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城区内禁止露天炭火烧烤 分严禁区和严管区

23.11.2015  10:42

    河北新闻网11月22日讯(记者张娜)日前,《石家庄市治理露天炭火烧烤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明确主城区“四横八纵”道路和二环路沿线、公共广场、街旁绿地为严禁区,禁止任何形式的露天炭火烧烤;主城区次干道、小街巷和周边的太平河、滹沱河、翠屏路、岳村、西山等区域为严管区,禁止露天炭火烧烤。

    严禁区内禁止任何形式露天炭火烧烤

    《石家庄市治理露天炭火烧烤管理办法》明确,石家庄市禁止露天炭火烧烤实行属地管理,重点整治沿街门店室外炭火烧烤和露天流动炭火烧烤等影响大气质量、市容环境、食品安全和居民生活的行为。按照城市管理执法体制重心下移的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包括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露天炭火烧烤经营管理和日常监督工作。按照环保、安全、便利、不扰民、不妨碍交通的原则,确定本辖区内露天烧烤区域,向社会公示,并牵头组织开展定期清理整治联合执法活动。

    其中,主城区“四横八纵”道路和二环路沿线、公共广场、街旁绿地为严禁区,禁止任何形式的露天炭火烧烤;主城区次干道、小街巷和周边的太平河、滹沱河、翠屏路、岳村、西山等区域为严管区,禁止露天炭火烧烤;栾城区、藁城区、鹿泉区、高新区为规范管理区,可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标准;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可结合实际制定严于上述标准的限制区域。

  符合规定的烧烤操作一律在室内进行,并加装油烟净化设施

    《石家庄市治理露天炭火烧烤管理办法》要求,道路两侧从事烧烤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经审查批准方可进行临时店外摆放物品活动。申请临时店外摆放物品必须具有工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手续;经营店面外立面距离人行道内沿宽度在6米以上,且无机动车停车场、健身设施、绿化、市政等重要设施。

    同时,单位和个人从事烧烤经营应在划定的区域(街道)、规定的时段内从事烧烤经营范围,烧烤操作一律在室内进行,并加装油烟净化设施,保持正常使用,建立健全油烟净化设施维护保养运行台账,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从事烧烤经营禁止使用高音喇叭、高强光照明等招徕顾客。经营商户必须配备垃圾桶等收集容器,铺设防污垫,并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严禁乱扔垃圾,随地便溺;烧烤经营商户原则上晚12∶00前结束经营,同时撤除店外临时摆放的经营设备和物品,做到人撤场清地净;经营商户、摊点不得占压盲道、不得影响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