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发文公务车新能源化时间表敲定

17.07.2014  15:07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7月13日联合公布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政策数读

【30%】至2016年购新能源车占更新总量3成

方案》明确了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时间表及路线图。指出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1∶1】充电接口与新能源车数量比要达到1∶1

方案明确提出要实现充电接口与新能源汽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建成与适用规模相适应、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行需要的充电设施及服务体系。

方案还指出,地方政府要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纳入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中。同时要求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新增或改造停车场,应当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备充电桩等。

【18万】政府购新能源车价格上限为18万元

为规范新能源汽车采购管理,方案明确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享受财政补贴,其中轿车采购价格扣除财政补贴后不得超过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