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民医保手续 月底前得完成

13.11.2015  16:39

民生看点

2016年度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停止办理参保手续和缴费的日期临近,若您还未办妥居民医保相关事宜,可要抓紧时间了,否则将无法享受下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居民医保月底停办个人缴费普涨30元

昨日(12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集中办理首次参保登记将于11月30日结束,个人缴费将于12月25日结束。

要参加居民医保,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并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或者是非本市常住户籍但常年在本市城镇就学或入托的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和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大学生,均可参加居民医保。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居民,也可自愿参加居民医保。“与去年相比,2016年度居民医保缴费额度提高了30元,驻石高校在校大学生仍为每人每年20元。”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居民参保管理科科长石嵘说。在校中小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非在校居民为每人每年80元;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上居民每人每年为260元;其他参保居民为每人每年310元;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一级和二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个人无需缴费,由各级政府给予补贴。

一年最多报销30万大病保险2.6万起付

下一年度居民医保最高报销额度仍为30万元,其中12万元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8万元由大病保险赔付。

居民缴纳基本医保费的年限与报销比例挂钩。连续参保缴费的,从第二年起,每增加一个缴费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增加1%,增加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居民产前检查及住院分娩医疗费,也可按比例报销。

参保居民除了住院能报销,在门诊看小病也能享受报销待遇。参保居民每年每人累计不超200元由个人自付;超过200元的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报销50%,个人自付50%,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每年每人800元。在校中小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年龄非在校居民,起付标准为100元。

大病保险个人自付医疗费年度起付标准通常参考石家庄市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确定。例如,按照2014年石家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今年的起付标准为2.6万元。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大病保险赔付最高限额为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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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寇先生:

我之前参加的职工医保,已经中断缴费好几年了,现在想转成缴纳居民医保,如何办理手续?

■石家庄市医保中心:

曾经参加过职工医保的居民,无法直接参加居民医保。如您想办理转换,应先注销职工医保账户,再对原职工医保账户进行清户,再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另外,由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的,原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不能与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市民赵女士:

新出生的宝宝如何参加居民医保?

■石家庄市医保中心: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就可以办理居民医保的参保和缴费,从出生之日起就能享受医保待遇。如果超过了3个月,新生儿就需要等到居民医保每年集中办理期统一办理参保手续,这样从次年的1月1日起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的手续及所需材料,参保居民可详询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人员,也可拨打12333咨询。

■市民张先生:

石家庄市的居民医保缴费涨了30元,那相应的报销待遇也提高吗?

■石家庄市医保中心:

石家庄市居民医保待遇往年已经有所调高,但参保费用8年来还未上涨过。这次调整,是根据国务院通知和河北省发布的《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全省普遍进行的一次调整。虽然从政策上来看,居民待遇没有变化,但由于医疗费用的调整,参保人在具体的医疗过程中能享受的医保待遇还是有所上涨的。



(责任编辑:苏秋菊)