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洪涝灾害损毁农房核查鉴定和灾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03.08.2016  20:01

  7月18日至20日,我省石家庄、邢台、邯郸等地突发连续强降雨,局部降特大暴雨,造成了十分严重的洪涝灾害,灾区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部署,抓紧开展洪涝灾害损毁农民住房调查核实和安全鉴定,以及灾后村庄规划编制等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抓紧开展洪涝灾害损毁农民住房调查核实和安全鉴定及灾后村庄规划编制等工作的通知》,统筹组织全省损毁农房的调查核实和安全鉴定工作,力争于8月10日前完成,为制定农房恢复重建计划提供依据。 

  按照《通知》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石家庄、邢台、邯郸3市灾情较重的县(市、区)安排3人组成的工作组,指导损毁农房的调查核实和安全鉴定工作,并对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同时,组织专家对3市参加农房调查核实和安全鉴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和调查核实、登记损毁农房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及工作方法等。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当地灾后恢复重建的需要,确定村庄规划编制以及恢复重建相关规划编制任务,明确规划编制要求,抓紧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完成规划编制任务。要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与扶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保证规划编制的质量,为恢复重建提供科学指导。 

  为加大工作推动力度,保证顺利推进,《通知》要求,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11时前,各市主管部门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各市工作进展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适时组织调度和督导,加大推进力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目前,省、市、县集中抽调农房调查核实和安全鉴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共计600余人,分为216个工作小组,已全部进村入户,对因灾损毁和损坏的农房进行勘查、鉴定。(王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