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工商局“六轮”驱动助力放心消费

15.05.2018  12:21

  今年以来,邯郸市工商局紧紧围绕“商品无假、诚信无欺、投诉无碍”的工作目标,实施“六轮”驱动,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一是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放心消费创建,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做到诚信无欺。在电信、快递、金融、保险等行业,以及汽车4S店、4A级以上的旅游景区等,针对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通过质量监测、行政约谈、消费调查、公开点评、社会曝光、行业规范等一系列措施,逐步破除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明规则、潜规则。在该市的阳光、美食林等集团式企业试行以行业带行业、以上级企业带下级企业的做法,促使集团式企业市、县、乡、村级市场主体统一服务承诺、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流程,逐步达到行业规范自律的目标和效果。

  二是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坚决让违法失信经营者退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严格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考评标准和条件,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现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涉及经营者自身的消费者投诉化解率低,或者消费者投诉举报长期居高不下,不落实经营者诚信经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消费者二次投诉,仍得不到妥善解决的;消费者反映强烈、上级批示、媒体曝光,或者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情形,坚决撤销其参与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的评定资格。同时,加强与各部门、各行业之间消费维权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推动落实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警示等管理制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是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抽检工作力度,做到质量无假、诚信无欺。深入推动《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GB/T28863)国家标准运用试点工作,对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同一型号或同一类商品实施监督总体抽样检验,依法界定抽查检验结果适用范围,严厉处罚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针对涉嫌不合格的问题商品实施靶向抽检、跟踪抽检,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倒逼供给侧商品质量提升。加强对特色商品生产地、大宗商品集散地、电商企业汇聚地、消费者流量高峰地和城乡监管力量薄弱地等“五类”重点区域的监管。针对问题商品,重点场所、行业、区域和地区,深入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权仿冒、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欺诈消费者、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或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四是建立便利化的消费维权服务站点,消费纠纷解决渠道进一步畅通,做到投诉无碍。在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立便利化的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诉求,主动和解消费纠纷,及时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经营者。进一步规范电商等新消费领域经营行为,打击利用互联网从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老年、婴幼儿等重点人群的消费维权工作,切实做好老年用品、婴幼儿用品的商品质量监管。加强农村日常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提高城乡消费维权均等化水平。构建更加便捷的消费者诉求表达、权益维护和矛盾化解渠道,建设覆盖城乡的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诉求。

  五是开展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不断提升消费者主动防范消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该局在市局外网门户网站开辟“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模块,开展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通过开展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曝光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的重点行业、企业和区域,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切实增强消费者主动防范消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开展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促进经营者进一步落实消费投诉的有效处理,主动与消费者和解。通过全面开展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提供消费指引、引导放心消费、促进消费增长。

  六是深入开展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广泛吸纳消费维权志愿者、新闻媒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力量的意见建议,组织第三方对市主城区的常住居民,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客观了解消费者对消费供给、消费环境、消费维权现状,全面掌握消费者对消费的满意度,推动各地、各部门更加重视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建设,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宋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