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证合一”月底推开 符合条件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20.06.2015  02:53

河北6月30日起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视频)

合为一体,向市场主体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号、加盖工商部门公章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为提高工作效率,“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对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现行审批流程进行再造,建立由综合登记窗口一口受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联动审批、限时办结的审批制度,实行档案共享、信息互认。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后,申请人只需向综合登记窗口一次性提交一套申请材料,综合登记窗口负责受理、扫描申请材料,录入登记信息,根据工作规范,将相关登记信息和扫描档案通过“三证合一”审批平台传送给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由综合登记窗口统一打印发放“一照三号”的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省、市、县(市、区)三级;实施对象包括各类内外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实施环节包括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全过程。

从去年12月1日开始,我省已在衡水、秦皇岛、唐山、沧州市开展了首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今年2月份,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了全省。截至目前,11个设区市和定州市均开展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试点改革效果明显,共计发放“三证合一”营业执照485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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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在不改变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审批职能和不改变原有证号编码规则的前提下,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向市场主体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号、加盖工商部门公章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