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红十字会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04.2015  17:31

 

河北省红十字会 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委组织部批准,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是省红十字会所属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主要职责:负责开展我省备灾救灾物资的募集、采办、储存、加工和整理;开展救灾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仓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全省红十字系统备灾救灾仓储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79年4月21日至1997年4月2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招聘管理岗位人员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4月2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5年4月2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请查阅《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和河北省红十字会网站上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学历学位也相同则进行加试。体检工作由省红十字会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红十字会人事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省红十字会网站(www.hebredcross.org  )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省红十字会网站(www.  hebredcross.org)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165331(省红十字会机关党委) 本公告由省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smartcore/cms_res/hbhsz/upload/file/2015_2/4_20/bdedi8pht7cm.xls 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条件申报表: smartcore/cms_res/hbhsz/upload/file/2015_2/4_20/75ayi8phv41r.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