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位法官检察官上台“应考”

26.06.2015  11:54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

□本报记者 王 静

我现在就2012年以来履职情况向各位委员进行汇报……”台上,10位身着制服的法官、检察官轮流发言,汇报自己履职情况;台下,40多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市法院、市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认真聆听,不时埋头做着记录……6月25日举行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一场别开生面的评议活动正在举行。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对我市的十名法官和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这样的监督方式对于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来说都是第一次。

对市法院、市检察院部分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创新的工作。“人大对司法人员的监督,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现实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副主任孙利华表示,“法官、检察官作为司法机关的办案主体,他们的履职能力和司法行为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司法案件的公平公正。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把对办案人的监督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很好地统一起来,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有利于促进司法公平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据介绍,经过多方借鉴、深入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在“两官”履职评议上制定了一整套严格的操作流程。

为了保证被评议的“两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市中院、市检察院各业务庭、处、室原则上只选定一人参加评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会同市中院、市检察院相关部门,采用摇号的方式随机选定法官、检察官。此次随机抽取的被评议对象总共10人,其中市法院法官5人,市检察院检察官5人。他们都是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且已满三年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被评议法官、检察官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近三年的个人履职情况书面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被评议法官、检察官履职相关情况。

市法院执行审查庭庭长何东华是一名被抽中的法官。“参加评议活动对我也是一种考验和考核,当然存在一定的压力。这个压力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会变成我工作的动力,更好地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做一名让群众满意的人民法官。”他如此来形容此次评议。

履职评议主要看法官、检察官们四个方面的履职情况,全方位、多角度地“把脉”法官、检察官的工作。其中包括政治和业务学习情况,包括政治理论、法学理论和审判业务、检察业务知识学习等情况;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实绩以及办案质量、办案作风等情况;落实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情况包括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检察官行为规范、廉洁执法等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力求全方位、多角度考评法官、检察官们的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打造一支作风优良、业务娴熟的“精品”法官、检察官队伍。

测评表上有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选项,具体评价的每一项评议内容则对应着“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选项。场内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对被评议者现场评判,表格的最下方有一段空白,可以填上“意见和建议”,以无记名形式让人畅所欲言。

接受人大的履职评议,更能激发我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我们的工作,让我们能静下心来反思自己,帮助查找自己的不足,更好地提高自己。”此次被评议对象、市检察院监所监察处处长、冀中南地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刘景勤这样表示。

对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是人大对“两院”工作监督的加强和深化,也是法院、检察院工作接受监督、争取支持和理解的有效渠道 。“这是市人大在履行监督职能当中所探索出来的一个新的方法新的举措,实际上对每一个法官工作上乃至整个法院的工作都是一个监督促进。”市法院副院长尹新民表示。

对于评议对象的“考察”,并不是他们自己念完履职报告、常委会委员投完票就结束了。集中评议后,市人大常委会的评议结果书面转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检察院院党组将把这次评议结果列入下一步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军恒表示。

提高办案能力”、“ 加强业务学习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向被评议对象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整改工作是检验评议成效、提升司法水平的关键环节。根据委员们提出来的意见建议,市法院、市检察院也将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市人大常委会还将进行跟踪监督,使履职评议各项整改意见落到实处。“这对于进一步强化法官队伍管理,提升整个法官的队伍素质也是一个促进,将为推进全市审判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司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市法院副院长尹新民表示。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晓华现场听了法官和检察官们的履职报告,并对他们进行划票评议。“这种形式让每一个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能够更好地了解这些被任命人员的工作状态、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也使人大对这些法官、检察官的监督从形式到内容都具体化。可以说,‘两官’履职评议搭建了人大对司法人员监督的平台,拓展了人大监督的渠道。”李晓华表示。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王阅春则认为,对法官和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是人大在行使司法监督权。这不但能够提高法官和检察官的素质,而且可以让社会更好地了解他们的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

据孙利华介绍,今年下半年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还要对10名法官、检察官继续开展评议活动。下一阶段,市人大常委会也将继续总结和完善“两官”履职评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工作,为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人大应有的作用。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