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全生产报》7月26日 河北安全专版

02.08.2017  13:24

  河北省成立以省长许勤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要求此次大检查必须与执法检查相结合——
  发现的问题隐患都要进行执法处理
  本报讯 记者李仁堂 赵卫华报道 近日,河北省成立了以省长许勤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安排为期四个月的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要求此次大检查必须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都要提出执法处理意见。
  盯住“五个一批
  河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的规格很高,省长许勤任组长,副省长李谦、省政府副秘书长王素文、省安监局局长宋文玲为副组长;31名成员中,除了省委宣传部和省公安厅是常务负责人参加之外,其余29名成员均为省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河北省安委会印发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级政府要相应成立由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机构,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逐级明确市、县、乡三级政府的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县乡、责任落实到县乡、监督检查到县乡。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做到“五个突出
  《方案》明确,本次大检查的检查范围为全省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检查重点是: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行业领域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经营等各类设施设备,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通讯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涉及液氨液氯化学品使用企业及其各类设施设备,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电力等工业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施设备,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三合一”场所、批发市场、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省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范围。
  《方案》强调,大检查要做到“五个突出”,即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消防、矿山、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检查督查全覆盖
  《方案》规定,大检查自7月至10月底,分自查自改、全面检查、巩固提高3个阶段进行。
  各企事业单位要彻底自查。各类企业单位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并列出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建立台账,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
  各级政府要做到检查督查全覆盖。要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安委会对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到省对市、市对县、县对乡督查全覆盖。
  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检查督查。要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和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细化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组织指导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检查并进行督查、抽查。
  突出暗查暗访等重点检查方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重点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不提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深查问题、深挖隐患,使大检查收到较好效果。
  《方案》强调,此次大检查必须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都要提出执法处理意见。
  省安委会督查组将对全省11个设区市和定州市、辛集市以及所有重点县(市、区)大检查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河北省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八项主要任务和五项保障措施,要求各地——
  把职业病防治列入 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本报讯 记者赵卫华 李仁堂报道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职业病防治的总体目标、具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总体目标与具体目标
  《规划》提出了职业病防治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不断加强,主体责任得到落实;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职业卫生监管水平明显提升,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救治救助和工伤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下降,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慢性职业性化学中毒、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具体目标为:重点行业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90%以上。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个市至少应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职业病诊断工作,县级行政区域原则上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健全监测网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县(市、区)覆盖率达到90%。提高职业病报告质量,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90%。初步建立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及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的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职业病病人负担。
  八项主要任务
  《规划》明确了职业病防治的八项主要任务。
  突出主体责任落实。依法督促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设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专业人员。帮助用人单位加强对各级责任人和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及条件。指导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完善源头控制措施。广泛开展职业病危害调查,全面摸清职业病危害底数。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加强对危害预评价、防治设施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产业政策,促进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以职业性尘肺病、化学中毒为防治重点,在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在中小微型用人单位探索指导援助模式。
  提升监督管理效能。完善职业病防治监管体系,推进执法队伍建设。扩大监管执法范围,改进监管执法手段,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强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职责定位,加强各级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在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诊断、监测、评价、风险评估等方面,形成分工明确、协作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以农民工尘肺病诊断为切入点,通过简化程序、优化流程、规范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大投入力度,提升职业中毒和核辐射的应急救治水平。
  落实劳动保障政策。在重点行业探索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督促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双方执行合同规定。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健全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机制,推行工伤保险费率与职业病危害程度挂钩浮动制度。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的有效衔接,及时让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并将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等职业病病人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加大信息利用力度。建立职业病防治监管信息通报制度,确保监管部门间及时交流共享相关信息。改进职业病报告信息管理工作,提升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质量,掌握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的发病特点、危害程度和发病趋势。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因地制宜建立职业病数据采集平台。
  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把“健康企业”主要指标纳入“健康城市”创建考核标准,在“健康城市”创建工作中打造一批“健康企业”建设示范单位。引导用人单位重视“健康企业”创建工作,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落实。
  加强科研攻关应用。重点开展职业性尘肺病、化学中毒、噪声聋、放射性疾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关键技术,以及粉尘、化学因素快速检测技术的科技攻关和转化应用,提高职业病防治的科技水平。
  五项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五项保障措施。
  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把职业病防治工作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职业病防治中的重大问题。探索建立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代表参与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落实部门责任。各地要按照河北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分工方案,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保障经费投入。各地要探索建立政府投入与社会筹资相结合的防治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增加财政投入,积极探索工伤保险基金在职业病预防、诊疗和康复中的作用,加强绩效评价考核,形成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防治资金筹措机制。
  加强队伍建设。各地要重点培养职业病诊断医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专业人才以及相关公共卫生人才,强化各类职业病防治机构人才梯队建设,提高县、乡级职业卫生服务能力。突出对临床和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强化督导评估。省安监局、省卫计委要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的督查和评价工作,2020年组织规划实施的终期评估。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职业病防治规划,建立防治考核、评估体系。


