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建厅选派工作组指导损毁农房调查核实和安全鉴定

03.08.2016  10:08

8月5日前完成损毁农房调查鉴定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岚)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石家庄、邢台、邯郸市住建部门、规划部门抓紧开展洪涝灾害损毁农民住房(以下简称“农房”)调查核实和安全鉴定,以及灾后村庄规划编制等工作。各地损毁农房调查核实及安全鉴定工作要于8月5日前完成,并上报省住建厅。

省住建厅向各有关市选派工作组,负责指导损毁农房的调查核实和对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指导,并对有关情况进行核查。

调查核实、登记损毁损坏农房的情况,包括房主、间数、层数、面积等,并按照住建部印发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进行鉴定,将房屋危险程度按B级(个别部位轻度损伤)、C级(局部危险)、D级(场地危险、整栋房屋危险)等三级予以划分。B级进行一般修理,C级危房进行修缮加固,D级危房进行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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