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逐矿排查安全隐患 不落实煤矿隐患整改将加重处罚

16.12.2014  22:09

    河北新闻网12月16日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郭东)从今天召开河北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启动暨培训视频会议上获悉,河北省将利用半年时间,在全省煤矿集中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不落实隐患整改的、整改不到位的煤矿,将受到加重处罚。河北省将对整改期限较长的煤矿,制定跟踪监督措施,确保早日整改销号。

    省安委办近日印发的《河北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将按照“一矿一组、一矿一案、一矿一策”的要求,逐矿排查安全隐患和问题,覆盖所有煤矿的各生产工艺系统、采掘工作面、硐室和设施设备等。通过检查图纸、生产计划、设备台账、调度记录和监控系统等,彻底摸清矿井采掘工作面(硐室)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全面的煤矿基本情况及隐患数据库。

    按照要求,各产煤市将组织本辖区煤矿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各煤矿也将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开展全面排查,对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隐患整改验收实行企业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

    河北省提出,排查治理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消除未消除的煤矿,比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济链条和背后的“保护伞”,将深挖严打、以绝后患。同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销号、再排查再治理再销号的长效机制,确保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消除,严防前打后生、死灰复燃。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专项整治和安全监管力度,关闭整合、提升改造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今年1-11月份,全省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9人,同比分别下降33.3%和67.9%,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