  河北省安委办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
  公开通报37家违法违规企业
  本报讯 记者赵卫华 李仁堂报道 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巡查河北省安全生产工作发现的问题及省内各级安委办通过日常监管、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的隐患,河北省安委办近日对37家企业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据悉,这是该省第一批公开曝光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被公开通报的37家企业中,其中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17家、非法生产经营企业20家。按区域分,张家口市有2家,衡水市有3家,廊坊市有4家,石家庄市有5家,唐山市有9家,承德市有3家,保定市有1家,沧州市有3家,邢台市有2家,邯郸市有2家,定州市有2家,辛集市有1家。
  河北省安委办要求,被通报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科学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落实隐患整改计划、资金和责任,彻底消除隐患。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联合执法、督导检查、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对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零容忍”,对整改不到位、隐患不排除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依规处置,严防事故发生。


  连续六年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
  ——平泉市安监局执法监察规范化工作纪实
  ■袁晓华 赵新来
  截至目前,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实现了连续六年执法办案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连续四年在承德市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中排名第一,连续三年在承德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系统考核中位居榜首,平泉市安监局连续多年在该市依法行政考核和执法部门行风评议中被评为优秀部门。
  这是平泉市安监局把执法监察规范化真正落实到位的结果。
  规范队伍筑牢基础
  平泉市安监局把队伍建设规范化当作重中之重,牢牢夯实规范执法的基础。
  抓牢业务学习。无论工作多忙,该局每月一天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活动雷打不动,集中就执法工作中的焦点、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上级组织的“周末大讲堂”等培训活动,全员参加,不落一人、不落一课;每周五下午为全局集中学习时间,股级以上干部轮流授课;各股室负责人定期到企业讲课,既培训企业员工,又提高自身水平。
  抓牢作风建设。该局坚持每周组织观看一部反腐纪录片,每月开设一堂廉政公开课,持续强化执法人员干净执法、规范执法的信念。将执法礼貌用语、得体着装,作为日常教育和行政管理的基本内容,逢会必讲,强化习惯养成。将作风管理拓展到“八小时”之外,结成“互帮互助对子”,互相提醒、互相监督。2016年,该局在平泉市执法部门行风评议中被评为优秀部门。
  抓牢素质提升。该局将业务能力强、协调水平高的人员优先安排在执法股室的领导岗位,同时安排专项学习经费,积极鼓励全员再学习、再深造。2011年至今,该局有8人通过自学取得安全生产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11人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
  目前,该局36名正式在编干部全部获得省政府法制办执法资格证和省安监局执法资格证,其中31人达到本科以上学历,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获得中级职称并被调岗到重要股室。
  规范检查处罚标准
  该局在规范检查处罚标准上下功夫,做到了检查内容表格化、处罚标准具体化。
  结合该市行业特点,该局组织编写了《平泉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汇编》,分别针对化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以及职业健康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的特点和要求,分门别类地编制了执法检查表,将需要检查的300余项重点内容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的法律条文、处罚依据等逐项列出、一一对应。
  为克服执法处罚自由裁量的随意性,该局早在2011年就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只要国家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或修订,该局就对《实施标准》修订一次,每次修订后都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目前,该《实施标准》(2017年版)已是第5版,梳理细化了360条有裁量幅度的处罚条款,明确规定了具体的处罚实施标准。通过处罚量化、统一标准,该局从制度上杜绝了“同案不同罚”现象。
  规范监督促进执法
  该局把强化信息公示和执法监督工作作为发现和纠正执法过错、追究执法责任的重要手段,促进严格规范执法。
  该局每月由法规科对执法股室的各类执法文书进行审核把关,及时组织执法质量考评,制定案卷评查标准,实现了对执法权重、质量的双考评。
  该局实行案件回访制度,由纪检监察人员每年对全年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回访。该局通过各种渠道听取当事人对执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教育、引导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
  充分利用平泉市政府网站等平台,该局坚持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该局及时公布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主动公开安全生产执法范围、依据、程序、标准和结果,建立执法投诉回应制度,拓宽和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