优抚对象60.5万人。孤儿1.5万人,机构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15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
河北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刘万青介绍,2013年底,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下发指导意见,大幅提高了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孤儿养育的救助标准,将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城镇每月450元、农村每年2500元,农村五保最低供养标准调整为每年5000元,使300多万困难群众受益。同时,在全省大力推行以“阳光申请、阳光核查、阳光听证、阳光公示、阳光审批、阳光发放”为主要内容的“阳光低保”,严格实行“四个不批”,即没有入户核查不批,没有听证、评议不批,没有进行信息比对不批,没有进行两榜公示不批,最大限度杜绝人情保、漏保、错保。
在城乡医疗救助方面,取消了低保、五保对象医疗救助起付线,将救助范围由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全年住院和门诊救助城乡困难群众62万人次,资助169万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指导河北省确定的19个市(县、区)开展试点,选树了三河、大厂、安平、清河等县(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特大病救助的典型。此外,兑现抚恤补助资金6.8亿元,保证了全省60.5万名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烈士遗属等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
省民政厅还在简政放权方面降低准入门槛,减少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
据了解,该厅印发有关通知,将异地商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审批权放下至各设区市。同时,提出各设区市登记管理部门可参照省厅执行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的办法,并规定省属社会团体、基金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各设区市自行设立分支(代表)机构,无需再到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将社会团体筹备、民办非企业和基金会成立规定的60个工作日办结时限压缩到40个工作日,将社会团体成立规定的30个工作日办结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
在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方面,全省已投入使用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630多所,各级政府投入40多亿元,床位总数达到了12.4万张,在建床位1.9万张,集中供养能力达到了60%。民办机构达639家,床位7.5万张,入住老人4.2万人。此外,2013年,省级财政共计投入3600万元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养老服务中心2215个,覆盖率达到65%。2013年中央和省共投入扶持资金1.1亿元,全省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24974所,覆盖全省51.2%的行政村。
省委发改委:简政放权、优化发展环境、改善民生“三管齐下”
河北省发改委副主任张少华介绍,2013年,省发改委共取消审批事项11项,下放审批事项14项,将135项行政监管事项优化为行政服务事项。目前,该委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三类事项总数仅剩50项。
对保留的审批监管事项,省发改委实行两岗审核、并联审批,共调减办理环节103个,涉及委内25个处室,每类事项平均减少2个环节。同时,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非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备案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省发改委及时启动《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修订工作,按照大力缩小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的总体思路,一方面主动与国家目录相衔接,将19项核准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另一方面对地方核准的事项,除国家明确要求由省级核准的项目外,将18项核准权限明确下放到市县管理。
省发改委还积极推进在衡水市和邢台市威县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全省全面深化改革积累经验。
在物价清理整治活动中,省发改委全面清理经营服务收费,共取消、取缔45项、规范管理11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4亿多元。降低医药价格,降低了400多个品种1600多个品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15%。在全省70%的县级公立医院实施了医药价格改革,取消了15%的药品加成政策,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降低10%,共计减轻群众负担4.2亿元。开展教育和考试收费专项检查整治,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146件,退还学生583.4万元。
张少华介绍,省发改委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印发。《意见》从就业、创业、城镇化、农民增收、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完善相关社会保险制度、加强社会救助和帮扶等10个方面提出一系列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举措。通过这些举措的落实,到2018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力争比2010年翻一番,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500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000元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在全国排位均有所提升。
同时,该委还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2013年争取中央资金22亿,新建农村幼儿园106所,改造农村初中校舍85所,为边远艰苦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建设周转宿舍3585套,新建、改扩建农村卫生服务设施2640个。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共计投资33.23亿元,解决了700万人的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