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6年度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评价结果5A级和4A级进行公示

04.07.2017  18:11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4】259号)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交运【2015】129号)要求,现将河北省2016年度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评价结果5A级和4A级进行公示,如有意见,请于2017年7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科反映,并在反映材料上署名,所反映内容必须真实。

联系电话:0311——87042565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7月3日

 

评级等级

评价对象

AAAAA

石家庄市区、晋州市、平泉县、唐山市区、迁安、乐亭、迁西、廊坊市区、三河市、大厂县、固安县、香河县、霸州市、保定市区、涞水县 、涞源县、沧州市区、南皮县、衡水市区、邢台市区、沙河市、威县、南和县、邯郸市区,共24个。      

AAAA

藁城区、鹿泉区、赵县、栾城县、承德市区、宽城县、围场县、张家口市区、宣化区、蔚县、塞北管理区、万全区、秦皇岛市区、遵化县、滦县、滦南县、玉田县、文安县、雄县、河间市、献县、泊头市、东光县、青县、故城县、柏乡县、南宫市、平乡县、任县、广平县、永年县,共3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