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5月31日 安全生产专版

31.05.2016  14:48
  
河北日报》(2016年5月31日) 06版
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将执行警示约谈制度   省安委会近日印发的《河北省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提出,自5月中旬到10月底,在全省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行动。行动期间,我省将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以及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企业,执行警示约谈制度。根据不同情况,约谈设区市分管领导、有关县(市、区)长、相应一级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领导和具体问题单位负责人,并视问题严重程度对有关约谈情况进行公布。
  省安委会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促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责任制落实,作为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的首要手段。把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作为攻坚行动的关键措施,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大力推动攻坚行动开展。
  攻坚行动将强化跟踪问效,对各项任务的落实,既有部署,又有检查、有考核,做到日常督办、重点抽查、及时调度,对阶段性工作和总体工作进行综合评估验收。充分利用“黑名单”、诚信约束、考核等手段,督促各地、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动攻坚行动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排查工作全方位开展,重点整治目标按期完成,不遗漏任何重大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
  省安委办将根据实际需要,对问题突出、事故较多的市、县和单位及时进行“一对一”式调度,专门调阅有关资料、材料,听取专门的工作汇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等。对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安委办将在省级层面制定各分管行业领域攻坚行动方案,开展行业领域内督导检查、执法,及时就工作进度和主要成效等方面进行协调调度。
  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各级安委办将设立举报电话,受理各类安全生产及公共安全举报事项。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隐患一经查实,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对各类举报线索,由各级安委办直接或责成有关职能部门逐条核查,逐项整改和治理,坚持隐患不清除不放过。   (郭 东) 我省专项整治粉尘涉爆企业 企业不能完成整改将被取缔关闭   省安监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决定自5月25日起至年底,在全省深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防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实施方案》提出,4月29日,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精艺星五金加工厂发生铝粉尘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严重烧伤。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我省进一步深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加强宣传教育警示培训、推进技术改造、强化责任追究,严防群死群伤尤其是重特大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检查整治主要覆盖四个领域——
  建构筑物方面,检查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除尘系统方面,检查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是否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是否互联互通。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除尘系统是否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除尘系统是否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防火防爆方面,检查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是否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是否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是否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粉尘清理方面,检查是否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是否及时规范清理。
  《实施方案》提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方案,对粉尘涉爆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结合粉尘涉爆企业数量和实际情况,突出金属制品、木制品、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进一步督促粉尘涉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全面的自查自改,对照重点检查整治内容和有关规定、标准、规范,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加大安全投入,在金属粉尘等高风险、人员密集的粉尘涉爆企业,推进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等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急救援装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提高从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确保作业安全。
  强化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强化对粉尘涉爆企业的执法检查,对于不排查整改隐患、整改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企业,采取断然措施。对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要上“黑名单”,列入企业不诚信记录。对涉及除尘系统不规范、粉尘清扫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坚决落实停产整改措施,不能完成整改的提请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通过严格的执法检查,提高企业查改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履行主体责任的积极性。 (郭 东) 全省煤矿防治重大灾害攻坚行动启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部署要求,打好煤矿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我省从5月中旬到10月底将开展防治煤矿重大灾害防范重特大事故攻坚行动。
  按照要求,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深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加快隐患排查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组织开展所属煤矿重大灾害排查治理。各煤矿企业及矿井要制定排查方案,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开展全面、彻底的排查,对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对企业隐患验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执法部门提高对重点地区、重点煤矿企业的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专项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切实做到“六个不放过”:排查整治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不放过;隐患防、管、控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不放过;重大灾害防治工作不到位不放过;安全管理教育培训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通过整治,煤矿安全生产强化煤矿灾害风险管控,各煤矿企业重大安全风险建档率、标识率、管控责任及措施落实到位率做到“四个100%”。 邯郸约谈一重点企业负责人   日前,邯郸市安监局对河北丰华重工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副总进行约谈。
  日前,邯郸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对河北丰华重工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由于亏损严重,现有生产任务较少,开工明显不足,企业“关停并转”导致的职工思想浮躁等因素,致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大量问题和安全隐患。鉴于该企业处于按照上级总公司统一安排计划于今年6月份关停并转,生产任务仅限于收尾任务的现实情况,监察支队按照“十个一批”原则,决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该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立即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同时,坚决按照要求全面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任丽婷)
    5月25日,沧州市举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能够科学有序、高效迅捷地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省级以上开发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开班

  5月25日,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在省会开班,来自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参加培训。   举办此次培训班,目的在于通过系统学习和培训,帮助开发区更全面地了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使命感、光荣感。通过学习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掌握做好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法,不断提升抓安全生产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