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1月18日 安全生产专版

18.01.2016  14:52
河北日报》2016年1月18日 06版  
我省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
未经通风和检测 严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2014年以来全省工矿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通报》提出,2010年以来,全省共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57起、死亡126人。其中,2014年全省共发生工矿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4起、死亡12人,分别占当年工矿商贸较大事故26.7%和26.1%。2015年,全省共发生工矿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6起、死亡22人,与上年相比分别上升50%和83.3%,分别占当年全省工矿商贸较大事故的60%和59.5%。特别是造纸、市政工程连续2年发生有限空间较大事故。
  从近年情况来看,工矿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呈现六个特点:有限空间作业涉及领域广,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冶金等多个行业。多数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制度,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标识,也无专门的部门负责该领域监管,客观上造成监管不力。多数企业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违反作业程序,在未通风、未检测、未防护的情况下进入有限空间。对外协单位和承包单位疏于管理,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大都文化素质低、安全知识贫乏、安全意识差。企业对职工安全培训不落实,缺乏对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性的认识和应急救援相关知识,遇紧急情况忙乱应对、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有限空间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督促相关单位、企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外协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在作业前进行危害辨识,对作业场所进行清洗、置换通风,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要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根据现场作业情况确定作业轮换时间。同时,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作业。有限空间内发生险情后,监护人员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后实施救援,禁止不具备条件的盲目施救,避免伤亡扩大。
  加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力度。各地要认真总结分析近年来发生的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冶金、建材、矿山、造纸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尤其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市政建设、冶金、化工生产等易产生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的作业场所和生产环节的安全检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扎实做好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培训工作。督促企业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包括岗位职责等在内的全员安全培训,特别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提升员工安全作业技能及应急处置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达标活动,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启帷
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月20日前实施全面停产,严防私自生产
  近日,我省启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各地由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组成“打非治违”工作组,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要求,全省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2016年1月20日前实施全面停产,严防私自生产。
  省安委办近日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较大事故的通报》时提出,2015年11月以来,四川、河南先后发生2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引发的较大爆炸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旺季,为深刻吸取上述两起事故教训和我省宁晋“7·12”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省安委办要求,各地要迅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责任,实行“市干部包县、县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责任制。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排查力度和频次,在春节前,集中组织1-2次全面检查,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严厉打击。
  要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和执法监察。严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包分包、一证多厂、挂靠生产、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三超一改”等行为,严防超能力、突击生产,严禁生产“超标”“非标”违禁产品和委托加工、冒牌贴牌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批发企业和零售点的日常检查,严禁出租、出借、转包、分包烟花爆竹仓库,严禁一证多营,严禁零售点流动性销售烟花爆竹。
  强化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运输非法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加大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监管执法力度,在重要路口设置关卡和人员,依法严肃查处未经许可运输和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尤其严禁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倒查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坚决捣毁非法来源。依法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非标品种、超规格产品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
我省推行企业“隐患排查清单”管理
  从省安监局获悉,今年起,我省将在重点行业领域推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行企业“隐患排查清单”管理,健全隐患发现机制、整改机制、记录机制、通报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全部达标,全省一级、二级标准化企业分别增加20%和40%以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机械等5行业企业完成标准化创建2402家。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修订《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完成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安全监管系统专职法律顾问制度。
  全面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全面完成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企业等行业的诚信等级评定、公示和分级。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纳入河北省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实施多部门动态管理。
五部门开展安全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等五部门决定联合开展2016年度“安全带回家,祥和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
  志愿服务活动从1月24日开始,持续到3月5日,其中1月24日、3月5日为志愿者集中活动日。活动地点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飞机场、码头、商场、超市、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点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
石家庄:开展危化品安全整治
  石家庄市近日启动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行动,对危险化学品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家企业、不漏一个场所、不漏一台设备”。
  整治行动将覆盖剧毒品、合成氨、氯乙酸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该市提出,行动将落实企业领导责任、部门责任、车间责任,切实把整治工作落实到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衡水:高限处罚未按要求整改企业
  衡水市近日就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第16督查组反馈意见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该市提出,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盯着企业整改到位;对未按要求整改的企业依法高限处罚,并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该市将把督查组反馈的问题作为挂牌督办的重点,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督促企业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坚决防止问题和隐患整改“有起点无终点”,按规定时限整改完毕。
  按照督查组反馈的意见要求,衡水市举一反三,认真查找不足和漏洞,立即在全市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专项行动检查内容,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