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2013年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情况的报告

12.08.2014  16:50

关于河北省2013年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情况的报告

——在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2014年7月22日)

河北省财政厅厅长 高志立

      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2013年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3年省本级和全省财政决算已经汇编完成。受省政府委托,现将2013年省本级和全省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3年,面对复杂的财经形势和异常尖锐的收支矛盾,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努力克服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不利影响,攻坚克难,稳中求进,全省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为顺利,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2013年省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经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2013年省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459.3亿元,省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565.1亿元,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备案同意,省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766.7亿元,省财政对中央和市县办理结算后,省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最终调整为790.5亿元。2013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42.5亿元,完成预算的96.3%,比上年增长6%。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715.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5%,比上年增长7%。

      从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看,2013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为2825亿元,包括:当年省级收入442.5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117.8亿元、市县上解收入46.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29亿元、上年结转资金88.9亿元。2013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为2749.9亿元,包括:当年省级支出715.4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875.1亿元、上解中央支出55.6亿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5.1亿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63亿元、援藏支出0.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亿元。以上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项目资金75.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经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2013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96.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96.4亿元,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备案同意,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154.3亿元,由于年终省级政府性基金超收以及结算上解,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最终调整为175.9亿元。2013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9.4%,比上年增长7.7%。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36.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7.6%。

      从省本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看,2013年省本级基金收入总计为324亿元,包括:当年省级收入215亿元、中央补助收入64.2亿元、上年结转资金40.7亿元、市县上解收入4.1亿元。2013年省本级基金支出总计为284.6亿元,包括:当年省级支出136.5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46.5亿元、上解中央支出1.6亿元。以上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项目资金39.4亿元。

    (三)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1、中央对我省转移支付情况

        2013年中央对我省公共财政预算转移支付共计2117.8亿元:(1)返还性收入271.7亿元,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147.9亿元、所得税基数返还30.9亿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92.9亿元;(2)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090.7亿元,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252.6亿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地区转移支付6.6亿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140.4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6.7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补助55.4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75.6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16.4亿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8.7亿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5.1亿元、工商部门停征两费转移支付5亿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16.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等专项化一般性转移支付452亿元、结算及其他补助20.1亿元;(3)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55.4亿元。

        2013年中央对我省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共计64.2亿元,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0.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8亿元,节能环保19.1亿元,城乡社区事务22.4亿元,农林水事务0.6亿元,交通运输7.4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0.7亿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0.2亿元,彩票公益金支出5.8亿元。

      2、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情况

      2013年省级对市、县公共财政预算转移支付共计1875.1亿元:(1)返还性支出145.4亿元;(2)一般性转移支付978.3亿元,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252.9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6.5亿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123.2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6.7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补助58.1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75.6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支出16.2亿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7.4亿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5.1亿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8.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等专项化一般性转移支付290.6亿元,财政体制补助37.8亿元,资源税基数返还11亿元,支持沿海地区发展等补助资金27.5亿元,结算及其他补助21.2亿元;(3)专项转移支付751.4亿元。

      2013年省级对市、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共计146.5亿元,包括:教育35.1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0.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2亿元,城乡社区事务59.2亿元,农林水事务4亿元,交通运输30.5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0.4亿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0.2亿元,彩票公益金支出7.2亿元。

      二、2013年全省财政决算情况

      经汇总省、市、县决算,全省财政决算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2262亿元,全年实际完成229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比上年增长10.1%。2013年年初全省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3141.5亿元,执行中,由于上年结转列入、中央专款下达、超收资金安排等因素,最终调整为4716.1亿元。全年实际支出4409.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5%,比上年增长8.1%。

      从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看,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为4945.2亿元,包括当年收入2295.6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117.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29亿元、上年结余结转352亿元、调入资金43.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7.7亿元。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为4596.7亿元,包括当年支出4409.6亿元、上解中央支出55.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48亿元、调出资金1.2亿元、援藏支出0.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81.6亿元。以上收支相抵后,结余结转资金348.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3年全省基金收入预算为1255.3亿元,全年实际完成1749.1亿元,完成预算的139.3%,比上年增长43.8%。2013年年初全省基金支出预算为1274.5亿元,执行中,由于上年结转列入、中央专款下达和超收资金安排等因素,最终调整为1948.3亿元。全年实际支出1753.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比上年增长40.5%。

