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八大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2.05.2016  11:53

5月5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协同发展、转型升级、又好又快的工作主基调,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和北京携手张家口举办2022冬奥会等战略机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推进政策落地,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壮大市场主体,着力提高创新能力,着力提振企业家发展信心,坚守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补齐城市经济、沿海经济、县域经济“三个短板”,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重要战略支撑。

意见》指出,到“十三五”末,全省民营经济力争实现四个稳步提高、三个成倍增长、三个显著增强。“四个稳步提高”,即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稳步提高,达到72%以上;市场主体数量稳步提高,万人市场主体数量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上缴税金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稳步提高,达到75%以上,纳税亿元以上企业数量达到200家以上;吸纳就业人员数量稳步提高,占全省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80%左右。“三个成倍增长”,即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成倍增长,达到3.5万亿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成倍增长,达到8万家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大企业集团成倍增长,达到450家以上。“三个显著增强”,即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一批知名品牌,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数量达到6万件,民营企业拥有河北省名牌产品占比达到85%以上;转型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产业结构更趋合理,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占比达到60%以上;绿色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工业园区、大型企业深入推进循环化改造,全面实施清洁生产,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意见》明确了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八大政策措施。一是拓宽市场准入。大幅放宽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等领域市场准入,打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垄断经营,在项目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每年推出一批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项目清单。支持民营资本广泛参与社会公共服务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民营资本投资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二是降低企业成本。全面实施“营改增”,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业,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积极争取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先行先试试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出台的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力争使我省成为全国涉企收费项目最少的省份之一。三是完善公共服务。各级政府要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四是加快创新转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联合研究机构通过委托研发、技术许可、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开展多要素、多样化的政产学研用合作。五是推进结构调整。综合运用市场、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严格环保、能耗、水耗、质量、技术、安全等标准,倒逼民营企业过剩产能退出市场。六是搞好金融服务。探索推动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证券化。建立产融信息对接工作机制。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七是加强用地保障。积极探索建立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范围内市场化转让机制。研究解决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为租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际建厂10年以上的民营企业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八是做强人才支撑。制定大规模培训民营企业家计划,利用3年时间对全省民营企业主要经营者轮训一遍,培育企业家精神,打造一支高素质企业家队伍。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引进“两院”院士、重点技术领域和行业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开展“专家学者企业行”活动,分领域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力度,促进知识更新,打造一支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