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内四区12月7日起颁发不动产权证

07.12.2015  00:09

房产证是证明房屋产权性质和归属的重要证件,不过从今天起,我市将不再颁发房产证,取而代之的是不动产权证。那么,为什么要用不动产权证代替房产证?他们又有什么区别?

上午,石家庄市不动产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成立,中心负责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业务。成立仪式现场,省会一市民和某单位提前拿到了新颁发的首批不动产权证。据介绍,不动产权证书含概了老百姓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屋产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众多不动产信息。提交一套材料,一站式受理、一站办结,是办理人感受到的最大变化。

从明天起,我市裕华区、长安区、新华区和桥西区将正式施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其他县区相关工作将陆续开展。为保证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实现房屋和土地信息的无缝对接是不动产登记的前提工作。负责人坦言,由于目前我市房产和土地登记数据庞大,目前业务办理仍处在磨合阶段。

需要提醒的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后,本着不变不换的原则,此前办理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仍然有效,群众在办理房产转移或土地转移等业务时将更换新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市区共设由2个办理地点:裕华东路150号国际丽都2号楼和新华区中华大街19号(原石家庄市房产登记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