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部门出国费超支3229万 发改委“转嫁”157万

25.06.2014  10:35

 

  2013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0.15亿元,比预算数减少9.54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6.63亿元,减少4.73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亿元,减少1.99亿元;公务接待费11.52亿元,减少2.82亿元。“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下降22.93%。

  昨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做的《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中央部门预决算审计“晒”出了上述“三公经费”账单。

  存在的问题中,14个中央部门本级和54个所属单位超标准、超预算或超范围列支出国(境)费用3229.53万元;14个中央部门本级和13个所属单位公务用车配备超编制289辆、超标准123辆。

   “公务接待”违规情况有所好转

  刘家义表示,此次审计范围为38个中央部门及其389个所属单位。报告显示,审计发现的中央部门“三公经费”违规问题中,“公务接待”有所好转,审计主要发现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民银行等4个部门本级和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湖南证监局等6个所属单位转嫁或摊派、自行调剂项目或其他支出用于公务接待问题,涉及金额266.85万元,其中人民银行及其2个所属单位69.11万元、林业局的2个所属单位62.71万元。

   变相配备公车、转嫁支出仍存在

  但“因公出国”、“公车”仍存在往年审计发现的超标、向下属单位“转嫁”、违规列支等问题。

  如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审计,14个中央部门本级和13个所属单位公务用车配备超编制289辆、超标准123辆,其中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及所属单位超编53辆、超标18辆,税务总局超编20辆、超标30辆,发改委、农业部分别超编21辆、33辆。

  8个中央部门本级和32个所属单位长期占用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车辆145辆,还通过租赁等方式变相配备公务用车62辆。其中民航局及所属单位占用52辆、林业局的2个所属单位占用24辆、国土资源部的14个所属单位租赁44辆。

  6个中央部门本级和63个所属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费用1094.15万元,其中国资委及其57个所属单位619.34万元。此外,还发现转嫁或摊派公车运行费用66.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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