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促进全民阅读

04.01.2017  00:01

2016年12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规定每年4月23日“世界读书日”为“全民阅读日”,9月28日“孔子诞辰日”为“中华经典诵读日”,并以两个读书日为起始,分别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书香石家庄”全民阅读活动。

决定》规定,各级政府要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全民阅读活动,对在全民阅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进一步建设完善各级公共图书馆、学校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职工书屋等阅读服务场所,设立必要的公益岗位,保证阅读场所正常运行。

推广自助借阅机、智能图书馆、公共阅报栏(屏)等阅读信息化设施建设。在车站、机场、商场、宾馆、公园等公共场所提供阅读条件,创新完善公共阅读服务体系。各类公共阅读服务场所及设施应当免费开放,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鼓励和支持学校图书馆(室)等单位及个人的阅读服务场所逐步向公众免费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