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30.01.2020  17:55

为认真贯彻落习近平总书记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具体安排,1月30日,河北省水利厅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对疫情应对和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通知指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基本原则和根本遵循,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全面抓好疫情防控和水利保障工作,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全面排查到位、防控措施到位,确保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水利保障。

通知明确,要全面排查登记,建立排查工作台账,排查结果及时上报;要强化管控措施,督促湖北返冀人员到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登记、检查,对有武汉旅行史、居住史或与武汉来冀人员接触的发热人员,按要求进行隔离治疗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要做好联防联控,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及时传达省委省政府防疫工作部署,宣传防疫知识,严格落实体温检测、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控制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办公场所,加强食堂管理,落实办公场所通风、消毒等措施,严防疫情传播;要加强宣传引导,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放假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得组织和参加各类群体性聚会;要落实值班制度,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工作,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联络不畅、非正式人员顶岗等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通知强调,要压实工作责任,厅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负起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人头上;要严格防控纪律,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请示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要加强工作衔接,坚持疫情防控与正常工作两手抓,精心组织力量,采取科学方法和防范措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以及不按规定接受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来源: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