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18个县(市、区)成为2016年度洁净城市试点

16.06.2017  13:33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2016年度洁净城市(区)创建情况的通报》,河北省18个县(市、区)通过省住建厅专家组复核,成为2016年度洁净城市(区)试点,将在县城建设考核中计入加分项。

  这18个县(市、区)分别是石家庄市晋州市、高邑县;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张家口市涿鹿县;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卢龙县;唐山市滦县、迁安市;廊坊市固安县;保定市定兴县;沧州市黄骅市、肃宁县;衡水市深州市、阜城县;邢台市南和县、清河县;邯郸市鸡泽县;定州市。

  洁净城市代表了城市环境容貌的整体水平,是创城工作的重要内容。河北省住建厅要求,通过复核的县(市、区)要从建设生态文明、保障民生的高度,继续按照洁净城市相关要求,建立环卫保洁量化指标体系,保持城市洁净环境容貌的常态长效。今年,洁净城市创建活动将全面推开,各设区市牵头部门要做好所辖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部署协调,推广先进县(市、区)经验做法,定期开展指导和检查,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河北新闻网讯 记者贾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