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04.2015  17:17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农业大学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河北农业大学创建于1902年(清光绪28年),是我国最早实施高等农业教育的院校,河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院校,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建的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初试、复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79年4月21日至1997年4月2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河北农业大学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6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4月2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5年4月2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
  2.其他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也可按照以下报名要求发送《河北农业大学师资招聘登记表》(见附件2)电子表格到指定邮箱。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日8时30分--27日17时。
  (2)报名要求: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农业大学师资招聘登记表》,另存文件名按照以下格式:XXX应聘XXX岗位,如“张三应聘001岗位”,并发送至人事处指定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组织相关人员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电话通知。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列入开考岗位进行招聘。
  4.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地点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应聘人员。
  (二)初试
  1.初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部分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心理测试、逻辑能力测试等方面,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初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初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通知。
  (三)复试
  1.复试人选确定。原则上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达不到1:3比例的,初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均进入复试。
  2.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复试前,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对参加复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复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招聘条件相关的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复试人选资格。
  4.复试方式。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复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为复试成绩。复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5.总成绩合成。复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试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2-7521300(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1、 河北农业大学2015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2、 河北农业大学师资招聘登记表

                                                                                        河北农业大学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