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细则出台

30.11.2016  11:31

本报讯(首席记者 李云萍)市教育局11月29日公布了刚制定印发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由此,石家庄市成为河北省首个出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细则的地市。

近年来,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22个县(市)、区全部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认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大幅改善,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但是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之间的管理水平还存在较大差异,学校整体的精细化管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内涵发展亟须加强。为推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治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全面提升义务教育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我市制定实施了《石家庄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细则(试行)》。

实施细则(试行)》在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92条管理要求的基础上,将管理要求扩充到94条,并细化为263条管理细则,内容既考虑到办学条件的改善,更强调学校内涵的提升。自发布之日起,将分阶段在学校逐步试行。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