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完善政策体系 支持高校众创空间创新发展

14.01.2016  09:44

出台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关于构建高校众创空间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等22个政策文件,为高校众创空间的建设发展提供了政策、资金、服务等全方位保障。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市财政分级分类对高校众创空间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引导高校众创空间运营管理机构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种子基金,用于收购学生的创新产品,对初创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市财政按30%比例参股,不分享基金收益。

二是延伸政府服务。各区县抽调专门人员作为“众创空间政府服务专员”,派驻高校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政府职能的“最后一公里”延伸。把建设众创空间作为高校“一把手”工程,确保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四到位”。允许高校众创空间内按工位注册企业,将大学生创业扶持期由原来的3年延至7年,即毕业前2年和毕业后5年。

三是加强认定管理。根据《天津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规范了高校众创空间的硬件设施、资源配备、服务内容、管理机制、运行模式等建设要求,并建立咨询指导专家库。同时,建立高校众创空间绩效评价体系,对考评优秀的给予奖励,对考评不达标的给予帮扶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