      从全省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看,2013年全省基金收入总计为1961.5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749.1亿元、中央补助收入64.2亿元、上年结转资金146.8亿元、调入资金1.4亿元。2013年全省基金支出总计为1765亿元,其中:当年支出1753.7亿元、上解中央支出1.6亿元、调出资金9.8亿元。以上收支相抵后,结转项目资金196.5亿元。

      三、2013年预算执行工作情况

      总的看,2013年全省及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推进,年度各项预算任务顺利完成,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预算执行中,重点抓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全省构建完善综合治税大格局,加强财政经济运行情况监控,开展财源普查、税收专项清查行动,全年财政收入保持了总体较快增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加强一般性支出管理,出台《关于全省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意见》、《河北省省级部门“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2013年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24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17亿元;公务接待经费0.72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经费5.35亿元。

    (二)完善财税政策措施,推动稳增长调结构。扎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启动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减轻企业税负32.8亿元,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和免征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财政体制激励政策,统筹用好央企进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企业技改等发展资金,探索实施科技经费奖励后补助政策,大力支持实施“四大攻坚战”。健全鼓励化解过剩产能财税政策,推进节能减排和环京津、沿渤海等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整合省内相关资金集中支持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3437亿元,比上年增长8%。教育支出837.6亿元,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顺利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覆盖各教育阶段的国家资助政策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支出380.7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扩大到116个县(市、区)的134所医院,居民大病保险改革试点启动实施。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6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1%,优抚对象抚恤待遇继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范围扩大。农林水事务支出511.1亿元,及时兑现各项惠农补贴,支持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推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促进全省粮食总产实现“十连增”。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投入省以上财政扶贫资金24.5亿元,落实对40个国定贫困县体制激励政策,使100万人实现稳定脱贫。全省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65.7亿元,推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顺利实施。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建立重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机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围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并延伸到全省55%的乡镇,省级在全国率先实现支付电子化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出台《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实行债务风险等级控制,推动偿债资金落实与预算编制相结合。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加强财政监督,完善派驻监督机制,开展省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等财政监督检查活动,保障了中央和省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

      四、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3年,各项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在财政经济运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影响,主体税收增长乏力,财政收入增幅放缓,省本级收入比年初预算出现短收,收入质量尚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保障民生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保障任务十分繁重,收支矛盾异常尖锐;三是一些市县偿债压力较大,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审计情况也表明,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亟需提高。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按照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上述问题既是各界关注的热点,也是财政工作的重点,要通过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认真加以解决。一是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坚持和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预算管理机制,引入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实施以绩效目标管理为主线,以预算项目为载体,以“编制绩效预算、监控绩效运行、开展绩效评价、应用评价结果”为主要内容的全过程绩效预算新机制,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政府管理效能提升。二是依法规范收入管理。以综合治税为龙头,聚合各方优势,分行业、分类型建立纳税评估模型,开展分析比对和税收风险预警,推广先进征管经验和做法,促进依法征管和应收尽收。加强收入督导检查,坚决不收“过头税”,防止虚增财政收入,切实提高收入质量。严格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面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三是严格支出管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开支,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编实编细项目预算,切实提高项目预算编制质量。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减少财政结余结转等存量资金。创新投入方式,将传统的直接补助改为资本金注入、股权投资、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以奖代补、贷款贴息、以存引贷、风险补偿、竞争分配、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发挥市场机制和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事关全省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点项目。四是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严格债务举借程序,加强举债核准和风险等级控制。实行政府性债务偿还计划管理制度,编制偿债计划,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纳入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防范债务风险。

      2014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仍非常复杂,做好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和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有关决议,深化财税改革,加强科学管理,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建设全面小康、富裕殷实、山清水秀的河北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