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证合一”月底全面实施 符合条件者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19.06.2015  13:12

   导读: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从6月30日起,河北省将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6月18日,河北省工商局、省编委办、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召开全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全面实施“三证合一”改革进行安排部署。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在不改变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审批职能和不改变原有证号编码规则的前提下,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向市场主体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号、加盖工商部门公章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河北省“三证合一”本月底全省推开

  从6月18日召开的全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从6月30日开始在全省全面实施。

  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创业者,从受理之日起,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这三个证件将合为一体,并且“三证”的所有审批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项改革将大大简化各类主体进入市场程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有力推动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省、市、县(市、区)三级;实施对象包括各类内外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实施环节包括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全过程。

  从去年12月1日开始,我省已在衡水、秦皇岛、唐山、沧州市开展了首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今年2月份,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了全省。截至目前,11个设区市和定州市均开展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试点改革效果明显,共计发放“三证合一”营业执照4856个。 》》》详细

     申请后5个工作日即可办妥

  根据规定,从6月30日开始,“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在河北省全面实施,实施范围包括省、市、县(市、区)三级;实施对象包括各类内、外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实施环节包括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全过程。

  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后,申请人只需向综合登记窗口一次性提交一套申请材料,综合登记窗口负责受理、扫描申请材料,录入登记信息,根据工作规范将相关登记信息和扫描档案通过“三证合一”审批平台传送给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由综合登记窗口统一打印发放“一照三号”的营业执照。

  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从受理之日起所有审批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工商部门审批时限是3个工作日,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审批时限是1个工作日。 》》》详细

     一个窗口、一个平台、一套材料、一表申请即可办理

  “三证合一”对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现行审批流程进行了再造,建立由综合登记窗口一口受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联动审批、限时办结的审批制度,实行档案共享、信息互认。按照精简统一、便捷高效的原则,“三证合一”实行“一个窗口、一个平台、一套材料、一表申请”。

  “一个窗口”是指各市、县(市、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三证合一”综合登记窗口。当地政府没有设立政务服务中心的,或者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没有进驻的,由工商部门代行综合登记窗口职责。

  “一个平台”即河北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统一建设河北省“三证合一”网络审批平台,实行信息共享,同步审批。

  “一套材料”即按照《办法》确定的档案共享、信息互认原则,对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申请材料进行整合,重复材料不再提交,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即可办理登记,纸质档案由工商部门保存,各部门共享电子档案。

  “一表申请”即将工商登记申请书、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申报表、税务登记表整合为市场主体“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申请人填写一份表格可以同时申办三证(照)。 》》》详细

     “三证合一”改革已进行4个阶段且效果明显

  从2014年12月1日开始,在衡水、秦皇岛、唐山、沧州市开展了首批试点。到2015年2月份,“三证合一”试点范围已经扩大到了全省,试点过程中,各河北省地因地制宜,积极创新,通过精简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探索出了协同联动、流程简化的改革路径,为全省全面实施改革积累了经验。

  截止到3月底,我省11个设区市和定州市均开展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包括10个设区市本级和27个县(市、区),共计发放“三证合一”营业执照4856个。其中衡水市于去年9月率先开展试点,为全省改革积累了经验、提供了示范;保定市积极推进,已提前在全市主要县(市、区)实施。

  到今年4月,河北省工商局、省编委办牵头,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配合,代省政府起草并印发了《河北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从6月30日开始将在全省全面实施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在不改变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审批职能和不改变原有证号编码规则的前提下,按照“一口受理、联动审批、限时办结、一照三号”的模式,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照)合为一体,向市场主体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号、加盖工商部门公章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简单的说,就是“一照三号”。 》》》详细

     网络平台助力多部门同步审批

  据金洪钧介绍,“三证合一”的登记按照档案共享、信息互认原则,对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申请材料进行整合,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即可办理登记,填写一份表格可以同时申办三证(照),纸质档案由工商部门保存,各部门共享电子档案。

  对当地政府没有设立政务服务中心的,或者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没有进驻的,由工商部门代行综合登记窗口职责。

  目前,全省“三证合一”网络审批平台由河北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统一建设,这是由省级层面统一规划建设的跨网络、跨部门、跨业务的信息化应用平台。通过省级集中建设,平台将实现全省三级协同应用,同步审批。

  金洪钧认为,“三证合一”改革的全面实施,将为解除制约创业创新的制度束缚注入新动力,激发社会投资热情,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